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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
名词解释: 后的42天内,由工程人有权依法将该物折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组
1、合同生效:是指已师在这个日期前7天通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织的一种形式,是指由
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知承包商,承包商在开中优先受偿。 一名审判员对案件进
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工日后应尽可能快的21、留置:指债权人按行审理和作出判决的
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施工。 照合同规定占有债务制度。
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12、工期:在合同条件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29、合议制:对合同案
2、合同的成立:是指中,没有明确工期的含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组
缔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义,但可以理解为双方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织的另一种形式,是指
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但签订合同时所有确定依法留置该财产,从将由审判员和陪审员三
合同的成立只是解决的工期即双方“可接受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人以上组成审判集体
了当事人之间是否存的工期”。 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或者全部由审判员三
在合意的问题,并不意13、施工工期:指开工22、投标保证担保:在人以上组成的审判集
味着已经成立的合同日期到项目通过竣工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体,对案件进行审理和
都能产生法律约束力,验收移交,工程接受证的招投标过程中,保证作出判决的制度。
换言之,即使合同已经书中指明的竣工日这人为具有合格的投标30合同:是平等主题的
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一时间段。 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
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14、缺陷通知期:指从保,保证投标人不在投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竣工日期算起,通知工标有效期内中途撤标,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
3、债权人代位权:是程成分项存在缺陷的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期限,在此期间完成工施工合同并提供招标31、指定分包商:是由
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程接受证书中致命的文件要求的履约以及雇主(或工程师)指定
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扫尾工作及完成修补预付款等保证担保。 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缺陷或损害所需的工23、履约保证:由于非作内容并于承包商签
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作。 业主的原因,承包商无订分包商合同的特殊
使债务人债券的权利。 15、暂定金:使雇主的法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分包商。
4、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一笔备用金,一般包含机构应该接受该工程,32、投标保证金:在投
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在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并经业主同意有其他标报价前或者在投标
的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中,成为其整个报价的承包商继续完成工程报价的同时向招标人
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一部分。 建设,业主只按原合同提供的担保。
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16、反索赔:指一方提支付工程款,保证机构33、要约撤回:是指要
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出索赔时,另一方对索须将保证金付给业主约人在要约生效前,取
权的制度。 赔要求提出反驳、反作为赔偿。 消要约的意思表达,撤
5、合同权利义务的概击,防止对方提出索24、付款担保:若承包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先
括转移:是指合同当事赔,不让对方的索赔成商没有根据工程进度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
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功或全部成功,并借此支付工人工资以及分受要约人。
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机会向对方提出索赔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34、要约撤销:指要约
人。第三人取代原当事的以保护自身合法利商的相关费用,经调查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
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益的管理行为。 确认后由保证机构予约使其效力归于消灭。
债约统一性不变。 17、积极的工程变更:以代付。 35、CIP保险概念和运
6、专用条款:是发包建设项目主体各方针25、工程合同保险:对行机制:CIP保险的基
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对建设项目合同控制以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本运行机制是在工程
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目标所主动采取的通涉及的财产、人身和建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措设各方当事人之间权由业主或承包商统一
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施方案以及调整工程利义务关系为对象的购买“一揽子保险”,
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实施计划等手段以达保险总称;是对建设工保障范围覆盖业主、承
补充或修改。 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程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包商及所有分包商,内
7、通用条款:是根据工程质量和缩短建设及工程中的施工机器、容包括了劳工赔偿、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工期目的的工程变更。 设备所面临的各种风主责任险、一般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18、消极的工程变更:险提供经济保障;是业险、建筑工程一切险、
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由于各类客观因素的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
施工的条款。 影响,如设计错误、工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建
8、建设工程监理:是程地质条件变化等,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设
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
理单位受工程项目业施而必须作出的调整施工机具以及与之有
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的工程变更,消极的工关的人作为保险对象,
关法律、法规,经建设程变更也包括建设项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目主体各方违背诚信由保险人根据合同约
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原则和建设项目合同定对建设过程中遭受
程合同和建设工程委控制目标所采取的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托监理合同,对工程的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有所造成的财产和人身
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损工程质量和延误建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
督和管理。 设工期的工程变更。 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9、投标函:投标人的19、工程合同担保:是26、投标担保或投标保
报价函,其格式一般由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险金:指投标人报省其
雇主方在招标文件中工程合同的切实履行,投标背接受后对其投
拟定的,由投标人填有保证人作为第三方标书中规定的责任不
写,作为其正式报价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得撤销或者反悔,保证
函,它是投标书的核心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管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
部分之一。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0、基准日期:投标截一种采用市场经济手签约承包工程。
