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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数计算器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工期天数计算器

工期天数计算器

好人好事广播稿-富凌变频器说明书

2023年2月14日发(作者:职高数学)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

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

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两个乘0.2系数;加三个乘0.15系数;四个

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公式一(两个单项工程):T=T1+T2×0.35

公式二(三个单项工程):T=T1+(T2+T3)×0.2

公式三(四个及以上单项工程):T=T1+(T2+T3+T4)×0.15

T:工程总工期。

T1、T2、T3、T4:单项工程工期,且单项工程工期T1≥T2≥T3≥T4

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计取的来源:京建发〔2010〕255号

一、招标人应当依据工期定额计算施工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招标

人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

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

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

时,招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按期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

案,据此方案计算压缩工期增加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压缩工期增加费。

(一)压缩定额工期在5%以内时,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

费,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

程、房屋修缮工程0.6‰。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2%。

(二)压缩定额工期在5%~10%以内时,压缩的全部工期天数每压缩一天

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比例计算: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

程、房屋修缮工程1‰。但压缩工期增加费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3%。

三、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

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论证后的方案计算压缩工期

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未编制施工方案的按以下原则确定压缩工期增加费

和抢工措施费:压缩定额工期10%以内的天数按本通知第二.(二)条计算

压缩工期增加费;10%以外的天数,工期每压缩一天按工程造价乘以以下

比例计算抢工措施费: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1‰;市政工程、房屋修

缮工程3‰。

四、招标人计算的压缩工期增加费、抢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只计取税金并

计入总价。

五、投标人在投标时,要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招标文件中要求的

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在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按期完成并保证

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相应施工方案。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报价并单独列项,计入总

报价。该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规则:单项工程层数超出本部分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

工期差值增加。

例子:某现浇框架结构教学楼工程,±0.00以上20层,建筑面积40000m2,

±0.00以下2层,建筑面积4000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202层地下室5000m2以内155天

1—34912层以下框架结构教学楼30000m2以外510天

1—35416层以下框架结构教学楼30000m2以外580天

2.计算相邻层数差值工期:580-510=70天

3.该工程总工期为:155+580+70=805天

规则: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含两个)单项工程时,工期的计算:

以一个单项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

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两个乘0.2系数;加三个乘0.15系数;四

个以上的单项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例子:某建筑公司同时承包3栋住宅工程,其中一栋为全现浇结构±0.00

以上18层,建筑面积12000m2,±0.00以下1层,建筑面积660m2;另两

栋均为混合结构6层,无地下室,带形基础,每栋建筑面积均为4200m2,

其中首层建筑面积为700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131层地下室1000m2以内85天

1—8620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20000m2以内380天

1—1带形基础1000m2以内45天

1—626层混合结构住宅5000m2以内155天

2.全现浇结构住宅工程总工期:85+380=465天

3.一栋混合结构住宅工程总工期:45+155=200天

4.该工程总工期:465+(200+200)×0.2=545天

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无变形缝时,按使

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为现浇框架结构共14层,建筑面积13500m2。

其中:1~4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857m2;5层以上为住宅,建筑面积

9643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12316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15000m2以内430天

2.住宅建筑面积比重大于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因此该工程工期以框架结构

住宅为主计算,其±0.00以上工期:430天

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

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分别计算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

其它部分工期的20%计算。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为混合结构6层,由变形缝划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为混合结构住宅,建筑面积4980m2;另一部分为混合结构办公楼,

建筑面积5500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626层混合结构住宅5000m2以内155天

1—2146层混合结构办公楼6000m2以内225天

2.该工程±0.00以上工期:225+155×20%=256天

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结构类型组成,无变形缝时,

先按全部面积计算不同结构的相应工期,再按不同结构各自的建筑面积加

权平均计算。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1~2层为现浇框架结构商场,建筑面积

2200m2;3~6层为混合结构住宅,建筑面积4400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636层混合结构住宅8000m2以内190天

