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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劳动合同15篇

发布时间:2023-11-04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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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劳动合同15篇
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劳动合同

必备劳动合同15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

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

整理的必备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

友。

必备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一、 试用期间,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及

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培训

1、乙方在甲方录用后,岗前培训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甲方提供条件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培训前甲乙双方须签订

《培训合同》或者培训协议,若乙方未按《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

限服务于甲方,乙方应当按《培训合同》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3、本条第2款中的培训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培训合格后由甲方

支付,若不合格,则甲方不给予支付。

三、 保密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严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

得将甲方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内外的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或

将该资料用于不涉及乙方在甲方工作范围内的任何目的。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持有的甲方的任何资料应交还给甲

方,若乙方拒不交还,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相关手续。

3、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本合

同的'所有条款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若乙方违反,甲方将视其情节轻重,

按照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

2、因为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受到甲方的

处分而进行的报复行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应对甲方予以赔偿,

后果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2、虚领甲方的工资或其他报酬的;多报加班费、误餐费、差旅费

的,协助他人进行此类行为的。

3、将补充条款第三条所述的保密资料用于未经甲方同意的用途,

或拿走甲方或他人财物的。

4、挪用公款、盗窃甲方或他人财物的。

5、在向甲方求职过程中采取欺骗行为的。

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义务的。

7、经单位考核,次未达到业绩考核标准。

8、严重违反甲方人事规章制度的。

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合

同法》第四十条的、四十一条规定的。

2、未经甲方同意,接受甲方客户重礼的。

3、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为其他单位或主体工作的。

4、拒不服从甲方负责人或甲方部门负责人的合法指令的。

七、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

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其他情况下,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

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违约责任。

担责任。

八、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单位运作情况,结合单位的

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乙方的薪酬。在乙方待岗期间,甲方支付乙方%

的当地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乙方待岗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乙方的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按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予以办理。

九、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状况调整乙方的

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乙方应服从工作安排。调整后甲方可根据工作

岗位重新核定乙方的工资报酬。但是调整后的薪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不得与其他单位或雇主有劳动关

系,如果乙方隐瞒其与其他单位或雇主已有的劳动关系,所造成的任

何损失均由乙方个人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

十一、关于社会保险事项,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予以

执行。

十二、其他情况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时间可以采取提

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多计发一个月工资视为提前一

个月通知乙方的方式。

本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注册登记时必须标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码。

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符号。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

登记,也即身份证上所载为准。

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其经常居住地与

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即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载明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工作的

任务等。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位置。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

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的时间。《劳动法》第三十

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

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三种类型的工时制度,分别是标准工时制度、不

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

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

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

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

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1503号)的规定办理

审批手续。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

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

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

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劳动行

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休息,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自行支配的时间。《劳动

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

日。”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保证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有一定的休

息时间。

休假,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

间。《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

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休假节日。

6)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

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7)社会保险。

的告知和预防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即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

在劳动合同中载明的内容。

必备劳动合同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

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

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将文本交付劳动

者,劳动者在接到劳动合同文本后,才可以通过文本知道劳动合同的

具体内容以及自己的权利义务,也才可以清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用

人单位达成的有关其权益的相关条款是否真的写入了劳动合同文本。

从现实情况看,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

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

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内容,也就是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是根据《劳动法》

19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

7项:

()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

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

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

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

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

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

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

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

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

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

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

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

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

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

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

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

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

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

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

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

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

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

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

或购置等等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

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

必备劳动合同5

签订(鉴证)劳动合同的有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

订(鉴证)劳动合同有关说明如下:

1、用工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

业执照)并在劳动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

2、劳动者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成年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3、劳动者必须未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合同),若以前在其他

单位工作过,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书。

4、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鉴证。

5、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工单位、劳动者、鉴证部门各一份。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必备劳动合同6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

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

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由此可见,劳

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

须包含这一内容,所以用人单位如果不在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劳

动报酬的条款,这种做法有悖法律规定。

针对具体情况,因劳动合同中没有涉及劳动报酬的约定,依据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

而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

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

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

有关规定。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

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两个月。如果公司与您签订的是一年期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应

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了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

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

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规定。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工作岗位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厨师一职。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 日起至 日止,为期 年,如若乙方违反公司

