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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发(作者:)
最全!最⾼法院关于合同类纠纷的103条裁判规则
确认合同效⼒纠纷
1.债务⼈与其关联公司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为系恶意串通损害债权⼈利益的,双⽅签订的合同⽆效,因此取
得的财产应返还原财产所有⼈——瑞⼠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效纠纷案
2.⽹络竞价系统⾃动⽣成《竞价结果通知单》违反交易规则的,交易不成⽴——青海红⿍房地产有限公司与青海省国有
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
债权⼈代位权纠纷
3.若次债务⼈未实际履⾏与债务⼈之间的代物清偿协议,则次债务⼈与债务⼈之间的原⾦钱债务并未消灭,债权⼈仍有
权代位⾏使债务⼈的债权——成都市国⼟资源局武侯分局与招商(蛇⼝)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港招实业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民丰科技实业开发总公司债权⼈代位权纠纷案
债权⼈撤销权纠纷
4.劳动者对显失公平的⼯伤赔偿协议享有撤销权——黄仲华诉刘三明债权⼈撤销权纠纷案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5.基于相同的当事⼈、同⼀事实、同⼀法律关系以及主要诉讼请求相同,在不同地⽅法院分别提起诉讼所形成的案件,
可以认定属于同⼀案件——王贺春、张福才等六⼈与卢继先、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买卖合同纠纷
6.再审不影响其他债务⼈按原裁判承担债务时,可仅中⽌对再审申请⼈的执⾏——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裘雅芬
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
7.在产品已经输出的情况下谁能更有效地合理预防、消除风险,谁即应当及时、正确地采取产品召回措施——捷跑电⼦
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海信进出⼝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8.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交货不符的,买⽅能够以合理价格转售的,质量不符不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形——中化国际(新加
坡)有限公司与蒂森克虏伯冶⾦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9.⼀⽅当事⼈不履⾏⼆审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时,另⼀⽅当事⼈可申请执⾏⼀审判决——吴梅诉四川省眉⼭西城纸业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0.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控制⼈或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为由免除清算
义务——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11.关联公司的⼈员、业务、财务等⽅⾯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财产⽆法区分,丧失独⽴⼈格的,构成⼈格混同——徐
⼯集团⼯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12.为家庭⽣活消费需要购买汽车发⽣欺诈纠纷的,消费者可依《中华⼈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损失
——张莉诉北京合⼒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3.消费者明知⾷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购买可⼗倍索赔——孙银⼭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14.在债务⼈的⾏为危害债权⼈⾏使债权的情况下,债权⼈可以⾏使债权⼈的撤销权,也可以请求⼈民法院确认债务⼈
签订的相关合同⽆效——嘉吉国际公司与福建⾦⽯制油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15.合同义务有先后履⾏顺序的,先履⾏⼀⽅怠于履⾏给后履⾏⼀⽅履⾏合同造成困难的,后履⾏⼀⽅有权依据先履⾏
抗辩权要求对⽅履⾏全部合同——⼤庆凯明风电塔筒制造有限公司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6.在合同约定本⾝不属于⽆效事由的情况下,合同中⼀⽅当事⼈实施的涉嫌犯罪的⾏为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上
海闽路润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钢翼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7.《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条但书前的规定,仅仅适⽤于单纯的委托合同关系——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与北京南钢⾦易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厦门市东⽅龙⾦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8.公司减资时对已知或应知的债权⼈应履⾏通知义务,不能在未先⾏通知的情况下直接以登报公告形式代替通知义务
——上海德⼒西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苏博恩世通⾼科有限公司、冯军、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9.合同当事⼈及诉讼时效的认定,应分别考量当事⼈意思表⽰及合同是否约定有履⾏期——儋州春江南华糖业有限公
司与中国⼈民银⾏儋州市⽀⾏、中国建设银⾏股份有限公司儋州⽀⾏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建设⽤地使⽤权合同纠纷
(⼀)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纠纷
20.当事⼈合同中关于履⾏期限约定不明的,应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六⼗⼆条规定作出解释
——上诉⼈长春市国⼟资源局与被上诉⼈吉林省良品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21.未按约交纳⼟地出让⾦时,应综合合同履⾏情况、过错程度、预期利益、损失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确定
违约责任——贵阳市国⼟资源局与贵州太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审纠纷案
(⼆)建设⽤地使⽤权转让合同纠纷
22.应根据当事⼈的合同约定与履⾏情况综合认定合同之债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诉⼈北海⼤西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
