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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发(作者:)
房贷借款合同10篇
房贷借款合同1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
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
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________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
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
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
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
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
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
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
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
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
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
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
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
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
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
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保证方:(公章)
房贷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_______
乙方因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
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
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元)。乙
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
账号: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
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
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
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
账号:_______。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
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
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
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
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
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
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
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
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
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
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
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
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
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
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连带保证人: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房贷借款合同3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
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
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
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
(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
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
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
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
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
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
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
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
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
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
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
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
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
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
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
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
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
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
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
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
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
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
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
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
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
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
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
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
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
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
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
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贷借款合同4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
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
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
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_______元
………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
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 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
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
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
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
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
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
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
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
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
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 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
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
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
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
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
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
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
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
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
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
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
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
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
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
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
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贷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
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
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
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
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
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
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
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
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
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
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
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
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
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
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
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
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
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
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
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
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
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
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
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
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
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
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
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
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
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
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
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
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
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
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
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
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
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
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
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
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
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
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
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
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
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
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
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
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
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
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
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
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
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
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
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
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
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
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
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
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
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
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
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
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
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
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
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
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
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
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
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
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
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
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
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
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
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
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
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
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
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
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
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
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
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
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
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
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
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
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
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
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
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
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
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
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
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
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房贷借款合同6
贷款方: 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项目经营活动____,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请
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三
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借款金额_5000000__,人民币(大写)_伍佰万元整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_24%/年___。
第五条 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 借款时间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 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额汇入借款方账户__。
第六条 还款时间、资金________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还清,汇入贷款方账户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
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
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 统
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人担保负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
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担保,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
处理抵押物。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
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
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
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
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 款,
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
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
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贷款方的责任造成借款方损失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
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 法
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
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
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
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
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
一份__。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房贷借款合同7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
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
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 息 计算,按 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
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 (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
入
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 (逐年/每隔 年)按 %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 日
至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 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
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 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
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
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
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
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
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
用期间按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
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计收
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
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
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
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
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
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7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
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
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3.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
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
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
人 (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 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贷借款合同8
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
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
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________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
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
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
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
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__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__
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__规定加收罚息。
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
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__,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
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
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
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
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
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
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
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电话号码:
房贷借款合同9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乙方因流动资金不足,特向甲方借款。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并签订此合同。
一、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_¥。
二、 借款利息
借款月利息为______,利息按月结算,须在每月______日之前将利息及等额
本金(本金平均分配,按月偿还,即本金/借款月数)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借
款期间银行基准利率上调,经双方协商借款利率上调幅度。
三、 借款期限
借款期为_____个月。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
四、 还款方式
每月以等额本息方式偿还,即每月将【本金/借款月数+月息(本金__1.5%)】
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即每月还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
__________¥ 。
五、 权利义务
1. 甲方承诺按时足额提供借款资金。
2. 乙方承诺按前述约定方式及时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六、 保证条款
1.乙方以其所有资产作为本笔借款本息偿还的担保。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本笔借款所有的监督,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可了解乙
方的项目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七、 违约责任
借款到期之日乙方应及时归还所有款项,如归还逾期除按前述约定利率支付
借款利息外还应加付0.5%的利息;乙方归还本金的时间如超过两周,利息按双倍
计付;乙方归还借款的时间如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行使前述担保权并采取相应
的法律措施。
八、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本合同即成借据。
九、 合同终止:
甲方收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附则内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贷借款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____________
居住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
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
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人民币 万元整
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
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
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
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
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
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
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
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
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
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
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
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
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
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
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
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
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
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
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
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
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
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 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
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
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
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
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
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
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
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
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
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
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
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
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
之日起 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
死亡、征地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
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
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乙方)
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
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
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
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
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__
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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