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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发(作者:)
《最⾼⼈民法院公报》2021年全年(1-12期)民商事案例裁判摘要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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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2期
1. 乐清市巴顿电⼦有限公司与胡正宇侵害实⽤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专利侵权纠纷中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的主观要件为“善意⽆过失”。过失的证明责任负担应注意保护专利权
和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之间的平衡,如结合销售者的注意能⼒、接触专利产品信息的可能性、专利产品的市场销售情
况、销售⾏为的情节等因素,专利权⼈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销售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售产品系未经专利权⼈许可⽽
制造并售出的事实,则销售者除需证明其遵循合法、正常的市场交易规则外,还应证明其已对所售产品是否经专利权⼈
许可⽽制造并售出给予必要注意,否则应认定销售者主观上具有过失。
2. 李俊潇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顺风车通过分摊出⾏成本或免费互助⽅式,达到缓解拥堵、⽅便出⾏的⽬的。从事顺风车是否改变被保险
车辆的使⽤性质,应结合收取费⽤情况、车辆⾏驶区间、车辆所有⼈职业状况以及接单频率等情况予以综合判定。
2021年第11期
1. 中铁物上海有限公司与济南润和机车车辆物流有限公司、中车⼭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申请执⾏⼈执⾏异议之诉案
【裁判摘要】⽣效仲裁裁决或⼈民法院判决已经驳回当事⼈的部分请求,当事⼈在执⾏过程中⼜以相同的请求和理由提
出执⾏异议之诉的,属于重复诉讼,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 中国⽯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盐城⽯油分公司诉江苏省射阳县国⼟资源局撤销⾏政许可案
【裁判摘要】⾏政机关撤销已经⽣效的⾏政许可,应当遵守⾏政许可法规定的法定程序,保障⾏政相对⼈依法⾏使陈
述、申辩等权利。
3. 清华⼤学、同⽅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许昌瑞⽰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为正确理解权利要求、准确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结合专利说明
书、附图以及专利审查⽂件,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进⾏合理解释。本领域普通技术⼈员对⽆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即
可合理获知的权利要求技术特征中的可替代部分,采取改变部分结构达到同样功能和效果的,应认定具有等同特征。被
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在实现⼿段、功能、效果、⽬的、⽅式等⽅⾯相同或等同的,
应认定构成侵权。
4. BY.O诉豫商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裁判摘要】当事⼈虽就同⼀争议约定仲裁和诉讼两种争议解决⽅式,但协议明确约定,或者协议内容表明应⾸先适⽤
【裁判摘要】公共场所管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界定在合理范围内,应当保证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排除
安全隐患,同时应当及时对已发⽣的危险和损害采取积极的应对和救助措施。管理⼈是否尽到必要的救助义务,应参照
社会普遍认同的衡量标准加以判断。
2. 范仲兴、俞兰萍、⾼娟诉上海祥龙虞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黄正兵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规定,为职⼯参加⼯伤保险缴纳⼯伤保险费系建筑施⼯企业必
须履⾏的法定义务,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付保险费系倡导性要求。建筑施⼯企业已为从事危险
⼯作的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并不因此免除企业为职⼯缴纳⼯伤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险
法》第三⼗九条规定,投保⼈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为受益
⼈。建筑施⼯企业作为投保⼈为劳动者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该保险的受益⼈只能是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在⼯作
中发⽣⼈⾝伤亡事故,建筑施⼯企业或实际施⼯⼈以投保⼈⾝份主张在赔偿款中扣除意外伤害保险⾦,变相成为该保险
受益⼈的,有违⽴法⽬的,依法不予⽀持。
2021年第9期
1. 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裁判摘要】在判断涉案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款第(三)项规定的“有关的发明创造”时,应
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对于民事权利(益)的规定,对相关当事⼈关于执⾏标的的民事权利(益)的实体法性质和效⼒作
出认定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层级关系、背后蕴含的价值判断以及⽴法⽬的进⾏探寻与分析,并结合不
同案件中相关当事⼈的⾝份职业特点、对于执⾏标的权利瑕疵状态的过错⼤⼩,与执⾏标的交易相关的权利⾏使状况、
交易履⾏情况,进⼀步分析执⾏标的对于相关当事⼈基本⽣活保障与秩序追求的影响等具体情况,综合加以认定。
2. 王记龙诉中国⼈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被保险⼈起诉要求侵权⼈赔偿损失获⽣效判决⽀持但未实际执⾏到位的,有权要求保险⼈承担赔偿责任,
并不违反“⼀事不再理”原则,保险⼈履⾏保险赔偿责任后依法获得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事故发⽣后,被保险⼈怠于通
知致使保险⼈未能参与定损的,损害了保险⼈的知情权和参与定损权,其依据侵权⽣效判决所确认的损失⾦额主张保险
理赔的,保险⼈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公司股东滥⽤控股地位,以多数决⽅式通过修改出资期限决议,损害其他股东期限权益,其他股东请求确认该项决议⽆
效的,⼈民法院应予⽀持。
2021年第2期
1. 海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张伟男等确认合同效⼒纠纷案
【裁判摘要】公司股东仅存在单笔转移公司资⾦的⾏为,尚不⾜以否认公司独⽴⼈格的,不应依据公司法第⼆⼗条第三
款判决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该⾏为客观上转移并减少了公司资产,降低了公司的偿债能⼒,根
据“举重以明轻”的原则参照《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若⼲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关于股
东抽逃出资情况下的责任形态之规定,可判决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其转移资⾦的⾦额及相应利息范围
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重庆市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帝景豪苑业主委员会车位纠纷案
【裁判摘要】⼩区建设完成之后,随⼩区房屋的出售,⼩区建设区划内的⼟地使⽤权也随之转移⾄⼩区业主,⼩区的共
有部分⼟地使⽤权归⼩区业主共有。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地上车位,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
专有部分,该部分占⽤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 戴为军诉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裁判摘要】⽤⼈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实⾏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主
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为是基于企业⽣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
度,劳动者主张该调岗调薪⾏为违法的,⼈民法院不予⽀持。
能、达到相同的效果,且为本领域普通技术⼈员⽆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则与涉案专利构成等同,落⼊专利权
保护范围。
5. 梁某某诉⼴东惠⾷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州市越秀区名豪轩鱼翅海鲜⼤酒楼⼈格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就业平等权不仅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范畴,亦属劳动者作为⾃然⼈的⼈格权范畴。在招聘⼴告并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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