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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借条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11-09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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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借条的区别
2023年11月9日发(作者:)

借款合同和借条的区别

一、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

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

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

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

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二、 借条与借款合同

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

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

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

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借据与借款

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

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

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

据退还给债务人。 债权人持有借条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

借款。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

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

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

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

是站不住脚的。

借款合同和借条的区别:

借款协议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

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协议、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

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

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

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

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

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

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

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

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

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

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

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

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

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

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

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

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

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

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

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

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

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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