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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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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2023年11月11日发(作者:)

广州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

【分 类】其他

正文

广州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1. 5G助力,光速解纷——4亿元借款纠纷一日内化解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张劲、周一余、黄桂洪

【委派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215月,A银行就其与B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起诉B公司,涉案标的4亿

余元。广州中院收到起诉后,将该案委派给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

称金调委)诉前调解。2021527日,在法院指导下,金调委组织案件各方当

事人登录广州法院在线多元纠纷化解平台(以下简称ODR平台),在线签订了调解

协议。因涉案标的较大,为及时固定调解成果,各方当事人当即通过ODR平台在线

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为更快更便捷开展司法确认听证,广州中院启用5G庭审本

5G智慧多功能虚拟法庭,于当天快速组建好智能虚拟法庭,及时完成了司法确

认听证,并当庭宣布审查结果,一日之内完成调解及司法确认,被当事人称赞为

“光速解纷”,此案也被《广州日报》《广东政法网》关注报道。

【典型意义】

这次调解中用到的5G庭审本、5G智慧多功能虚拟法庭都是广州中院于2021

3月发布的5G智慧法院实验室产品。借助这些成果,法院得以打破常规,突破

地点的限制,实现异地调解、听证、司法确认等多元解纷工作。除此之外,此前已

在庭审中得到广泛应用的5G+AOL授权见证系统,也首次被应用到诉前多元解纷工

作中。当事人在线登录平台后,5分钟内即可完成从核验身份到签署授权委托书的

全流程。有了广州5G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加持,广州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如

同装上强劲引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亦能开足马力驶入快车道,取得显着成

效。

2. 证券调解专业化,股民权益得保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专业化解于诉前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 林歆

【委派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某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此后,

数名投资者以该上市公司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广州中院将该批系列案委派广东中证投资者

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在广东证监局的指导协调下,调解员认真了解

案情,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首先,采取上门拜访、电话、微信沟通等多种方式

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的特点及优势,提高当事人对诉调对接机制的认可度。其

次,耐心解说并引导当事人有效沟通,促成双方就证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

日、基准日、基准价、损失计算方式及赔偿比例达成一致意见。最后,调解员组织

当事人在ODR线上调解平台签署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

本案中,广东证监局督促上市公司主动赔付投资者,广州中院指定专人全程指

导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中心做好诉前宣导并积极发挥调解优势,三方协调联动,最

终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诉前专业调解+线上司法确认”的全链条纠纷解决模

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在疫情反复的情况下,调解中心灵

活通过电话、微信及ODR线上调解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诉前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

户便能解决纠纷,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委派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本案系原告某电力设备公司与被告某安全技术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之间因购

买设备而产生的商事纠纷。根据案件所涉纠纷类型,广州仲裁委专门指定了擅长该

领域的仲裁员吴晓辉担任该案调解员。此案的调解难点在于,一是涉案工程的分包

商及其挂靠人对法律规定理解不到位,二是各方当事人对货款具体数额迟迟无法达

4. 执前调解降成本,司法确认促生产——1.6亿元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前和解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 张由

【委派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能源公司等5方当事人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此前于2018

79日向广州中院起诉,在广州中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债务人在三

年内分11期归还租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债务人未能如期归还调解

协议中最后一笔1.69亿元的款项。在原民事调解书中双方约定了开放性条款,如

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出现还款困难的,债务人可申请展期,另行约定展期还款时间。

经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当事人在2021818日达成执行前调

解协议,对最后一笔应付租金予以展期,遂向广州中院申请司法确认。广州中院经

研究,立案受理该司法确认案件,经审查后依法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从商贸商事

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至法院作出司法确认民事裁定,当事人履行第一期还款,仅用

9日,司法确认解决纠纷金额达1.69亿元。得益于该司法确认程序,当事人不

必经过成本费用更高的强制执行程序,也避免了执行程序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高

效便捷地解决了本次纷争,这一案件充分发挥了法院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优

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本案属于执行前调解案件。广州中院立案受理该执前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申请

后,综合考虑当事人在原民事调解协议中针对还款计划作出开放性(可展期)约

定,并就还款期限达成新的约定,其他约定与原调解协议仍为一致,认为本案执行

前调解达成的协议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情形,裁定确认该调解

协议的效力。此案系广州法院首次对执行前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促进调解工

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整个诉讼流程起到重要作用,对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

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5. 市场化调解见成效,司法确认止纷争——商事合同启动市场化快速解纷模式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王玉江

