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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书9篇

发布时间:2023-11-09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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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书9篇
2023年11月9日发(作者:)

借款协议书9

借款协议书 1

——公司之间借款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

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_____%,按月收息,利

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从___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

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

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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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

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

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

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

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

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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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

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_____

借款协议书 2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书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

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

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

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___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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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

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_,一年利息为________元整。

乙方保证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协

议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

还乙方。

()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

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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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或可终止本协议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

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协议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

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

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并收回相应借款及

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或本协议中的某一项条款,

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协议中的各项

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协议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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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__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文本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 3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______日至____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

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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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

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

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

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

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

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

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

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签约日期:

借款协议书 4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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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明确责任,

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 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

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利率:按每月 计算,当日交齐利息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写: )

4、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日止。

5、甲方应于房屋抵押登记法律公正等手续结束后,当日全额放

款给乙方,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抵押条款

1 借款人以下房产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1) 房产权证号码:

(2)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

(4)房屋属性:该房屋属于下述第____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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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品房 ②房改房 ③商业房

(5)该房屋是否出租:

2 如该房产正在出租,乙方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

须订明:乙方背约时,由甲方发函日起计一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3 抵押期间,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卖、赠与、拆

除、改建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4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致使部分或全部失效,不影响抵

押条款,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三、 履约条款

1 乙方每月应付给甲方的利息,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支付;

如逾期,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按日支付应付利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 乙方借款期限到期,应本金及利息一并归还甲方,如逾期,

视为严重违约,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的违约金,

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若乙方逾期30天仍未清偿

全部应付款项,甲方也可选择自行向房地产市场管理机关申请处分抵

押物。

3 乙方向甲方还清本合约规定的全部应付款项,甲方收到款项

当日需将该抵押房产权证证书归还乙方并注销抵押权证,同时解除担

保人担保责任。若甲方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__%

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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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条款

1、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正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

责支付。

(2) 乙方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甲方通过

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

费、管理费、保险费、诉讼费等)概由乙方负责偿还。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

各方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20xx x x

借款协议书 5

甲方(出借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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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借入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担保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因 之需而向甲方借款,丙方为担保人,三方经友好协商,

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月利率 %,借款期

限为 ,即从__ 日至200 日。届期本利一起归还。

二、该笔款项甲方另有它用,乙方逾期还款将会给甲方造成经济

损失若干,若乙方不能按期还款,则需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

违约金。

三、若因乙方逾期还款而被甲方诉至法院,则甲方已负担的律师

费等为讨回该笔借款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确认其于签之时已收到该笔款项共 (大写: ),不再

向甲方另出收据。

五、丙方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范

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及甲方为讨回该笔借款而产生

的费用,担保期限为还款期满之日起两年。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保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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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 __ __

借款协议书 6

——个人借款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

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

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

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

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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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

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

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

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

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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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 7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

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

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 个人借款

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

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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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

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

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

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

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

行。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

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

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

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

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

‰,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

()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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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

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

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

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 月,自 日起至 日止。实际放

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

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

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

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 日。借款人

自愿按下列第 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

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 帐户,户名 ,帐号,并保证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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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

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

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

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

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

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

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

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

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

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

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

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

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

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

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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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人、监护人、财产

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

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

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

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

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

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

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

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

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

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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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

)、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

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

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

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

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

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

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

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

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

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

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

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

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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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

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

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

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

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

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

可撤销。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

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

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

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

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

)、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

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

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

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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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

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

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

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

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

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

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

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

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

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

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 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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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

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

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

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

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

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

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

强制执行;

()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

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

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

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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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人姓名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座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值或原值() 房屋产权证编号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押物财产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

负责管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出售、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抵押物所有权的,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出租、再抵押抵押物

的,须通知抵押权人。

借款协议书 8

个人向公司借款协议书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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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____作为保证

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

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__________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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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

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

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

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

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

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

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

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

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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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

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 9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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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济南法兰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吴英军

住所:济南市马鞍山路13

邮政编码:250001

电话: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依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

同信守。

本合同贷款、借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__10 29 日起,

月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体用途等均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

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凭证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凭

证为准。

3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购买济南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

金珠宝古玩城 层第 号商铺。

第二章 利率、罚息和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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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6.9%)(请在□中划“√”)[] 浮动35%

[]浮动%,确定为年利率 %;

本合同签订后,贷款发放之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

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放款当日适用的贷款基准利率及本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5 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

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3种方式调整,贷款基

准利率调整而导致本同贷款利率调整的,乙方无须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贷款利率不变[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本合同贷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

率的当日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约定

的浮动比例确定,调整后的利率于当日开始适用,分段计息;

3. 按月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月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4. 按季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季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按照上述第34种方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时,调整后的合同贷

款利率自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结息日的次日

起开始适用(但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的日期为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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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下的结息日时,则本合同调整后的利率自该结息日的次日起适用)

开始适用之日即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5. 他:

6 条乙方对甲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

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计收逾期罚息,直至甲方清

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罚息),按逾期利

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

天数计算,逐月累算。本合同逾期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

加收[ 50 ]%确定。

7 条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违约使用的借

款金额,自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计

收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

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

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本合同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

础上加收[ 50 ]%确定。

8 合同贷款利率发生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逾期利率、罚

息利率在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6 条、第7

约定的比例自动作相应的调整,并与合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

段计算。

9 条依照上述约定调整合同贷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罚息利率

时,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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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章

10 甲方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开立账户,账号为

该账户作为甲方的借款发放及还款账户,甲方授权乙方从该账户

中扣收甲方到期应付的本息。该账户发生挂失、冻结、银行卡失效/

超过有效期等账户状态异常导致甲方无法经由该账户正常还款,或甲

方拟变更该账户时,甲方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

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甲方应到乙方指定网点____________

还款。

1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归还方式为下列第 项:

