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1月17日发(作者:)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6篇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1)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
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
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
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
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
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
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要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
1 / 1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
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
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为____ %,乙方为____ %。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
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乙方为全权代
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
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
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
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 / 10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3)
委托人(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东海智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
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职业
道德,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
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
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承担乙方
律师赴市外异地(外市)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
该事务所必须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仅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代理
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本协议有限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处理完毕。
第七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
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委托方: 受托方:广东--律师事务所
3 / 10
(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律所地址: ,电话: )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4)
______律( )民字第 号
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
___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
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
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
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
据。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
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
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
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4 / 10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
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
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
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___%,甲
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___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5)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
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
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
5 / 10
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
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
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
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
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
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
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
实销。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
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
6 / 10
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
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
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
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
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
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
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
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 一案 审诉讼代理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
7 / 10
委托代理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根据甲方要求,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下称“代理律师”)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代理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代理
职责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代理律师有合理的原因不能
参加诉讼,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师参加诉讼,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另行签署委托书以
便乙方指派律师履行代理义务。
二、代理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代理律师除履
行代理义务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案情,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
到庭履行代理职责。
三、甲方须真实地向代理律师陈述案件事实和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甲方最
迟须在开庭前5天将代理律师要求的证据和资料交齐,以便代理律师有充分的时
间准备开庭,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
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应重要证据、资料或坚持显
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所收费用不足
以抵偿代理律师实际完成工作所应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和其它办理案件过程中实
际发生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据实结算。
四、甲方有义务亲自向相关审理机构出示证据和资料原件,甲方不得将证据
和资料原件等交给代理律师,甲方确实认为代理律师持有甲方证据原件和资料是
履行代理职责之必须前提,则须与代理律师办理书面交还手续,否则因证据和资
料等原件缺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照代理律师要求提供证据和资料,须在代理律师
要求提供证据和资料的最迟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代理律师,以便代理律师申请延
期举证或作出继续或终止代理的决定以减少甲方损失。如甲方自行调查和收集证
据有困难,在合理的期限内可委托代理律师调查和收集证据,但甲方须另行与乙
方签订委托证据调查手续并另行支付相应律师代理费和实际发生的调查费用。
六、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代理职责,所收律师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
方无故要求中止或撤销委托,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所收费用不足以抵
8 / 10
偿代理律师实际完成工作所应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和其它办理案件过程中实际发
生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据实结算。在代理律师以书面方式催促甲方在规定
的时间内依照本协议履行约定义务而甲方怠于履行时,除甲方有法定不可抗力原
因外,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履行代理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甲
方承担。
七、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调查证据、陈述案情、进行辩论、作出和
解承诺以及代为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准)。
八、甲方在签署本代理协议时已从代理律师处知悉涉及本案的中国现行法律
关于民事诉讼时效、审判期限、答辩期、举证期限、判决及裁定上诉期、再审或
申诉以及强制执行申请期限等详细规定。因此,除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会再次
口头提醒甲方外,甲方有义务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律师甲方对
上述诉讼权力的处分方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对
于超出甲方委托授权范围的甲方诉讼权力处分方案,乙方有权拒绝履行。
九、甲方已完全知悉乙方现行律师收费办法,并确认本案律师代理费收取标
准属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双方确认本案的争议标的为人民币万元,在此前提下经
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
即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万元人民币,本案判决、调解、案外
和解、甲方单方终止诉讼等均视为代理律师履行了代理行为。在乙方未收到甲方
支付的上述全部律师代理费时,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代理行为,因此产生的经
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萨家湾支行
银行账户:
十、甲方确认在乙方代理结果未出现前,如因甲方原因单方中止、终止撤销
诉讼案件或因甲方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单方中止、终止本委托代理协议,均视为
乙方完全履行了代理职责并为甲方争取了全部诉求或抗辩权益,甲方无权向乙方
要回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如因乙方原因单方中止、终止本委托代理协议,乙方
9 / 10
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与甲方据实结算外,应向甲方退回全部甲方已缴纳的律师代理
费。
十一、代理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如有发生下列工作费用,则应由甲
方承担:
1、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法定费用;
2、乙方为办理甲方此案而发生的调查取证等有关费用(乙方提供相应发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如进行专家论证等)。
十二、本协议除支付结算条款外有效期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
和解、终止或撤销诉讼)时止。本案如涉及二审、申诉、再审、发回重审、执行
等甲方须另行与乙方签订协议并交纳费用。
十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及代理律师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双方一致确认由南京仲裁委员会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裁
决,双方严格履行仲裁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