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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12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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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

合同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

公司”)合同合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

规管理工作总则》的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以

下统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各单位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包括合同书(劳动人事合同除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

各类法律文件(框架协议、备忘录、意向书、数据电文等,

以下统称“合同”)的合规管理。

第三条 合同管理适用各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合同合规管理应贯穿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

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的合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各单位作为商品和服务获得方订立合同时,

将《诚信合规协议》(附件1.1)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签署;其

他情况下,应尽最大努力将《诚信合规协议》(附件1.2)作

为合同附件一并签署。如未签署,则应书面记录原因。

第六条 如果合同双方无法完全使用《诚信合规协议》

格式范本,或采用与《诚信合规协议》含义相同的其他表述

时,应当报本单位首席合规官及合规主管部门审批,经其判

断与公司诚信合规要求相一致时,方能签署。

1

第七条 各单位业务部门在签署合同前,应将合同及相

关资料提交本单位合规主管部门进行合规审核(附件2

规审核的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否已完成相对方尽职调查或资格审查,尽职调

查或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合规风险是否能够被合理解释、

是否已进行书面记录、是否采取适当措施减轻合规风险;

(二)合同约定是否违反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三)《诚信合规协议》是否将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签署,

如果未签署,应说明理由;

(四)是否对《诚信合规协议》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如

果进行了修改,需说明修改的原因。

第八条 各单位合规主管部门应根据审核结果判断合

同中潜在的合规风险,提出修改、补充或不予签订等风险防

范建议,并将建议告知业务部门。若涉及高风险信号的,应

按照《投标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方尽职调查实施细则》

《采购合规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批。

第九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合规主管部门应采取抽样或

其他方式对合同合规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合规问题时

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整改。

第十条 员工向合同相对方提出的涉及合规管理方面

的异议信函或通知,或答复相对方异议的文件,必须向本单

位业务部门报告,并报备本单位合规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非经本单位合规主管部门事先审核,不得

变更、补充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根据股份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总

则》的规定对合同合规管理文件进行归档和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合规主管部门应定期审查本单位的

合同合规管理文件材料,确保本细则流程有效、可靠。

第十四条 各单位员工违反本细则的,根据股份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

合同的处分。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股份公司合

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1诚信合规协议

1.2诚信合规协议

2.合同法律合规审核表

3

附件1.1

诚信合规协议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方愿共同遵守。

一、 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

列人员: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

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

或皇室成员;

(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

企业的官员。

二、 遵守反腐败法律

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

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

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

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

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

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

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

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

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

下行为:

(一)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

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

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

为或决定;

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

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二)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

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

三、 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

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

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 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

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

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 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

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

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

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 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

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

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

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

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

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

九、 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

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

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

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

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

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咨询举报邮箱:

附件1.2

诚信合规协议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方愿共同遵守。

一、 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至少包括下列含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

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 ;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

或皇室成员;

(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

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二、 遵守反腐败法律

甲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

相关的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

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甲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

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

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

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

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甲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

诺: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

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

表甲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

下行为:

(一)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

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

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

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乙方或乙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

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二)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

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

的职责或义务。

三、 持续义务

甲方在此声明并保证:甲方和甲方的关联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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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

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甲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

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 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乙方披露的情形外,甲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

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

人员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

五、 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

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

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

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八、 调查通知

甲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

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

织调查,应立即通知乙方;此外,如甲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

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

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

关,应立即通知乙方。

咨询举报邮箱:

附件2

合同法律合规审核表

编号:

(甲方)

(乙方)

(第三方)

送审单

合规官/

审核人

审核依据:

合规审核要点(√表示“是”X表示“否”

是否已完成相对方尽职调查或资格审查。

合同约定是否违反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诚信合规协议》是否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签署。

是否对《诚信合规协议》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13

审核意见:

签收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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