✅ 操作成功!

委托保证合同

发布时间:2023-11-17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

委托保证合同
2023年11月17日发(作者:)

编号:YB-HT-4264

委托保证合同

Commission guarantee contract

方:

方:

期: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编号:YB-HT-4264

委托保证合同

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协议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日后双方的

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编号:

甲方(保证人):山西商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

(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

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1

编号:YB-HT-4264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

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

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

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

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

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

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2

编号:YB-HT-4264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一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

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

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

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

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第

四条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3

编号:YB-HT-4264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

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

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

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

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

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

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

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

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

4

编号:YB-HT-4264

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

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3日内

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

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

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

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

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

《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所约定的

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

5

编号:YB-HT-4264

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

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

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

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

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

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6

编号:YB-HT-4264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第三人以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

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

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

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

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

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

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7

编号:YB-HT-4264

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

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

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

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

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

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

款予以修改。

8

编号:YB-HT-4264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两份备查。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云博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Yunbo Graphic Design Co., Ltd.

9

-

委托保证合同

👁️ 阅读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