1—2516层以下框架结构商场8000m2以内290天

2.该工程±0.00以上工期:

(190×4400+290×2200)/6600=224天

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结构类型组成,有变形缝时,

先按不同结构各自的面积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

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20%计算。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由变形缝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6层现浇

框架结构商场,建筑面积6000m2;另一部分为6层混合结构办公楼,建筑

面积5800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2506层以下框架结构商场6000m2以内270天

1—2146层混合结构办公楼6000m2以内225天

2.该工程±0.00以上工期:270+225×20%=315天

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

面积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

20%计算。

例子:某单项工程±0.00以上为全现浇结构住宅,建筑面积15000m2,由

变形缝划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16层,建筑面积10000m2;另一部分

为8层,建筑面积5000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8116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15000m2以内320天

1—668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5000m2以内205天

2.该工程±0.00以上工期:320+205×20%=361天

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

数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

20%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

例子:某综合楼工程,±0.00以下为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m2;

±0.00以上分成三个独立部分:分别为12层全现浇结构住宅,建筑面积

9500m2;18层现浇框架结构写字楼,建筑面积13000m2;6层现浇框架结

构商场,建筑面积4800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222层地下室10000m2以内190天

1—7612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10000m2以内270天

1—26920层以下框架结构写字楼20000m2以内585天

1—2506层以下框架结构商场6000m2以内270天

2.该工程总工期:190+585+(270+270)×20%=883天

规则:单项工程±0.00以上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

数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

20%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如±0.00以上有整体部分,

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

例子:某综合楼工程,±0.00以下为3层地下室,建筑面积15000m2。

±0.00以上1~2层为整体部分现浇框架结构商场,建筑面积10000m2,3

层以上分成两个独立部分:分别为14层全现浇结构住宅,建筑面积9200m2;

18层现浇框架结构写字楼,建筑面积12500m2。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283层地下室15000m2以内270天

1—8116层以下全现浇结构住宅15000m2以内320天

1—26920层以下框架结构写字楼20000m2以内585天

2.20层现浇框架结构写字楼工期585天,大于16层全现浇结构住宅工期

320天,将±0.00以上1~2层整体部分,建筑面积10000m2,并入到20

层现浇框架结构写字楼的建筑面积12500m2中,共计22500m2。

3.查定额编号:

1—27020层以下框架结构写字楼25000m2以内605天

4.该工程总工期:270+605+320×20%=939天

规则:电梯安装工程中,多部并列电梯按层、站最多的两部并列电梯计算

工期。

例子:某工程安装4部12层12站调频、调压、调速并列电梯。工期计算

如下:

1.查定额编号:

3—2调频、调压、调速电梯12层12站一部70天

2.计算安装2部12层12站调频、调压、调速并列电梯所需工期为:

70+70×[50%+(2-1)×15%]=116天

3.该工程总工期为:116天

规则:电梯安装工程中,多部并联电梯按层、站最多的三部以内的电梯定

额工期乘以相应的并联电梯系数计算工期(详见附表Ⅱ);多部群控电梯

按层、站最多的三部以内的电梯定额工期乘以相应的群控电梯系数计算工

期(详见附表Ⅱ);多部群控监视电梯按层、站最多的四部以内的电梯定

额工期乘以相应的群控监视电梯系数计算工期(详见附表Ⅱ);建筑物内

安装多种类型多部电梯,其总工期按工期最长的一种类型电梯计算。

例子:在同一建筑物内安装16层16站调频、调压、调速电梯:并联的有

3部,群控的有4部,群控监视的有5部。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3—2调频、调压、调速电梯12层12站一部70天

2.计算安装1部16层16站调频、调压、调速电梯所需工期为:70+3×

(16-12)=82天

3.计算安装3部16层16站调频、调压、调速并联电梯所需工期

3部16层16站调频、调压、调速电梯安装工期为:

82+82×[50%+(2-1)×15%]×2=189天;

