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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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法条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
资标准。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
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
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
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伤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
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过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
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
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
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
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有的甚至比正式工提供的价值还要高,所以不
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就要比正式工低,这
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取消用人
单位为使用廉价劳动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
必须为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
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3.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
之八十。这里就存在着按照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
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
得低于最低工资支付劳动者是劳动法确立的原则,试用期劳动者也不例外。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
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
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与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还
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与依法参加
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
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是法定最低标准条
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
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
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
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一则报道:2006年8月7日,小张应聘到某设备公司,并与后者签订
了“试用员工工资、奖金制度”协议。协议约定:小张应聘做润滑油的销售
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奖金在公司所派任务完成的情
况下每桶提取10元。如未完成销售任务每月结款10桶润滑油,公司有权给
予处罚或者不发试用期基本工资。小张称,他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便开始
.
18日,小张申请辞职,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
付其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小张的请求。法院经审理也认为,有关协
议违反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规定。法院裁定该条款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1000
元每月的标准向小张支付试用期工资。小张拿到了全额工资。
最低工资制度也从客观上给企业和劳动者本人注入了竞争意识,促使企
业进行公平竞争,而劳动者也必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才能
在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获取更丰厚的利益。
最低工资一经确定,并非永不改变。最低工资率发布实施后,如果确定
最低工资时所参考的诸因素发生变化,如当地就业者增多、职工平均工资提
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或者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时,
应当适时调整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据报道,XX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9
月1日起由每月690元提高到每月75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6元提高
到6.5元。这是XX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4次
提高标准。XX市政府最新出台的这一政策还明确规定,上述调整后的最低工
资为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另行支
付。这意味着,XX职工每月最低能拿到剔除社保费等费用之后的750元净收
入。作为就业人员与日俱增的特大型城市,1993年,XX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
在国内各大城市中率先进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当年,XX首次
规定,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0元,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
了正常劳动,所在企业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这个标准。1994年,XX在实
施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年,依据当时的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
把标准从210元调整到了220元。XX13年来连续14次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
划出了一条醒目的上行线,使低收入劳动者获得了“涨”工资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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