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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发布时间:2023-11-04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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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

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

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

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案例:零工大学生可以要求十五日内结酬

____9月,已经走出大学校门的蒋小芳,暂时无法找到较高收入的用人单位,

遂想到通过兼职多份零活的方法工作,以便积少成多。于是,她与一家公司签订

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约定蒋小芳不定期在公司打零工期间,按每小时

10元计算工资。

虽然报酬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但蒋小芳还是认了。

可即使这样,半个月后,当蒋小芳前往公司结算工资时,公司却表示只能和其他

员工一样,统一按月支付。

分析:公司的作法是错误的。

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

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补偿差额,逾期

则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

加付赔偿金。

即如果公司拒不改正,蒋小芳可以依此维权。

参考资料:人民网-最难就业季:大学毕业生打零工也可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

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

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总则:

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

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履行劳动义务。

4.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

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

者告知劳动者。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

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6.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

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

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

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

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

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

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是关于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

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内容是: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

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

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

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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