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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23-11-09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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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2023年11月9日发(作者:)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1

鉴于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个人金牛卡账户(账号: )

作为还款保障,向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称贷款人)

申请个人贷款(贷款账号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以上述个人金牛卡作为该笔贷款的还款主账户,

并授权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的还款日从借款人的

个人金牛卡账户自动扣收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贷款人

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时存入)

二、在借款合同期限内,该个人金牛卡账户用于偿还个人贷

款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三、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借款人不得随意改变个人金牛卡账

户。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人金牛卡账户的,应提前通知贷款

人,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四、在贷款还清之前,借款人应保证有其他合法收入

________用于解决本人及家庭所必需的日常经济支出。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2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

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

《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

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 __ __________)签订补充协

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_字第

________《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

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范本二: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

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

《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

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 __ __________)签订补充协

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_字第

________《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

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

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

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

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19)

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

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

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

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

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

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

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

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

款方式。

()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

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

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

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

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

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

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

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

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

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

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存在多个借款人委托“冲还贷”的情况下,“冲还贷”

提取住房公积金顺序按照《冲还贷确认表》中所列的先后顺序依

次进行。

七、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冲还贷”顺序为:先归还住房

公积金贷款;后归还商业性贷款。

八、“冲还贷”发生差错的,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按规

定进行纠正错误。

九、由于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冲还贷”异常或造成“冲还贷”

失败,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

十、“冲还贷”起止时间,帐户信息、冲还贷方式等要素按

《冲还贷确认表》提供的信息为准。

十一、如果借款人“冲还贷”信息发生变更,借款人同意贷

款人直接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

变更确认表》中的变更事项对“冲还贷”进行相应变更,无须另

行征得借款人同意。

十二、本协议经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贷款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专用章)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

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3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

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作价人民币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

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

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

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

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

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

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4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因乙方原用于抵押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

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双方就竣工的房地产重新

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地产抵押,房屋产权证号:

钦房权证城区字号,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贷款金额为:元整。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二、双方约定已竣工房地产抵押期限为原期房抵押期限,

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还清借款本息注销止)

三、本协议为原借款合同编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

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5

贷款人:_______

借款人:_______

抵押担保人:_______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

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

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

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

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

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

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

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

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

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

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

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

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

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

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

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

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 、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

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抵押

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6

借款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贷款人:

经借款人与贷款人友好协商,就双方于________日签署

的编号为___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贷

款利率及罚息利率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变更协议:

1_____日起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浮动比

例由(上浮/下调)%调整(上浮/下调)%。该利率自_____

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

率及上述调整后的上浮/下调幅度,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

日调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

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贷款利率按照

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

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

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

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约定

的时限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

4、合同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

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

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此

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贷款人公布的同期同

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补充协议所指的基准利

率按补充协议生效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或罚

息利率依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

确定。

5、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1日。

6、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

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贷款人有权在

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

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即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如遇人民

银行调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现贷款人能够

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补充协议约

定的下浮比例,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书面同意,有权随时按人

民银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政策和贷款人的相关业

务规定调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

利率风险特别提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借款人已充分了

解以后可能面临人民银行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或调低个人住房贷

款利率下浮幅度导致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的风险。

本补充协议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涉

及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7

出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

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作价人民币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

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

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

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

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

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

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8

甲方:_______(贷款银行)

乙方: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担保人)

1、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_______

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3、现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

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部、_______大学颁发),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

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

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

方。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

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___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

人专门帐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

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

署的《<_______银行、_______大学_______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补充协议》为准)。

5、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

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_______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

款本息及罚息,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

回保证金帐户。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

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

6、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

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丙方作

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9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双

方协商同意,现将编号为

一、借款人的借款资金通过/委托)方式进行支付。

二、当借款人选择自主支付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定期报告

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

万元人民币;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

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当借款人选择委托支付时,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

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时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收款人户名、账号、金额和汇款用途。贷

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效力

相同。

借款人签字(盖章):贷款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10

甲方:(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市分行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中国银行××市分行

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现乙方在自

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学

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大学颁发),

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

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

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

方将该贷款金额的5%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帐户,

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

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中国

银行、××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助学贷款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为准)。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

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10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

息及罚息,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

证金帐户。

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

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

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

部保证金本息。

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字)(签字)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11

协议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浙政采办字

[20__]11号《关于做好20__年第4季度、20__年第1季度计算

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和的《中标供应商授权函》关于确定为本次计算机协议供

货商之一的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

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

款。

第一条中标货物

中标货物的型号、规格、价格、优惠率及调整要求等均与《通

知》中的规定保持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舟山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

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舟山

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在本地区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之一,乙方代

表中标供应商履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供货期限:自本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__531日止。

供货对象: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供货方式及限额标准

采购单位在定点、协议的品牌和供货商范围内,直接与供货

商联系,选择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并由供货商出具“定点(协

议)产品供货意向单”(详见附表),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

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

购单位签订供货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并在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

的时间内供货。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

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含)

或数量超过30台(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指一个采

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借

款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协议前须交入5000元人民币/品牌的

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

保证金。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

在乙方完成借款合同补充协议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

单位根据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

金,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发票原件、验收单应及时到市级会计核算中

心办理支付结报手续,将货款支付供货商。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借款合同补

充协议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

的协议义务。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

位的计算机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

送报表。

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4、其余条款及未尽事宜按《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

购协议供货协议书》和《通知》执行。

5、若乙方被有效投诉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将被取消该

品牌的协议供货资格。

第八条协议生效及修改

1、下列文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中标供应商授权函》;

2)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3)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

4)协议供货产品一览表,协议供货产品配件、耗材、选

件表,协议供货产品服务计划表;

5)《通知》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

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舟山市政府采

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

4、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附表:1、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

2、计算机采购情况统计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

人或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12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

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的房产重

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产抵押(房产证号:

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

二、抵押房产位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

房(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小写:元)。

三、房产贷款期限为原期房贷款期限。即从20年月日起至

20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系对编号为兴银桂钦州支行房抵(保)字()第

号的《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

效。

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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