查附表Ⅱ,并联3部电梯系数为1.1,安装3部16层16站调频、调压、

调速并联电梯所需工期为:189×1.1=208天。

4.计算安装4部16层16站调频、调压、调速群控电梯所需工期

3部16层16站调频、调压、调速电梯安装工期为:

82+82×[50%+(2-1)×15%]×2=189天;

查附表Ⅱ,群控4部以内电梯系数为1.1,安装4部16层16站调频、调

压、调速群控电梯所需工期为:189×1.1=208天。

5.计算安装5部16层16站调频、调压、调速群控监视电梯所需工期

4部16层16站调频、调压、调速电梯安装工期为:

82+82×[50%+(2-1)×15%]×3=242天;

查附表Ⅱ,群控监视6部以内电梯系数为1.25,安装5部16层16站调频、

调压、调速群控监视电梯所需工期为242×1.25=303天。

6.该工程总工期为:303天

规则:道路长度处于相邻长度区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半封闭交通施

工时,按基本工期乘以定额附加工期计算规定中附加工期表一相应系数计

算。

例子: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主路长1440m,宽16m,辅路长1440m,

宽12m,人行步道宽10m,主路结构层厚度66cm,辅路结构层厚度55cm,

半封闭交通施工。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16-(2)道路长度≤1000m车道宽度≤28m结构厚度≤70cm100天

1-25-(2)道路长度≤1500m车道宽度≤28m结构厚度≤70cm115天

道路长度1000m<1440m<1500m,工期按内插法计如下:

100+(115-100)÷(1500-1000)×(1440-1000)=113天

2.计算附加工期:

查半封闭交通施工附加工期系数表(表一),车道宽度>22m,半封闭施

工附加工期系数为0.05,则附加工期为113×0.05=6天

3.该工程总工期:113+6=119天

规则:当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大于结构厚度的路基挖填土方施工时,按

定额附加工期计算规定中附加工期表二计算附加工期天数,若挖填方总数

量平均厚度与结构厚度差超过80cm时,超过部分按每1000立方米土方增

加3天计算附加工期,最多不超过30天。

例子: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主路长3100m,宽26m,辅路长3200m,

宽度10m,主路结构层厚度64cm,辅路结构层厚度55cm,挖填方总量

8680m3,局部需作路基处理8600m3,暂不做人行道,封闭交通施工。工

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54-(2)道路长度≥3000m车道宽度≤36m结构厚度≤70cm160天

2.计算附加工期:

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83680÷(3100×36)=0.75m>0.64m

挖填方厚度差:75-64=11cm

查挖填方厚度差附加工期表(表二),道路长度>2000m,挖填方厚度差

≤20cm,则附加工期为9天。

3.该工程总工期:160+9=169天

规则:路基局部处理时(换土、掺灰、填骨料),增加附加工期按基本工期

乘以定额附加工期计算规定中附加工期表三相应系数计算。其处理的工程

量以厚度20cm折成面积,按其占车行道总面积百分比计算。不做人行道

的工程,按基本工期的95%计算。

例子: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主路长3100m,宽26m,辅路长3200m,

宽度10m,主路结构层厚度64cm,辅路结构层厚度55cm,局部需作路基处

理8600m3,暂不做人行道,封闭交通施工。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54-(2)道路长度≥3000m车道宽度≤36m结构厚度≤70cm160天

2.计算附加工期:

路基处理占车行道总面积:8600÷0.2÷(3100×36)=38.5%

查路基局部处理附加工期系数表(表三),路基处理折算面积占车行道总

面积百分比≤50%,路基局部处理附加工期系数为0.05,则附加工期为

160×0.05=8天。

3.不做人行道的工程按基本工期的95%计算。

4.该工程总工期:(160+8)×95%=160天

规则:道路工程设有现浇及装配式挡墙时,按定额附加工期计算规定中附

加工期表五计算附加工期。

例子: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主路长2500m,宽20m,辅路长2500m,

宽度10m,主路结构层厚度64cm,辅路结构层厚度55cm,双侧预制挡墙

204m,平均高度2m,封闭交通施工。工期计算如下:

