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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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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关于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一)
答辩人:丙公司
单位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答辩人:甲,住____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针对被答辩
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丙公司与被答辩人没有买卖合同关系,在该买卖合同纠
纷中不应当作为被告,应予驳回。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
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
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是指出
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
卖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
人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对标的物权的转让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本案中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也不存
在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在本案中丙公司不应
当作为被告,应驳回被答辩人对丙公司的起诉。
二、答辩人生产的玉米联合收获机是经农业部推广鉴定合格
的农机产品,不符合农机产品更换、退货的条件。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提出更换缺少法律依据。该型号玉米联合
收获机有严格的生产流程,并且严格依照主机装配及调试工艺守
则进行装配调试,因此,被答辩人购买的玉米联合收获机是符合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符合农机产品
准予销售的标准。
答辩人提交的农业部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明确
写明:“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你企业
生产的下列产品经部级推广鉴定合格,特发此证。产品型号:
__________”。该证据证明答辩人具有生产该型号玉米联合收获
机的资质,并且答辩人生产的该型号农机产品不仅要销售,而且
应该得到推广。所以,答辩人生产的农机产品是合格的,没有质
量问题。
所以,该型号玉米联合收获机是合格的农机产品,且具备农
机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符合相关法律关于农机产品生产的
法律规定。被答辩人请求判令答辩人退换玉米联合收获机的诉讼
请求缺少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三、被答辩人让玉米收获机“带病作业”,是造成玉米联合
收获机出现故障的原因。从第一被告答辩看,不排除双方恶意串
通。
答辩人生产的玉米联合收获机是经检验合格、准许出厂的合
格的农机产品,不存在产品缺陷。
《__________型玉米联合收获机使用说明书》中明确说明:
“经常检查机器性能是否良好,当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严
禁带病行驶和作业。”被答辩人在玉米联合收获机出现故障时依
然让机器进行收割作业,而且,在维修人员指出机器可能出现故
障时,被答辩人不但不让维修人员进行检查,还继续让机器“带
病”进行收割作业。玉米联合收获机的工作环境本身就很恶劣,
机器易损件损坏是不可避免的,更何况被答辩人在明知机器出现
故障的情形下依然“带病”作业,其行为就是造成机器损害的原
因。其后果应由其承担。
被答辩人并没有提交关于经济损失65000元的相关证据。对
于被答辩人提出的诉讼主张,被答辩人应当出示证据予以证明,
因此,被答辩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合同法》第112条
规定:“如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法律要求,造
成买受人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本案
出卖人不是丙公司,不必说被答辩人没有这方面证据,即使有,
也只能向销售者主张。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丙公司不应当作为本案的被告。答辩
人生产的玉米联合收获机是合格的产品。被答辩人在明知机器出
现故障的情形下依然“带病”作业,其行为是造成机器损害的原
因,应自行承担其后果。
答辩人:
年 月 日
关于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二)
反诉人张某某、胡某诉答辩人赣榆县某某汽车销售部合同纠
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反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既
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反诉人的诉
讼请求,其理由陈述如下:
一、答辩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6万元
20__年5月18日,答辩人赣榆县某某汽车销售部与反诉人
张某某签订了《购车协议》,约定由反诉人向答辩人购买STQ4250
号汽车头,价款为23.9万元,预交定金3万元,反诉人在提车
时将剩余的车款一次性付清。双方合同签订后,在20__年7月6
日,反诉人到答辩人处提车,同时,反诉人胡某向答辩人写了一
张欠车款贰拾万零玖仟元的欠条。至此,答辩人已经履行了向反
诉人交付车辆的合同义务;而与之相反的是,反诉人至今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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