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续教育学分
-
2023年2月15日发(作者:)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学习资料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1、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集中培训按照6学时折合
1学分,非集中培训按8学时折合1学分。
2、参加由培训院校举办的属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
指南》范围的各种长短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计
学分。
3、参加由其他培训机构举办并经市以上教育局师资培训部门认
可的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可按实际听课的时数,以每小时为1学时计
并折合学分。
4、经成人高考或其他进修考试录取的,教育系统举办的提高学
历层次的函授、脱产进修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教育系统系列的自
修考试提高学历的教师,学习结束,原则上按饱满学时折合学分。如
中途辍学,未能毕业均不记学分。但上述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均必
须参加省、州、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不参加者扣
其总学分。
5、此前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继教相关培训按以下项目及标准
凭证登记:
WTO培训4学分
职务培训2学分
校长提高培训3学分
骨干教师培训6学分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学习资料
6、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学时及学分计算办法如
下:
市级州级省级国家级最高记分
(周期内)
登记依据
发表教学
论文/公
开出版教
材(主编
副主编)
3
学时
/1000字
6
学时
/1000字
12
学时
/1000字
18
学时
/1000字
3学分刊物原件
参加学术
交流/课
题研究
3学时/天6学时/天
12
学时/天
18
学时/天
3学分
论文/有
关证明,
无论文交
流者减半
记分
公开课3学时/课
6学时/课12
学时/课
18
学时/课
4学分
有关证明
和教案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学习资料
听课
0.5学时/
课时
0.5学
时/课时
1
学时/课
时
1学
时/课时2学分听课笔记
自学1学时/10000字3学分自学笔记
校本培训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学校领导批准5学分
有关证明
及活动记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