【委派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甲乙公司系长期客户,双方于20201014日就采购电脑配件签订《采购

合同》,甲公司依约履行供货义务,乙公司经多次催收仍未支付任何货款,甲公司

遂向天河法院提起7案诉讼。经引导,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诉前有偿调解。天河法院

将该7案委派给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王玉江律师,在专业律师的主持下,双方

就欠款金额、违约金数额、还款时间等问题达成初步合意。由于当事人希望签订协

议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天河法院当即组织立案庭黄慧敏法官团队对案件材料进

行初审。经审查,案件部分证据材料待补正,法官遂指导律师调解员引导当事人补

充证据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需准备的所有材料。20215

8日,双方当事人在律师调解员主持下签订7个案件的《调解协议书》,法官团

队加班完成对该批案件的司法确认审查,于同日作出7案裁定书,双方当事人均对

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当场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本批案件是律师有偿调解与法院司法确认有效衔接的体现。7件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当日调解,当日完成司法确认审查、作出裁定,既及时巩固调解成果,赋予调

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保障当事人权益履行,又体现出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调解员作

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合力实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职业价值。有偿调解对接机制是

多元解纷工作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2020年,

天河法院探索建立金融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建立有偿调解对

接机制的方案(试行)》,择优选取11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行业调解机构及人员

进行有偿调解对接,通过线下委派商事纠纷给律师事务所调解、线上通过“天融”

金融案件一体化处理平台推送金融纠纷的模式,初步形成“当事人支付低价+专业

机构专人调解+法院调诉执全流程对接”的诉源治理新模式。项目入选广东法院

“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6. 一案作示范,化解百余案——跨境电商平台网络信息买卖合同系列案示范性化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州互联网法院 谭玉竹

【基本案情】

20214月开始,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陆续收到以某跨境电商平台

为被告的网络信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立案申请,其内容均为消费者在该平台购买

了某国际知名品牌的皮带,但通过国内其他电商平台验证为假货,故要求退货退款

并支付赔偿。经统计,共涉及66名消费者,形成112件案件。针对这批案件,广

互法院启动了示范化解工作机制,选定其中1件比较典型的案件,通过小额程序进

行快速审理。经审理查明,销售者能够提供足以证明案涉商品来源合法正当的证

据,案涉商品属于合法销售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同时,由其他平台所提

供的鉴别意见或者“鉴定报告”,并非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缺乏中立

性、客观性、权威性。为此,广互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随后,广互法

院依托该判决开展纠纷示范化解工作,某跨境电商平台也自愿提供合理的退货退款

方案,绝大部分纠纷得以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中,66名消费者依据与销售方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电商平台所提供的鉴

别意见或者“鉴定报告”,认为自己在跨境电商平台买到假货,并逐步形成群体性

诉讼。虽然销售方有充分的进货渠道凭证,但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其关于自己花

高价购入的进口商品可能是假货的担忧也是情有可原。因此,如若简单粗暴地对该

112件案件全部驳回诉讼请求,并不能真正作到案结事了。广互法院通过尽快出具

7. 党政牵头,“法院+司法+侨联”多方联调——某涉侨服装批发市场210个档口

群体纠纷平稳化解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邱思陵

【基本案情】

某大厦是全国有名的服装批发市场,该大厦三楼E区一直由大某公司统一开发

经营,大某公司为涉侨企业。201812月起,大某公司以消防整改为名停业装

修,与该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小业主、经营公司、小租户对此强烈不满,诉

至荔湾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回押金及进场费,涉案标的额高达13,936,200元。

经办法官审阅案件材料后,迅速联合区委政法委、区侨联、属地街道,通过多方渠

道了解纠纷产生的背景、成因以及焦点,摸清各方诉求,并组织通过多元化解机制

进行调解。在各方努力下,经过176天漫长的协调,60多次面对面、背靠背的谈

话,绝大数矛盾成功在诉前化解。提起诉讼的10件纠纷中,7件和解撤诉,3件在

一审判决后未再上诉。

【典型意义】

此案属于涉侨涉众型纠纷,荔湾区法院坚持“法院+司法+侨联”的涉侨纠纷多

元化解模式,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联合区侨联、司法局、消防、规划、住建、

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信访、税务、公安和街道等部门,与当事各方多次协商,最

终使大某公司管理的场地在20197月开业,商铺如数交付给小租户使用,大部

分案件的原告与大某公司和解,其余未起诉的小租户或与大某公司和平解除合同,

或继续承租商铺,未再向法院起诉,取得了各方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案涉大厦服

装批发市场多年来是群体性纠纷的敏感地带,此次群体性案件的高效快速化解,说

明“党政领导、法院引导、多方配合”的涉侨纠纷化解机制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8. 港澳特邀调解,服务湾区建设——港籍特邀调解员省内首次成功化解涉外涉疫

