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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
合同管理计划
1总则
为加强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手册》以及公司有关管理办
法,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项目部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与其他的法人、
组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设备及周转料租赁、材料加工及采购、征
(租)地、配合费、及与项目经营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1、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1.2、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1.3、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4、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合同管理责任;
1.5、归管理,分级负责,保障合同管理效能。
项目部各部门、各分部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意识,不
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项目常务副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分
管计划合同和成本控制的项目总经济师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项目副经
理、项目总工、各分部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各部门部长及各分部的计划、
合同、物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合同管理小组负责有关制度的制订及监督
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计划合同部应在项目部授权范围内归管理
合同。
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项目签订合同及最终审批,各分管领导负责在分
管范围内合同的审核。
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2.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2、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账与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相关领导汇报
合同管理情况。
2.3、负责制定、审核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的格式、条款以及合同签订双
方的责任划分。
2.4、在项目总经济师的指导安排和授权范围内与合同签订方洽谈合同。
物资设备部在主管物资设备的项目副经理安排指导下对外洽谈物资设
备采购及租赁业务,对内按《物资管理办法》负责相关合同会审工作。
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定期
分析项目部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处理情况;负责审核合同、监督合同的履
行;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及负责归管理项目部合同文本;按贯标的要求做好
项目部签订合同范围:公司授权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包括设备及周转
料采购及租赁、材料加工及采购、劳务分包、工程分包、征拆临建合同等
与项目经营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3.1、合同洽商
1、合同洽商的依据: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及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
文件;
2、项目部合同洽商成员的组成:项目部成立合同洽商小组,由项目
经理全面负责,项目三总师和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项目专(兼)
职合同管理、财务人员组成,根据合同签订的类型及范围通知项目预算员、
工程技术、物资设备、劳资人员或地亩人员等参加组成。
3、项目部合同洽商成员的职责范围:
1)、项目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定期分析项
目部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处理情况;审核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并负责
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及负责归管理项目部合同文本;按贯标的要求做好项目
部合同评审工作,需提交公司审核的按规定提交公司审核。
2)、财务人员按《会计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合同的全过程
管理进行监督,最大限度的维护项目部的合法权益。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市场价格行情,按货比三家的原则,确定能提
供质优价廉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分供商。
6)、地亩人员负责与当地政府或其他相关单位发生的征(租)地、配
合费用等需签订合同的联系工作。
4、合同洽商过程的要求:合同洽商过程应形成完整书面记录,各方
参加人员应签名。该记录为项目部进行合同审批的依据之一。
3.2、签订合同
1、项目部经办部门与合同的相关方经初步洽商形成初稿,报计划合
同部统一编号。由计划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的类型经项目财务负责人审
批,最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准签订。
2、主要程序要求:
1)、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
2)、了解合同项目真实性;
3)、起草合同文体;
4)、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谈判记录、有关报价分析资
料);
6)、公司盖章或经公司授权加盖项目部公章。
3、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
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
用的原则。
2)、合同签订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
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由项目部为甲
方的合同必须采用项目部规定的合同文本。
3)、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质等级、
资信、信用和履约能力,并取得相关资料,必要时应向有关机构咨询并取
得咨询意见书,对方资信情况不明的单位,须要求其提供有效担保,同时
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不得盲目签订合同。
4)、项目部合同由公司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其他人在没有取得项目
按贯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对劳务分包方的验工计价不得超出建设单位对公
司批准的验工计价在扣除公司对分包方收取管理费之后的价款。
签订合同后,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
施,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经办人员除催促对方继续
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报主管领导和
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专职管理人员应随时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改变。
合同变更的原则:合同变更的批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变更
后,应签署补充合同、协议,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费用计算原则确定变更费
用。具体操作如下:
5.1、合同的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合同的报告交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5.2、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根据合同条款确定合同调整内容报主管领导批复
因单位名称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
的确需变更或接触的,应当经各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或放任违
约行为。合同承办部门除督促对方完全履行外,还应同时应将其不履行或
不完全履行的合同情况想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合同的解除必须按照《合同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对于特殊情况
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终止,必须及时办理终止手续,收集终止合同给项目
部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为纠纷的处理做好准备。
5.4、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和解
2、调解
3、仲裁和诉讼
6合同档案管理
项目部必须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存档合同必须系统、完备。
由项目部签订的合同,一般应有下列资料:
6.1、对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具备)。
6.2、对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6.3、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
6.4、对方的资信资料。
6.5、合同正本及全部附件。
6.6、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情况。
6.8、其他资料
由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及时更新台帐。
7违规处罚
在合同管理中,有下列行为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1、违反规定授权或授权范围擅自签订合同的。
7.2、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7.3、发生合同纠纷不及时报告、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
影响的。
7.4、拒绝配合合同检查或谎报、瞒报本项目合同管理情况的。
7.5、借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假公济私的。
7.6、采取胁迫、欺诈等违法和不正当手段洽谈和签订合同的。
7.7、违反规定签订违法合同、无效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或执行后不利
于项目部的合同的。
7.8、员工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不严格履行职责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
果或恶劣影响的。
7.9、其他应按国家法律法规、铁道部、各省市有关规定应受处罚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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