止日期之前的28天所段和法律手段进行风27、合同争议:又称合
对应的日期。 险管理的机制。 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
11、开工日期:按合同20、质押:债务人或者人之间对合同履行的
规定,开工日期若在合第三人将其质押物移情况和不履行或者不
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交债权人占有,将该物完全履行合同的后果
体时间,则开工日期应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产生的各种纠纷。
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28、独任制:对合同案
四、名词解释:
1、法人:法人是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组织。P2
2、合同:合同是平等
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P21 P177
3、抵押:抵押是指债7、建筑工程一切险:
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
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
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
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包括道路、桥梁、水坝、
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
P10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
4、定金:定金是指当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的险种。P14
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
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
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
为担保。P12
5、仲裁:仲裁亦称“公
断”。是当事人双方在
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
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
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
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
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
的方式。P47
6、索赔:索赔是当事
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五、简答题: 答:①资格预审的目的有特殊要求决定有无。更 施工中承包人不
1、①什么是要约?②主要考察该企业总体普通工程项目一般承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
要约的有效要件有哪能力是否具备完成招包人均可完成,可不设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
些?③要约与要约邀标工作所要求的条件。置附加合格条件。对于更。承包人在施工中提
请的区别有哪些?P27 公开招标设置资格预大型复杂项目尤其是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发
答:①要约是希望和他审程序:一是保证参与需要有专门技术、设备包人采纳,若建议涉及
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在或经验的投标人才能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
示。 资质和能力等方面能完成时,则应设置此类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
②要约应当具有够满足完成招标工作条件。 材料、设备的换用,则
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的要求;二是通过评审3、①工程师处理设计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
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优选出综合实力较强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工程师同意承包人擅
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的一批申请投标人,再②当设计变更引起价自更改或换用,承包人
意思表示约束。 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格的变动时该如何处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
③要约邀请是希以减小评标的工作量。 理?P121 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
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 ②1、不得以不合答:①1、发包人要求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
约的意思表示。它是当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的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予顺延。
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在投标人;2、不得对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 ②确定变更价款
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进行变更,应提前14的程序:1、承包人在
担责任。这种意思表示待遇;3、不得强制投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
的内容往往不确定,不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人发出变更通知。工程内,可提出变更涉及的
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 ③投标人必须满师向承包人发出设计追加合同价款要求的
主要内容。 足的基本资格条件:1、变更通知后,承包人按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
2、①招标人编制资格必要合格条件通常包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反
预审文件的目的是什括法人地位、资质等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之,如承包人不在14
么?P56 ② 建设行级、财务状况、企业信所需的变更。因设计变天内提出的,视该项变
政主管部门对资格预誉、分包计划等具体要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
审文件审查的重点是求,是潜在投标人应满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调整。2、工程师应在
什么?P54 ③对投标足的最低标准;2、附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收到承包人的变更合
人的资格审查必须满加合格条件视招标项的工期相应顺延。2、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
足哪些条件?P57 目是否对潜在投标人承包人要求的设计变对承包人的要求予以
确认或作出其他答复。天数。
反之,则视变更价款报(三)确定合理的补偿
告已被确认。3、工程额 工程师与承包人
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协商补偿。在经过认真
的变更价款,按合同约分析研究,与承包人、
定的争议条款处理。 发包人广泛讨论后,工
4、承包人的索赔程序程师应该向发包人和
有哪些步骤?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
P180-183 赔处理决定”。通常,
答:(一)承包人提出工程师的处理决定不
索赔要求 在索赔事是终局性的。
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四)发包人审查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
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
赔意向通知。索赔意向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
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人批准。索赔报告经发
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即
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可签发有关证书。
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五)承包人是否接受
告。 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
(二)工程师审核索赔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
报告 在接到正式索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
赔报告以后,认真研究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
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
料。客观分析事件发生同争议。承包人有权提
的原因,审查承包人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
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
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
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
简答题
1、有效仲裁应具备条
件:
(1)仲裁协议必须以
书面形式签订
(2)仲裁协议必须是
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
