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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5日发(作者:)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 种方式处理。
(1)经乙方提出,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工作任务为: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为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2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 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
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同时应完成公司或上级交待的其它任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认可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乙方岗位、薪
酬及判定乙方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
2.2 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暂为 。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
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
服从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
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2.3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1)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
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3)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
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4)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
调岗的;
(5)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
须进行调整的。
(6)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
的。
(7)绩效考核得分不足80分的;
(8)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9)其它原因:
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岗位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第3条 劳动报酬
3.1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且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前款约定工资的 %,并不得
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2 甲方于每月 日左右发放工资。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
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但甲方需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且工资延迟发放不得超
过一个月。
3.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甲方规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
位、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
数额不得低于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4 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每月固定工资部分计
算,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不计算在内 。
第4条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4.1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以所在岗位以劳动部门审批实施的工时制度为准,如未审批,则实行标准工
时制。
(3)乙方工作时间可以休息,属于值班性质。
(4)工作时间为:
4.2 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
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
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第5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
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第6条 劳动纪律
6.1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
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
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6.2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
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
失 元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
的;
(4)与跟甲方有竞争关系或商业往来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存在业务关联关系,有可
能导致利益冲突的;
(5)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
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7)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8)违反甲方的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9)一年内累计旷工 日以上或连续旷工 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
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
的行为的;
(14)提供虚假的票据进行报销,或报销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相符合的,无论金额多
少;
(15)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第7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7.1 乙方应当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参加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
料,如因乙方拒绝、延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和
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7.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8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 元以上或
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
诈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6)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8.3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
延期 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
8.4 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
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第9条 特别约定
9.1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出于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要,劳动合同终止前 个月内,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
岗位。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后正式解除前变更乙方的岗
位。
上述保密义务不仅应在乙方在职期间,而且在乙方离职后仍应履行。
9.2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交接经办的业务工作、归还当时占有的公司财物和文件资料、
结清借款以及签署相关工作交接单等其他相关手续。双方同意在签署交接单后方视
为办结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9.3 如经甲方提前或离职时通知,则乙方在双方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无论因何种原
因) 两年内应遵守竞业限制义务,而无需再行约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按乙方离职前 个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月平均
工资)的 %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的履行,
同时免除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按乙方离职
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 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
制义务。
如双方对竞业限制另有约定,则以另外的约定为准。
9.4 乙方在职期间接受费用超人民币 元的专业技能培训后,如乙方提前解除劳
动合同,则乙方应按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还相应培训费用。双方
另有约定的,按另行约定处理。
第10条 声明与确认
10.1 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无论何种形态,其全部知识产
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10.2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
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
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告
知乙方。
10.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
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10.4 甲方通过本协议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
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
乙方同时授权,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时,其“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
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领、接受相关通知以及代为变更、解
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10.5 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
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1)书面传阅;(2)电子邮件送达;
(3)甲方办公网络或公司网页;(4)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
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10.6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已订立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10.7 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
用条件、岗位录用条件及下列录用条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职材料,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的全部材料,同意将社保关系
转入;
(2)工作能力、表现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且身体健康条件符合
工作岗位要求;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6)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7)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8)入职后不得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拒绝缴纳社
会保险;
(9)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10)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 天,迟到不得超过 次,不得有旷工;
(11)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2)试用期考核应合格;
(13)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 掌握岗位工作技能 ;
(14)其它:
乙方认可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当程度的主观因素。如有异
议,仍以甲方的考核结论为准。
第11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1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3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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