1.查定额编号:

1-44-(2)道路长度≤2500m车道宽度≤32m结构厚度≤70cm135天

2.计算附加工期:

查现浇及装配式挡墙附加工期表(表五),装配式挡墙长度>150m,挡墙

平均高度≤2m,则附加工期为42天。

3.该工程总工期:135+42=177天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摘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

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

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

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

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

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

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

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

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

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

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

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

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

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

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

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

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

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

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

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

面积。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

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

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

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

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

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说明

一、本章包括民用建筑±0.00以下工程,±0.00以上工程,装修工程

共三节489个项目。

二、±0.00以下工程划分为无地下室和有地下室两部分。无地下室项

目按基础类型及首层建筑面积划分,有地下室项目按地下室层数及建筑面

积划分。其工期包括±0.00以下全部工程内容。

三、±0.00以上工程按工程用途、结构类型、层数及建筑面积划分。

其总工期包括±0.00以上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全部工程内容。

四、±0.00以上工程的结构工期包括主体结构、屋面及外装修的工期。

但会议楼、影剧院,体育场、馆,全钢结构公共建筑工程中的结构工期不

包括外装修工期。

五、综合楼工程适用于购物中心、贸易中心、商场(店)、科研楼、

办公楼、业务楼、培训楼、幼儿园、食堂餐厅等公共建筑。

六、装修工程的工期只适用于整体更新改造的装修工程,不包括拆除

部分的工期,拆除部分的工期按附表工期另行计算。

七、有关规定:

1.±0.00以下工期:无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按地下

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2.±0.00以上工期:按±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3.总工期:±0.00以下工期与±0.00以上工期之和。

4.单项工程±0.00以下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组成时,分别按不同类

型部分面积的工期相加计算。

5.单项工程±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无变形缝时,按使

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

面积分别计算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

20%计算。

6.单项工程±0.00以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结构类型组成,无变形缝时,

先按全部面积计算不同结构的相应工期,再按不同结构各自的建筑面积加

权平均计算;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结构各自的面积计算相应工期,再以

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20%计算。

7.单项工程±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

面积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

20%计算。

8.单项工程±0.00以上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

数计算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它部分工期的20%

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如±0.00以上有整体部分,将

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

9.独立的地下车库工程,执行本章有地下室工程的相应子目。顶面覆

土厚度在1m以内时,不另增加工期;覆土厚度在2m以内时,按最大单层建

筑面积每1000m2增加工期5天;覆土厚度在2m以外时,按最大单层建筑面

积每1000m2增加工期10天。

10.带劲性钢结构的工程,若劲性钢结构部分建筑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

的30%,高度不低于檐高的1/3时,除按原结构类型计算工期外,另按劲性

钢结构部分的面积所对应的结构类型增加20%工期。

11.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1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发、承包

双方可按施工方案确定增加天数,但最多不超过50天。

13.降水工程工期执行±0.00以下工程工期,如有抗浮设计要求,可另

行增加±0.00以上结构工期。

附表:拆除工程工期

建筑面积(m2)工期(天)