情商事纠纷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李连君

【基本案情】

原告广州市南沙某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

202019日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500套“德国高仪GROHE

原装进口浴缸水龙头花洒组合套装”产品。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全部批次

交货,严重逾期履行合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南沙法院提起网上立案,

并提交诉前联调申请书。双方当事人通过ODR线上调解平台自愿选择由省法院聘请

的特邀调解员(也是南沙法院多元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员)李连君主持调解。经调

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调解员李连君为省法院聘请的第一位港澳特邀调解员,本案也是其成为特

邀调解员后首次主持调解成功的涉外商事纠纷。广州法院通过聘请港澳特邀调解

员,吸收港澳人才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多元解纷工作,借助港澳力量推进多元化跨境

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有助于更快推动湾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更

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

9. “云调”解纷减诉累,疫情防控不聚集——134名工人诉百某服饰公司劳资纠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 艾肖(派驻白云区法院)

【基本案情】

广州百某服饰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134名员工共计超过160万元的工资。

2019112915时许,面对大门紧闭、电梯停用、处于瘫痪状态的工厂,工

人们情绪十分激动,部分员工已前往上级部门,试图通过上访方式解决问题。白云

法院诉前联调组接到白云区白云湖街道调解协助要求后,迅速反应,立刻安排调解

员前往白云湖街,同时安排诉前联调法官梁东莹坐镇多元化解联调中心室,通过

“白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线上指挥调解工作。白云法院诉前联调组联调法

官会同人民调解员、夏茅联社副书记及白云湖街劳监队员等多方协调,经5个多小

时的现场及视频调解,于当晚8时核实百某服饰公司共拖欠134名员工工资164.3

万余元。晚上9点,公司经营者与厂房业主达成协议,约定公司经营者将厂房设备

作价30万元出让给厂房业主,厂房业主将余下的工资差额出借给公司经营者,公

司经营者分两年归还。由于双方担心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员当即现场指导双

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受理当事人的司法确认申请后,立即在线审查,依法

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历时6小时直至第二日凌晨2时许,白云

湖百某公司的欠资案件调解工作终于初步完成。虽然已达成了协议,但由于欠资金

额较大,公司经营者称需要与厂房业主、供货商进行商讨后,才能出具工资发放的

具体方案。1130日上午12时,厂房业主同意二次借款,将60万工资差额出借

给公司经营者,同时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30日晚上7时整,员工工资发放完

毕。双方同时约定自劳动者收到工资时起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且双方权利义务终

结。涉及134名工人的欠资纠纷历时2天终于妥善处理完毕!

【典型意义】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是每一位中国人的心声,年末能否准时收到工

资,这一问题牵动着所有百姓的心绪。对本案这类涉众型劳资纠纷案件,如若处理

不当,随时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白云区法院利用其与白云区22个镇街联合

开发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让法官通过科技视讯方式远程同步主持调解,

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整个

调解程序全程在线进行,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爆

发,真正做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矛盾不出街。

10. 道交调解室显身手,线上解纷保平安——道交纠纷全流程线上快速化解

【调解机构及人员】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道交调解工作室 潘秀麟

【基本案情】

2019921日,郭某驾驶车辆途经增城区某路段时,在驾车向左转弯过程

中,因未注意查看路面情况,与姚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后郭某采取操作措施

不当,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由于车主只支付了少部分费用给姚某

的家属,保险公司则认为郭某投保的车辆存在过错,不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姚

某的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增城法院决定对该案先

行调解,将案件交由增城法院道交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潘秀麟等同志处理。考虑到当

时正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为顺利调解案件,同时避免人员聚集疫情扩散风

险,202025日,调解员潘秀麟同志建立微信群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在其耐

心引导下,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姚某家属赔偿款93万元,案件得以撤诉结

案。

【典型意义】

疫情防控期间,增城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

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线上方式开展诉讼活动。本案调解员充分

利用互联网的便捷优势,通过微信在线调解的方式,成功远程化解纠纷案件。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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