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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原则——合同自由原则

发布时间:2023-11-05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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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原则——合同自由原则
2023年11月5日发(作者:)

合同法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一、地位

合同自由原则是贯穿合同法始终的灵魂

二、合同自由的含义及其内容

(一)合同自由的含义

所谓合同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缔结合同、选择相

对人、选择合同内容、变更和解除合同、确定合同方式等方

面的自由。在西方国家的合同法中,合同自由是合同法最基

本的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的一条主线,是研究合同法的出

发点。

(二)合同自由的内容

1、契约自由

也称缔约合同的自由,指双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

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决定合同内容等方面自由

的前提。如果当事人不享有缔结合同的自由,也就谈不上自

由决定合同内容的问题。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即当事人有权决定选择何人作为交易伙伴,决

定与何人缔结合同,任何人均不负有必须与特定人缔约的义

务。

3、合同方式的自由

指缔结合同的形式由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近代

法律则崇尚形式自由,随着经济生活节奏化的快速发展,现

代合同法越来越注重交易形式的简化、实用、便捷、经济,

从而在合同方式的选择上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

4、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指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怎样缔结合同具体条款

的自由。从自由决定合同内容上说,当事人有权通过其协商,

改变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同时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

之外,订立无名合同或者混合合同。但是,合同的内容若违

背了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则将

被宣告无效。

5、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自由

指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在合同成立以后变更合

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如前所述,当事人享有的合同自由,

首先包括缔结合同的自由和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既然当事

人可以自由缔结合同,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自由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决定合同的内容,同样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的

内容。因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也是合同自由的组成部

分。

6、选择准据法的自由

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援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

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法域的实体法。是国

际私法中的重要原则。

7、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自由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3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纠

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

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

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8、选择地管辖的自由

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

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当事人已经约定

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

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自由原则的作用

1、发挥个体人格

2、健全经济体制

3、涤除特权观念

4、简化交易程序

5、赋予债法弹性

四、合同自由的逻辑归宿

1、合同即为法律

2、合意为效力正当之源

3、合同必须信守

五、合同自由的限制

1、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情

事变更原则等弹性条款被立法承认,赋予法官广泛的自由裁

量权,以干涉合同关系。

2、缔约自由的限制

3、合同内容决定自由的限制

4、合同缔结方式自由的限制

5、定式合同的大量出现

6、法律制定或专门设立准司法行政的行政机关,对合

同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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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原则——合同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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