1.按照利随本清方式还款, 到期一次还清借款本息[适用于一年

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

时利随本清;

3. 按季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季度末 日,

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4.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

所确定的金额,每月以相等金额偿还借款本息;

5.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

所确定的金额,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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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月组合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

金额,每月偿还借款本息;

7.(/)结息,按《个人借款还款计划表》所列的次序、时

间和金额分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

时利随本清;

8.其它还款方式: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

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偿还借款本息时,还款日为每月 日,但

首次还款日为放款日的次月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13 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 30 天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

意甲方提前还款的,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

利息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第四章

14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甲方及/或第三

人向乙方提供下列担保:

1.甲方用其所购买的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

层第 号商铺作为其借款的担保并抵押给乙方。

2.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

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或仍未与乙方达成

还款协议的,乙方有权变卖甲方抵押的商铺归还其借款及所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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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变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

切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变卖所得不足以弥补偿还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

(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

实际损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转让上述所购商铺,必须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参与转让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否则,甲方对外签订的此类合同无效。

第五章 违约责任

15 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

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

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

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1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虚构交易、交易对象,伪造、

变造交易文件、支付凭证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10%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

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17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甲方同意赔

偿乙方因该行政处罚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18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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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银行执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20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1 乙方将贷款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借款发放账户即

完成了贷款发放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提取和使用了借款本金,并从

贷款的发放之日开始计息。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条中按月等额本息还

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还

本付息)偿还借款本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对月对日逐笔计

息法计算利息。计息期为整年(整月)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

额×年()数×年()利率;计息期为整年(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

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数×年()利率+本金余额×零

头天数×日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条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

还本和利随本清以及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偿还借款本息时,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实际天数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 (

366 ),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余

额×实际天数×日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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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3 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三

十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的由双方签订展期协议;

方展期申请未获得乙方批准的,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足

额还款。

第三章 借款的偿还

24 甲方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

式为:

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

每月还款额=

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 ?1

甲方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 ×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

25 甲方应在每一结息日或还款日17时之前向乙方支付自

上一结息日的次日(或贷款发放日)起至该结息日(含该日)之间产生

的利息,以及于该结息日或还款日到期的本金(如有);无论结息日是

否为银行营业日,甲方均应提前向其按本合同第10条约定开立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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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足额存入资金并授权乙方在结息日扣收。

26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到期应付而未付时,甲方

授权乙方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开立于中国民生银行营业机构的账户

中扣收相应的款项,未约定账户或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

中国民生银行所有营业机构中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和/或要求

甲方继续清偿,因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

担。

第四章 陈述和保证

27 甲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陈述和保证

如下:

27.1 甲方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并履行

本合同;

27.2 甲方保证其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7.3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不擅自改变

借款用途或将借款挪作他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的,甲方擅自收回或授意交易对象将全部或部分借款转至甲方其他账

户或与该笔交易无关的其他第三方账户的,视为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借

款挪作他用);

27.4 甲方保证未虚构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对象真实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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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7.5 甲方保证不以通过本合同借款所取得的财产从事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的活动;

27.6 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

义务;

27.7 甲方保证随时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

款的用途和甲方的资信情况进行核查;

27.8甲方保证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其个人职业、健

康、婚姻状况、收入、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等个

人信息、与本合同约定个人贷款的贷款用途、还款方式、还款来源、

还款能力、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等贷款

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7.9如本合同项下借款属于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担共同

还款责任或者甲方履行还款责任需要其他第三方知晓或同意的,甲方

保证按照乙方要求使该第三方知晓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约定;27.10

方保证如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的,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完全履行

贷款清偿义务前,未经乙方同意,不将抵押财产再次抵押或转让给乙

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

29.11 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与本人或直系亲属的

证券投资第三方存管账户相关联; 27.12甲方保证本合同签署后,如

经乙方核实,甲方不符合规定的借款条件而乙方未予放款时,甲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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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27.13 如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房产,甲方保证在获悉抵押房产

即将拆迁的信息后,立即将拆迁信息通知乙方。

28 乙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甲方做出陈述和保证

如下:

28.1 乙方保证拥有充分的授权订立本合同;

28.2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个人信息、商业

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8.3 乙方保证在无法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贷款支付

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章 借款的提前到期

29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

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并停止继

续发放借款,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2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借款本息发生逾期;

29.2 甲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29.3 甲方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汽车、消费品等从事违法活动;

29.4 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要的资料或向乙方提供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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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料不真实或向乙方隐瞒重大事项,危及乙方贷款安全;

29.5甲方发生失业、停业、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监禁等,或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

或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等可能危及乙方贷款安全的情况;

本合同项下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

任的能力,或因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事件,未按乙方要求

落实担保责任;或因法院裁决或行政命令而被解散、停业、吊销或注

销营业执照、清算、破产、关闭,导致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甲方未按

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6()押人将抵()押财产拆除、出售、转让、交换、赠

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财产,足以危及乙方贷款安全,甲方

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7()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明显减少以及其他可

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和恢复,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

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8甲方因涉及诉讼、仲裁,严重影响其履行债务能力,或被

司法机关宣布对其财产予以没收或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其履行对乙方

的债务清偿能力的;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

保责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9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或其他偿债责任到期不

能履行,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能力受到影响,或担保人因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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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

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10 甲方因职务、收入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丧失或者可能丧

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发生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

;

29.11 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影响乙方债权实

现的;

29.1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

约定定期向乙方报告借款的支付情况的;

29.13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

何义务;

29.14 甲方违反其向乙方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或违反本合同项下

任何一项义务,且乙方认为甲方的上述行为危及借款安全;

29.15 国家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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