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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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劳动合同特征
劳动合同特征1
其一,合法性。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
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
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其二,协商一致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
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其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
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
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其四,等价有偿。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
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
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第一,合同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即合同是一个财产关系。民法通则调整
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仅
仅只调整民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而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监护关系等与人身关系
有关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其分别适用《收养法》、《婚姻法》、
《民法通则》等的有关规定。
第二,合同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合同法意义上,合
同关系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合同是通过当事人
的意思表示一致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当合同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则合同成立,
否则合同不成立。
劳动合同特征3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
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
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
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
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
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
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
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
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
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______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
劳动合同特征4
通过半个学期学习《劳动合同法》,在老师的精彩授课中让我对劳动合同
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我觉得我选修《劳动合同法》来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
学习劳动合同法对我以后出去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帮助的。以下我说
说我自己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法的了解。
一.劳动合同法特征:
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使其进行有尊严的劳动,
通过法律的强制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3、在政府内部设置专门的部门执行劳动法,贯彻劳动法的实施,并对用
人单位实施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违反劳动法中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等规定的行为,负有监管之责,政府的劳动监察部
门义不容辞地要去查处。政府劳动部门的工作方式是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
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
罚。
4、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追求
的是平等,那么作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处在同等水平予以保
护。前面已经分析过,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资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
劳动者变成它的附属。要保护劳动者,使其获得有尊严的劳动,就必须通过法律的
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是劳动法与生俱来的使命。
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一方面,劳动法的制度设计也是为
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
许多义务;另一方面,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得到保护,如物
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
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
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
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
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
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
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三.劳动合同法和劳务合同法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
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
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
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
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
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
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
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
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
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
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
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
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
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
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价有偿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
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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