被上诉⼈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3.合同⽆效后在当事⼈之间可能产⽣的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或者赔偿损失权利,可以作为合同转让的标的——惠阳惠
良⼯业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北益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贸)⼯程开发公司⼤亚湾公司、曾贯泉、第三⼈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省分公司建设⽤地使⽤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案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24.采矿权租赁合同未经批准,法院应认定合同未⽣效,但合同约定的报批条款依然有效——陈允⽃与宽甸满族⾃治县
虎⼭镇⽼边墙村民委员会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25.提供⼟地⼀⽅的出资部分因容积率增加⽽增值,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分配⽐例请求分配新增⾯积部分或以现⾦⽅式
补⾜⾯积差——江西省南昌百货总公司、湖南赛福尔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
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律、法规的效⼒性强制性规定,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效——宁夏⾦⼒泰钢结构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与宏建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项⽬转让合同纠纷
30.要准确判断和认定是否构成⼀物数卖,必须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事实情况,剖析当事⼈的内⼼真意,依法公平合理
地平衡各⽅当事⼈的利益——东莞利成公司、宝源公司与东莞晶隆公司、⼤岭⼭房地产公司房地产项⽬转让合同纠纷案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31.储户在银⾏的储蓄存款性质上为银⾏的资⾦⽽⾮储户的资⾦,由于银⾏⼯作⼈员的失误致使储户的存款被盗取,银
⾏应当承担资⾦被盗取的全部责任——邢台县顺鑫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平湖⽀⾏储蓄存款合
同纠纷抗诉案
承揽合同纠纷
32.当事⼈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按照合同使⽤的词句、合同条款、合同的⽬的等因素确定条款的真实意思
——⼴州珠江铜⼚有限公司与佛⼭市南海区中兴五⾦冶炼⼚、李烈芬加⼯合同纠纷案
33.当事⼈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的、交易习惯以及诚
实信⽤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佛⼭市南海区中兴五⾦冶炼⼚与⼴州珠江铜⼚有限公司加⼯合同纠纷案
34.进⼊执⾏程序后,债权⼈通过执⾏程序以外、法律未禁⽌的⽅式和途径实现其债权不构成过错——中国建设银⾏股
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与新疆天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承揽合同纠纷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5.当事⼈⼀⽅违反预约合同约定,不与对⽅签订本约合同或⽆法按照预约的内容与对⽅签订本约合同的,应当向对⽅
承担违约责任——张励与徐州市同⼒创展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36.买受⼈与开发商均主张存在真实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关系,对抗承包⼈建设⼯程价款请求权,但依据明显不⾜的,不
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宋宇与北京盛和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37.房地产开发企业借他⼈名义与⾃⾝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抵押套取银⾏信贷资⾦,他⼈明知的,合同⽆效——
徐州⼤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王志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38.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购房⼈⽆法正常使⽤、收益的,法院可以房屋同期租⾦为标准计算实际损失——李明柏
诉南京⾦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39.第三⼈⾮因本⼈原因未参加诉讼的,不符合第三⼈撤销之诉的起诉条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黄光娜与海⼝栋
梁实业有限公司、⼴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40.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逾期交房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约定开发商承担了逾期交房的责任后⽆需承担逾期办证
的责任的属⽆效格式条款——周显治、俞美芳与余姚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44.当事⼈基于同⼀笔款项先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均已成⽴并⽣效的情况下应认定同时成⽴商
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民事法律关系——朱俊芳与⼭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45.合同的解除与否不涉及物之所有权的变动,⽽只与是否继续承担合同义务有关——成都讯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与四
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46.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位布局相反,且⽆法调换,购房者可以合同⽬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张俭华、徐海英诉启东市取⽣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47.因对⽅违约解除合同后,已履⾏主要合同义务的⼀⽅有权请求可得利益赔偿——中国联合⽹络通信有限公司红河哈
尼族彝族⾃治州分公司与红河东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晟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
供⽤热⼒合同纠纷
