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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发(作者:)
借 款 合 同
合同编号:( )第 号
甲方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用途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向乙方借入短期流动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第二条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甲方向乙方借入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期限 个
月,月利率 %;借款期内为固定利率。
第三条 还款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按照以下第1-2项作为还款担保:
1.借款人承诺:愿以个人名下财产(含货币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借款
企业所有营业收入及股权等)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借款人将位于 (房权证 字第 号)为抵押。
(二)担保责任的范围
担保责任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载明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其它相关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全
部费用。
第四条 借款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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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明确完善还款担保措施后,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
按合同约定将借款资金一次或分次交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甲方(借款人)收到借入资金后,应向乙方(出借人)出具《借款交付凭据》。
第五条 借款期限、利息起息日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期限以
乙方首笔资金转账日为合同借款期限起始日,到期日顺延。
出借人向甲方转账当日即为利息起息日(以银行回单为准)。
第六条 利息支付与本金归还
(一)甲方每月 日(节假日可顺延)向出借人支付上月借款利息(首月利
息数额按实际使用借款金额和天数计算),并转入出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借款到期时,甲方应将结欠利息和借款本金一次性全额转入乙方指定的
银行账户,不得逾期。
(三)乙方指定还款付息账户: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2.按时足额付息、还本,并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借款人之股东、股权发生变化,以及自然人个人家庭情况发生变更,涉及影
响借款安全因素的,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乙方(或居间人)。
4.保证为乙方提供的抵(质)押物真实、完好、足值,如有毁损、灭失等应予
补足。
5.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提前收回借款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6.当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不足值时,应当按照乙方和居间人的要求提供补充担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第二、四条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指定的账户足额放款。借款人无
违约行为,出借人应保证借款使用期满,不得要求提前还款。
2.有权在借款期内随时了解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如发现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
用借款和不接受乙方监督,有权停止未执行完结的放款,并提前收回已到账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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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终止合同。
3.借款人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和出现影响出借人资金安全因素时,可提前
收回借款本、息并收取违约金。
4.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清偿到期借款债务时,有权要求丙方履行连带清偿
责任。
5.甲方发生逾期拖欠本金、利息的情形,乙方有权将违约事实录入到甲方征信
记录。无须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向媒体披露甲方的违约事实。
6.对丙方提供的担保有权进行监督,当担保不足值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补充
担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利息的违约,除应向乙方支付约定利息外,首次违约
按约定利率应付利息的30%支付违约金;再次违约按约定利率应付利息的50%支付违
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不接受乙方监督的违约,甲方从违约使用借款
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应付利息的50%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还款日到期10个工作日内仍未归还本金的违约,甲方应按
未还借款本金的1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审查材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其
他财务会计资料),或经营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等,乙方均可
行使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结欠利息、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概
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借款
人交付资金的,按合同约定借款利率、延时交付金额和天数应向借款人支付延时违
约金。
2.出借人如提出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须经借款
人同意,同时以免除借款人提前还款金额的当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并完善担保手续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
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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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其他因素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提前归还借款本金、结清利息、赔偿损失后,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撤销的;
2.甲方主体资格发生变更,如兼并、合并、分立的;
3.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变化,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的。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已有约定的情形外,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
合同。如有其他确需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情形,须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达成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条 特别约定
(一)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件,甲方无法保证借款本金、利息按期
偿付的,在已归还借款总额20%以上的前提下,可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十五个工作日前
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在担保人签具继续担保手续后,方可办理
展期。借款期限发生变化后,借款合同其他条款仍继续执行。
(二)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费用的承担
(一)本合同涉及的评估费、登记办证费、公证费以及解除抵(质)押的相关
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若因甲方违约涉及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易税费以及乙方实现
债权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若发生争议,经各方协商无效时,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
合同约定条款仍继续履行,争议条款待法院裁定后按裁定执行。
第十三条 提示
(一)乙方已提请甲方、丙方注意对本合同的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
应甲方和丙方要求做了详细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涵义认识一致。
(二)出借人必须妥善保管《借款交付凭据》以及相关资料。借款期满,借款
人归还本金、清偿利息后,出借人应将《借款交付凭据》原件退还给借款人。
(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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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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