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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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发(作者:关于鲨鱼的资料)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
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一)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
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
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
症等均应组织讨论。
(二)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医务科可协调相关科室或外院相
关人员参加,受邀人员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参加讨论人员,至少应由
2名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参加。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
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医院统一格式。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
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
意见等。主持人审阅签字。病例讨论记录存放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分管
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五)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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