思表示
(3)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
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术和劳力,完成其主要
家利益 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
(4)各方当事人都必定的除外。当事人对此
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未作任何约定时,该法
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享律规定即成为合同的
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普通条款。
事责任 8、合同债权有以下特
2、合同成立需具备的征:
条件: (1)合同债权是请求
(1)存在双方或多方权
订阅当事人,一人无法(2)合同债权是给付
成立合同 授领权
(2)订约当事人对主(3)合同债权是相对
要条款达成合意 权
(3)合同成立一般要(4)合同债权具有平
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 等性
3、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5)合同债权具有请
(1)要约是由有订阅求力、执行力、依法自
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里实现、处分权能和保
意思表达 持力
(2)要约必须是具有9、合同生效要件:
订立合同的意图 (1)行为人具有相应
(3)要约须向要约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2)意思表达真实
人发出 (3)不违反法律和社
(4)要约的内容必须会公共利益
具体明确 (4)合同必须具备法
4、要约的法律效力体律所要求的格式
现: 10、无效合同特征
(1)对要约人的约束(1)无效合同的违法
力,要约一经生效,要性
约人不得随意撤销变(2)对无效合同的国
更要约 家干预
(2)对受要约人的效(3)无效合同具有不
力,要约使受要约人得得履行性
到了承诺的权利 (4)无效合同自始无
5、要约失效的原因: 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11、可撤销法律合同特
到达受要约人 征:
(2)要约人依法撤销(1)可撤销合同主要
要约 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承诺期限届满受合同
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2)必须由撤销权人
(4)受要约人对要约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
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撤销合同。
更 (3)可撤销合同在未
6、承诺具备的条件: 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
(1)承诺必须由受要效的
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4)可撤销合同在民
(2)承诺必须在规定法通则中称为可变量,
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可撤销的合同,也就是
(3)承诺的内容必须说此类合同,撤销权人
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但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
法律并未要求其绝对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
一致时,承诺可以对要要求变更合同的内容。
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12、合同保全一般具有
(4)承诺的方式必须以下法律特征:
符合要约的要求。 (1)合同保全是合同
7、施工承包合同纠纷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中,出现过下述典型案(2)合同保全主要发
例: 生在合同生效期间
“某施工承包单位在(3)合同保全的基本
项目施工过程中,为抢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
回因自身责任延误的有代位权和撤销权,这
工期,自行从设备租赁两种措施均在于防止
公司租回一台起重机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
投入现场吊装工作,并少,从而保障债权人债
在工程完成后为此向权的实现。
业主提出起重机台班13、代位权的行驶符合
费用索赔。很显然,尽条件
管合同中对此类问题(1)债权人与债务人
其权利 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5)承包商对分包商过错,也可能没有过错
(4)债务人怠于行使同 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3)索赔的成功必须
其权利有害于债权人(5)因一方违约(包范围不同 以索赔一方有实际损
的债权 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24、承包商基本义务: 失为前提之一,没有损
(5)债权人代为行使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1)承包商应根据合失索赔不可能成功
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合同无法履行,发包同和工程师的指令来(4)索赔事件的发生,
的必要为限 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施工和修复缺陷 不一定在合同文件中
14、违约责任法律特同。 (2)承包商应提供合有规定,而合同违约责
征: 18、发包人违约行为: 同规定的永久性设备任,必然在合同中有约
(1)违约责任的产生(1)发包人不按合同的承包商的文件 定
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约定按时支付工程预(3)承包商应提供其28、工程价款变更的确
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 付款 实施工程器件所需的定原则
(2)违约责任具有相(2)发包人不按合同一切人员和物品 (1)合同中已有适用
对性 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4)承包商应为其现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
(3)违约责任具有补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场作业以及施工方法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
偿性 (3)发包人无正当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合同价格
(4)违约责任可以由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责 (2)合同中只有类似
当事人约定 算价款 (5)承包商为其文件、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
(5)违约责任是民事(4)发包人不履行合临时工程、以及永久设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
责任的一种形式 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备和材料的设计负责,同价款
15、订立施工合同应具规定履行义务的其他但不对永久工程的设(3)合同中没有适用
备的条件: 情况 计或规范负责,除非有或类似与变更工程的
(1)初步设计已经批19、发包人承担违约责明确规定 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
准 任的方式 (6)工程师随时可以当的变更价格,经建立
(2)工程项目已经列(1)赔偿因其违约给要求承包商提供施工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入年度建设计划 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方法和安排等内容;如(4)承包商在双方确
(3)又能够满足施工失 果承包商随后需要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
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2)支付违约金 改,应事先通知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
关技术资料 (3)顺延延误的工期 25、工程师的责任和权工程价款报告时,是为
(4)建设资金和主要(4)继续履行 利 该项目变更不涉及合
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20、承包人的违约行为 (1)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价款的变更
经落实 (1)因承包人原因不同中规定的职责,并可(5)监理工程师应在
(5)对于招投标工程,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以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
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和必然隐含的赋予他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
16、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的权利 确认,监理工程师无正
况 (2)因承包人原因工(2)工程师无权更改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
(1)发包人未能按专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合同,无权解除雇主和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
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约定的质量标准 承包商的任务和责任 之日14天后视为变更
纸及开工条件 (3)承包人不履行合(3)在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
(2)发包人未能按约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签订后,没有承包商的认
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同意,雇主不得进一步(6)监理工程师不同
款 况 限制工程师的权利 意承包商提出的变更