食堂管理条例,甲方有随时终止合同期限。

三、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协议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乙方工资标准:基本工资 /

四、 相关协定

1 乙方在岗期间负责为公司员工烧饭工作,负责食堂卫生清洁,

并遵守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 乙方在岗期间因自身身体原因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在岗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自身负责。

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1、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制度执行。

2、必须按要求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如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

失的全额赔偿。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必备劳动合同8

所谓必备条款就是指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只有完

全具备这种条款,劳动合同才可依法成立。这种法定必备条款又分为

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和特殊法定必备条款。

一般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各种劳动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

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就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劳动合同

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合同期

采取哪一种类型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针对劳动者而言的,是对劳动者设立的义

务条款。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生产或工作应

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应完成的任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是对用人单位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

定》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工

时和休假条款。

必备劳动合同9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

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

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解读】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

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

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

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

害防护等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了明

确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

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

悉自己的工作地点,所以这也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合同范

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

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

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

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这里

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

工作制还是6小时工作制,是日班还是夜班,是正常工时还是实行不

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

者的就业选择、劳动报酬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

内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劳动者按规定不

必进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的公民

都应享受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

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休假的具体时间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工作种类、工作性质、工龄长短等各有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

定休息休假事项时应当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

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

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

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

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

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

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不以赢利

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欺骗。此外,职业病防治法中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中的义

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应当建

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

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必须采用有效的职

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对

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

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

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职业危

害防护的义务。

必备劳动合同10

用人单位在制作劳动合同时,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款,并且签订

劳动合同后,应当给劳动者持有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

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

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

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

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实践中很

多用人单位制作的劳动合同往往很简单,不是缺这个条款就是缺那个

条款,这种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笔者认为,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

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

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没有合同约定的,可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因为劳动合同不具备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

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制作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

劳动合同文本。为了避免因劳动合同制作瑕疵而带来法律风险,可直

接选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或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

劳动合同范本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作用不仅包括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了

劳动关系,而且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为劳动合

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双方履行各自义务、享有各自权利奠

定了基础。因此,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

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这是用

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条款,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一方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

健康和生命安全;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兜底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

本未载明上述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必备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内容称之为必

备条款,但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或多

或少会遇到缺少必备条款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

?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的协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

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这是用

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条款,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一方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

确订立的是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

或者内容的劳动,一般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工作内容条

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工作地

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为国家强制性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予以强

调,目的是强化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

权益;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

职业危害防护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人身

健康和生命安全;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兜底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

本未载明上述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

下并不能认定该劳动合同为无效。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

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劳动合同缺少

必备条款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必备条款增补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

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增加所缺少的必备条款,也可以在协商不成的

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报酬及赔偿。

必备劳动合同12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

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

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

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

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

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

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

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

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

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

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

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

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

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

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

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

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

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

承担相关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

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

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二、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

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

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

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

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四、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

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

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

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

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

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劳动报酬。这是白领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其实只要写明劳动报酬

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

后等就可以了。

劳动纪律。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

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白领们对此也应做详细了

解,因为这涉及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

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的用

人单位将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即使约定了

也是无效条款。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

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

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两类。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以上七个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劳动合同的无效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必备劳动合同14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如果

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保护。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职业

病危害防护等内容。如果有关必备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议。因此,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

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

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

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

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最为重要的因素。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

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缘由。劳动合同

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工作地点

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

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

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所以,

这也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

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一

般由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作任

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这里的工

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工作

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条款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

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

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

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

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

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不以赢利

为目的。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保险。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以及国家三方共同

以及其他一些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其他工作条件。

职业危害是新增加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

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

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职业危害防护的义

务。

必备劳动合同15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

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

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

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

体合同或行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王鹏要求与某物业公司签订无固定定期限劳动合同能成立吗?

王鹏于20xx4月进入某物业公司从事秩序维护员工作,与该物

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xx41日起至20xx3

31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xx41

日起至20xx331日止。20xx32日该物业公司提前通知王

鹏将在本期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王鹏续签劳动合同,王鹏提出异议,

称自己一贯工作表现良好,且按法律规定公司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公司予以拒绝。王鹏要求与该物业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能成立吗?

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

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

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由于王鹏与该物业公司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

王某并不存在可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王鹏提出要

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该物业公司应当与王鹏续订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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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劳动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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