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建委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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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5日发(作者:简讯模板)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
件
宁建字[2010]7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明确建
设、监理、施工及设备安装、使用等单位在安装、使用过程
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各方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
理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非起重类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挖掘机、凿岩机、推土机等非起重类
大型机械设备,重点加强以下几个环节的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所持有的机械设
备,使用单位和持有单位应建立合约关系。
2、非起重类大型机械设备持有单位必须持设备相关资料
和人
员材料到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备案登记,所有设备操作人
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登记资料包括:
(1)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2)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3)设备经相关部门年检的合格证书;
(4)经有关部门考核发放的有效操作证件;
(5)安全生产专项教育证明材料。
3、机械设备进场后、施工前,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方应
对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
安全使用要求的大型机械设备,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
4、使用和监理单位必须查验设备操作人员相关证件是否
有效,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施工现场
的作业环境(特别是地下管线的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明
确发现事故隐患和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5、在进行挖掘作业时,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安排管理
人员跟班作业,进行现场监护,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发
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将于近期对持有相关部门核发
的有效操作证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从9月1日起,凡未
经专项安全教育的持证操作人员一律不得在我市从事建设
施工现场作业。
二、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
号令)要求,严格落实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过程的安全生产
责任。重点加
强以下几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1)不得租赁和使用不能满足工程安全要求和没有完
整安全技术档案的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加节、附着施工应委托具
备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和办理使用登
记。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做好对起重机械及集中作
业区的安全防护,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1)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安全施工技术
交底并签字确认。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起重
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安装、拆卸过程中安排专人进行现场
监督,使用中定期巡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状态。
3、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1)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
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
(2)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组织验收,监督使用单位
做好设备安装验收。
(3)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
(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
4、建设单位应加强的安全生产行为:依法发包给两个
及两个
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
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
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市住建委将严肃查处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
拆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
处罚和责任追究。因违规施工造成事故的,采取限制市场准
入和红黄牌警示措施。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加强设备管理通知
主送:各有关单位
抄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