(3)工程师未按合同21、承包人承担违约责(4)无论是工程师行价款,按关于合同争议
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任的方式 使权利还是履行职责,的约定处理
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1)赔偿其因违约给均视为是为雇主做的(7)因承包商自身原
常进行 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工作 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
(4)设计变更和工程(2)支付违约金 26、索赔的特性 包商无权要求追加合
量增加 (3)采取补救措施 (1)索赔的依据是法同价款
(5)一周内非承包人(4)继续履行 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29、确定工程变更的价
原因停水、停电、停气22、中标合同金额变化程惯例 格方法
造成停工累积8小时 原因 (2)索赔是双向的 (1)采用工程量清单
(6)不可抗力 (1)FIDIC施工合同条(3)与合同对比,索中的综合单价或费用
(7)专用条款中约定件一般运用于大型复赔一方必须有损失 (2)根据供所在地工
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杂的施工采用单价合(4)索赔应由对方承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布
延的其他情况 同承包 担责任或风险事件造的概预算定额,工程量
17、可以解除合同的情(2)可调价合同 成,索赔一方无过错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定
况: (3)发生应由雇主承(5)索赔是一种未经额或工程量清单项目
(1)发包人、承包人担责任的事件 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工料机消耗量定额确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4)承包商的质量责27、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定
同 任 比较 (3)根据现场施工记
(2)发包人不按合同(5)承包商延误工期(1)索赔事件的发生,录和承包商实际的人
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或提前竣工 可以是一定的行为,也工、材料、施工机械台
款),导致施工无法进(6)包含在中标合同可以是非当事人的行班消耗量以及投标书
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价中的暂定金是雇主为造成,如物价上涨、中的工料机价格,管理
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一笔备用资金,由工程不可抗事件发生等,均费率和利润率综合确
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师来控制使用,承包商非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定
过56天,发包人仍不不一定来得到。 但是承包商可以向发(4)采用计日工方式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23、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包商索赔费用和要求30、风险管理任务
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分包商差异: 延长工期,而追究违约(1)识别与评估风险
(3)承包人将其承包(1)选择分包单位的责任,必然是当事人行(2)指定风险处置对
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权利不同 为造成,而且是违反了策和风险管理预算
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2)分包合同的工作合同约定的内容,否则(3)制定落实风险管
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内容不同 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理措施为包括主债权
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3)工程款的支付开(2)索赔事件的发生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同 支项目不同 可以是当事一方引起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4)雇主对分包商利的,也可以是非当事人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
合同无法履行,发包益的保护不同 引起的,当事人可能有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
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律强制执行力
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5)仲裁员和调解员
担责任 的地位不同
(2)主合同有效而担(4)风险损失发生后
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的处理与索赔管理
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31、保证人的责任
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1)保证担保的范围
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
分的1/2
(3)主合同无效而导
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
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
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
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
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
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
部分的1/3
(4)债权人与债务人
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
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
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
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
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
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
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
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
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
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
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
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
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
务,不再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
的除外。
(6)债权人与债务人
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
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
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
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
保证责任,除非合同另
有规定
32、保证人免责条件
(1)合同当事人双方
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
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
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的
33、CIP保险优点
(1)CIP保险以最优的
价格提供最佳的保障
范围
(2)能实施有效的风
险管理
(3)降低赔付率,进
而降低保险费率
(4)避免诉讼,便于
索赔
34仲裁的特性
(1)作为仲裁者的第
三方是具有特定身份
的仲裁机构,这是仲裁
与其它解决方式的主
要区别之一
(2)仲裁是按照一定
的法定程序、规定进行
的,仲裁虽然不同于司
法机构,但也不像协
商、调节那样无规定的
程序可循
(3)申请仲裁的双方
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
的约束
(4)仲裁裁决具有法
1、订立施工合同需
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初步设计
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
已经列入年度建设
计划
(3)有能够满
足施工需要的设计
文件和有关技术资
料
(4)建设资金
儿主要建筑材料设
备来源已经落实
(5)对于招投
标工程,中标通知
书已经下达。
2、什么是暂定金
额,一般用于哪些
方面的支付?
(1)暂定金额是指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
单中暂定并包括在
合同价款中的一笔
款项。暂定金额实
质上是一笔雇主方
的备用金,用于招
标时尚未确定或不
可预见项目的储备
金额。
(2)暂量金额的使
用归工程师控制,
施工过程中工程师
有权依据工程进展
的实际需要经雇主
同意后,用于施工
或提供物资、设备,
以及技术服务等内
容的开支,也可以
作为供意外用途的
开支。工程师有权何作用?
全部使用、部分使(1)表示工程已经
用或全部不用,可达到基本竣工要求
以用于承包商完成并已经通过竣工验
的工作,也可以用收,工程移交给业
于指定分包商完成主使用,照管责任
的工作。 和风险同时转移。
3、FIDIC合同条件以后再发生使用不
下,指定分包商与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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