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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底料15(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发布时间:2023-12-01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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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底料15(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023年12月1日发(作者:)

Q/CWY0001S2018

火锅底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锅底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菜籽油、鸡油、豆瓣酱、干辣椒、花椒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盐、白砂糖、

味精、香辛料,添加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经混合熬制、杀菌、分装

等工序制成的火锅底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536 菜籽油

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

苷酸二钠)

GB 2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 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

GB/T 30391 花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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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WY0001S2018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配方不同分为清油火锅底料、香辣火锅底料、大盘鸡底料、麻辣鱼底料、麻辣烫底

料、酸菜鱼底料。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4.1.1.1

菜籽油:应符合GB 1536的规定.

4.1.1.2

豆瓣酱:应符合GB 2718的规定。

4.1.1.3 鸡油:

应符合GB 10146的规定。

4.1.1.4 干辣椒:

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4.1.1.5 花椒:

应符合GB/T 30391的规定。

4.1.2

辅料

4.1.2.1

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 1886.171的规定。

4.1.2.2 味精:

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4.1.2.3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

4.1.2.4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4.1.2.5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4.1.2.6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感官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滋味和气味

组织形态

杂质

红褐色。 将样品内容物倒

具有本品种的特有的油料混合香气和滋味,无酸败、哈喇

在洁净的烧杯中,在

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

及其他异味。

呈油包料混合态,粘稠适中,内含辣椒籽,不得有霉斑。

和杂质、嗅其气味,

并品尝滋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2 理化指标

检验方法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5 GB 5009.227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3 GB 5009.229

水分,g/100g 20.0 GB 5009.3

-

食盐(以Cl计) 20.0 GB 5009.4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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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检验方法

总砷(以As计)mg/ 0.5 GB 5009.11

(以Pb计)mg/ 1.0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µg/㎏ 5.0 GB 5009.22

1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香精按生

产需要适量添加。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袋,10袋用于检验,

10袋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

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食盐、酸价、过氧化值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5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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