48.⾮集中供热地区,向业主供热的开发商有强制缔约义务,供热合同的解除应由全体业主或业主⼤会决定——⾼尔夫
(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诉吴咏梅供⽤热⼒合同纠纷案
借款合同纠纷
49.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福建海峡银⾏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诉长乐亚新污⽔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
政⼯程有限公司⾦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50.贷款合同中选择性列明部分最⾼额担保合同,未列明的担保⼈也应当在最⾼债权限额内承担担保责任——温州银⾏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51.外商独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需进⾏登记,未经登记的应认定⽆效——⾹港上海汇丰银⾏有限公司上海分⾏与景轩
⼤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万轩置业有限公司⾦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52.公司减资的程序瑕疵是否影响公司作为债务⼈的民事责任暨保证⼈的保证责任并⾮⼀定因物保、担保置换、公司减
资瑕疵等因素存在⽽免除——上诉⼈湖南中融企业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中国⼯商银⾏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
⼭路⽀⾏、湖南中科本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北京中科时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借款
合同纠纷上诉案
53.⼈民法院应当依法制裁虚构事实、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以谋取⾮法利益进⾏的虚假民事诉讼——上海欧
宝⽣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54.企业间借贷合同认定为有效应具备借贷⾏为属于为⽣产经营需要所进⾏的临时性资⾦拆借⾏为、提供资⾦的⼀⽅并
⾮以资⾦融通为常业、不违反国家⾦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等条件——洪泽丰润⾦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与安徽福赐德新材
料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55.夫妻⼀⽅具有与第三⼈恶意串通虚构婚内债务嫌疑⼜⾃认债务的,不必然免除出借⼈对借贷关系成⽴⽣效的举证责
任——赵俊诉项会敏、何雪琴民间借贷纠纷案
56.当事⼈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可运⽤⽬的解释确定条款的真实意思——李占江、朱丽敏与贝洪峰、沈阳东昊地
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57.民间借贷借据本⾦数额的真实性应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进⾏审查判断——曾志伟与襄阳市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案
销部与⼭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60.动产质押监管合同债权⼈、作为出质⼈的债务⼈、质物监管⼈对质物没有真实、⾜额移交监管均有过错的,均应担
责——⼤连俸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辽宁储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61.⼩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上限,超过部分⼈民法院不予⽀持——上诉⼈⼤连华
成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连沙河⼝银丰⼩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保证合同纠纷
62.保证⼈与借款⼈具有关联关系,在保证合同中承诺对借款⼈转移贷款⽤途等违反合同的⾏为承担连带责任,并实际
履⾏了部分主债务的,可以认定保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务系以新贷偿还旧贷——⼤⽵县农村信⽤合作联社与西藏
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63.开发商与⾃然⼈签订虚假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然⼈名义获得银⾏贷款,合同确认⽆效后⼆者对银⾏贷款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中国光⼤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诉上海东鹤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思绮保证合同纠纷案
抵押合同纠纷
64.抵押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未⾏使抵押权将导致抵押权消灭——王军诉李睿抵押合同纠纷案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65.储户在银⾏的储蓄存款性质上为银⾏的资⾦⽽⾮储户的资⾦,由于银⾏⼯作⼈员的失误致使储户的存款被盗取,银
⾏应当承担资⾦被盗取的全部责任——邢台县顺鑫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平湖⽀⾏储蓄存款合
同纠纷抗诉案
承揽合同纠纷
66.当事⼈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按照合同使⽤的词句、合同条款、合同的⽬的等因素确定条款的真实意思
——⼴州珠江铜⼚有限公司与佛⼭市南海区中兴五⾦冶炼⼚、李烈芬加⼯合同纠纷案
67.当事⼈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的、交易习惯以及诚
74.双⽅未能如约履⾏约定了固定价款的建设⼯程施⼯合同,致使合同解除的,应综合考虑案件实际履⾏情况、双⽅当
事⼈的过错、司法判决的价值取向等因素确定争议合同的⼯程价款——青海⽅升建筑安装⼯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青海隆豪
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
75.建筑⼯程价款不包括承包⼈因发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中铁⼆⼗⼆局集团第四⼯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瑞讯交通开
发有限公司、安徽省⾼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
76.在债权⼈与债务⼈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新债务与旧债务并存时,若新债务届期不履⾏,债权⼈有权请求债务⼈履⾏
旧债务——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
