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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11-12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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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员⼯和⽤⼈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合同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在⼀些条件下双⽅需要赔偿对⽅,那么我们国法律对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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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

第三⼗六条⽤⼈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七条劳动者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期内提前三⽇通知⽤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额⽀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六条第⼀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

()法律、⾏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单位以暴⼒、威胁或者⾮法限制⼈⾝⾃由的⼿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危及劳动者⼈⾝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单位。

第三⼗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

()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法履⾏的。

裁减⼈员时,应当优先留⽤下列⼈员:

()与本单位订⽴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其他就业⼈员,有需要扶养的⽼⼈或者未成年⼈的。

⽤⼈单位依照本条第⼀款规定裁减⼈员,在六个⽉内重新招⽤⼈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员,并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招⽤被裁减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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