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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
关于合同集中管理的规定
1、人事类合同由人力资源部单独保管,业务合同及其
他合同移交至合规管理部统一保管。
2、合同只有一份的,合同经办部门/单位留复印件或扫
描版,原件移交至合规管理部统一保管。
3、合同有两份以上的,一份移交至合规管理部统一保
管,其他由合同经办部门/单位按规定保管。
4、移交合同时,经办人应填写合同移交清单并签字确
认。
5、后续经办人员在签订合同后,应在签订当日将合同
移交至合规管理部。
6、相关人员如需使用合同可向合规管理部借阅。
7、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记录
合同拟定、审核、用印、归档、借阅等情况。
附件:
合同移交清单
移交部门 移交人 合同名称 用途 甲方 乙方 金额 起止时间 移交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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