77.发包⼈收到竣⼯结算⽂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结算⽂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请求按照
竣⼯结算⽂件结算⼯程价款的,应予⽀持——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程有限公司与周⼝欣欣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
纠纷案
78.因发包⼈提供错误的地质报告致使建设⼯程停⼯,当事⼈对停⼯时间未作约定或未达成协议的,应根据案件事实综
合确定⼀定的合理期间作为停⼯时间——河南省偃师市鑫龙建安⼯程有限公司与洛阳理⼯学院、河南省第六建筑⼯程公
司索赔及⼯程⽋款纠纷案
79.承包⼈未经发包⼈同意对⼯程组织验收,单⽅向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竣⼯验收⼿续的,验收报告及⼯程证书不具有法
律效⼒——威海市鲸园建筑有限公司与威海市福利企业服务公司、威海市盛发贸易有限公司拖⽋建筑⼯程款纠纷案
80.建设⼯程合同⽆效,但⼯程竣⼯验收合格的,发包⼈应参照合同约定⽀付⼯程价款,承包⼈获得的利益不应⽐合同
有效时更多——莫志华、深圳市东深⼯程有限公司与东莞市长富⼴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程合同纠纷案
81.在民事合同中,当事⼈对接受⾏政审计作为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依据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重庆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程合同纠纷案
委托合同纠纷
82.⾏为⼈以所在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给他⼈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其所在单位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国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轻⼯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进出⼝代理合同纠纷案
89.为实现特种⽤途林地使⽤权转让之⽬的的特种林林地承包合同应认定为⽆效——厦门市同安智龙花果苗⽊有限公司
与吉林市松花江苗圃、吉林市林业局承包合同纠纷申诉案
服务合同纠纷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90.经营者订约时未将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的,电信服务合同条款不产⽣效⼒——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
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91.电信服务提供者对免费提供的增值业务过期后需要收费时,应得到⽤户的明确使⽤承诺——郑传新诉中国电信股份
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92.消费者与经营者预付式消费中约定消费者单⽅终⽌消费则经营者对已经收取价款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部分不予退
还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效——孙宝静诉上海⼀定得美容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三)旅游服务合同纠纷
93.旅游经营者主张旅游者的单⽅解约系违约⾏为,应当举证证明“损失已实际产⽣”和“损失的合理性”——陈明、徐炎
芳、陈洁诉上海携程国际旅⾏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四)⽹络服务合同纠纷
94.双⽅当事⼈强⾏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商业⼴告短信息,侵害了不特定公众的利益,其签订的相关合同⽆效——⽆锡市
掌柜⽆线⽹络技术有限公司诉⽆锡嘉宝置业有限公司⽹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五)银⾏结算合同纠纷
95.指定收款⼈与实际收款⼈名称表⾯上不完全⼀致但并不导致产⽣歧义的,不应认定为不符——喜宝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诉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银⾏结算合同纠纷案
其他合同纠纷
96.有关矿业权承包的合同若名为承包,实为转让,应适⽤关于矿业权转让的规定来认定其效⼒;若具备承包合同的典
型特征,应认定为矿业权承包合同,不构成矿业权转让——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温州市华建设备安装
⼯程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
97.当事⼈达成的前后两份协议对同⼀内容有不同约定产⽣冲突时,除当事⼈有特别约定外,以后⼀合同确定的内容为
准——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房屋联建纠纷案
98.合同中的违约⾦或约定损失赔偿条款,不因双⽅当事⼈均构成违约⽽不能适⽤——⼭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西数源华⽯化⼯能源有限公司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
99.认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同有效并继续履⾏将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应当认定合同⽆效——四川⾦核矿业有限公司
与新疆临钢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特殊区域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
100.在⼀⼈公司法⼈⼈格否认之诉中,若债权⼈以⼀⼈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应实⾏举证责任倒置,⽽其他情形下需遵循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般原则——
应⾼峰诉嘉美德(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陈惠美其他合同纠纷案
101.合同由⼀⽅当事⼈书写并签名后交另⼀⽅当事⼈,另⼀⽅当事⼈虽未签名,但不否认合同内容的,应认定合同为双
⽅真实意思表⽰,合同有效——籍祥太与郑权岳、乌兰县符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再审案
102.外贸代理⼈获得的出⼝退税款应当依约⽀付给委托⼈——北京博创英诺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103.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的民办学校系公益性组织,出资⼈对学校财产不具有财产权益——李稳博
诉上海虹⼝区艺术合⼦美术进修学校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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