1000以内10

3000以内20

5000以内30

5000以外50

注:不包括结构拆除工期

一、本章包括厂房工程,降压站工程,冷冻机房工程,冷库、冷藏间

工程,仓库工程,汽车库工程,锅炉房工程,其它工程,构筑物工程共九

节126个项目。

二、钢结构厂房工程工期适用于各类功能的以钢柱、钢梁和钢屋架为

主体结构的厂房工程。

三、本章所列的工期天数均不含地下室工期,地下室工期执行第一章

相应子目。

四、冷库工程工期不适用于山洞冷库、地下冷库和装配式冷库工程。

五、空压机房工程、变电室工程、开闭所工程及管理用房工程均执行

本章其它工程相应子目。

六、单层厂房的主跨檐高以9m为准,高度超过9m时,檐高每增加2m另

增加工期10天(厂房高度自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

七、单层厂房的设备基础体积超过100m3时,另增加工期10天,超过

500m3时,另增加工期15天,超过1000m3时,另增加工期20天。带钢筋混

凝土隔振沟的设备基础,隔振沟长度超过100m时,另增加工期10天,超过

200m时,另增加工期15天,超过500m时,另增加工期20天。

一、本章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机械施工工程共两节232个项目。

二、设备安装工程

1.本定额适用于民用建筑设备安装和一般工业建筑的设备安装工程。

2.本定额工期是指:从土建交付安装并具备连续施工条件起,至完成

承担的全部设计内容,并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标准,且具备使

用条件的全部日历天数。

3.设备安装工程配合土建预留、预埋的时间不计算工期。

4.本定额机房的设备安装,不包括室外工程。

5.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多部并列电梯按层、站最多的两部并列电梯计算工期。

(2)多部并联电梯按层、站最多的三部以内的电梯定额工期乘以

相应的并联电梯系数计算工期(详见附表Ⅱ)。

(3)多部群控电梯按层、站最多的三部以内的电梯定额工期乘以

相应的群控电梯系数计算工期(详见附表Ⅱ)。

(4)多部群控监视电梯按层、站最多的四部以内的电梯定额工期乘以

相应的群控监视电梯系数计算工期(详见附表Ⅱ)。

(5)建筑物内安装多种类型多部电梯,其总工期按工期最长的一种类

型电梯计算。

6.本定额工期不包含主要设备订货及第三方有偿检测等所需要的时

间。

7.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不同专业工程时,总工期按工期最长的专业工

程计算。

8.各种电梯增减厅门时,每增减一个门工期增减2天。

三、机械施工工程

1.本章机械施工工程工期是以各种不同施工机械综合编制的,对使用

任何机械种类,均不做调整。

2.构件吊装工期(网架除外)是按一条作业线编制的,采用多条作业

线时,乘以附表一中的系数计算相应工期。

附表一构件吊装多条作业系数表

作业线条数123及以上

工期系数10.700.50

3.构件吊装(网架除外)包括柱子、屋架、梁、板、天窗架、支撑、

楼梯、阳台等构件的现场搬运、就位、拼装、吊装、焊接等。不包括钢筋

张拉、孔道灌浆和构件制作、运输等时间。

4.单层预制混凝土框排架厂房的构件吊装工期,以每10节间(柱距6m)

为基数,超过定额规定10节时,其增加节间的工期,按定额工期的60%计

算。柱距大于6m按2个节间计算。

5.网架吊装包括就位、拼装、焊接、搭设架子、刷油、安装等全过程。

不包括下料、切管、喷漆等。

6.机械土方工程的开工日期以基槽开挖开始计算,不包括开工前的准

备工作时间。

7.机械土方工期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采用多机工作时,乘以附表二

中的系数计算相应工期。

附表二机械土方多机作业系数表

挖土机台数123及以上

挖深5m以内10.600.45

挖深10m以内10.700.50

挖深10m以外10.800.55

8.钻孔灌注桩的工期按单机作业编制的,采用多机工作时,乘以附表

三中的系数计算相应工期。

附表三钻孔灌注桩多机作业系数表

钻孔机台数123及以上

桩深12m以内10.600.45

桩深16m以内10.700.50

一、本章包括城市道路,停车场共二节111个项目339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单项独立施工的新建、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

三、本定额工期由基本工期和附加工期组成。基本工期是正常条件下,

完成基本施工内容所需要的时间。使用时按道路长度、车道宽度、路面结

构类型和结构层厚度及停车场面积等计算各类道路及停车场工期。附加工

期是在基本施工内容之外发生的、常见或必要的施工因素所增加的工期。

使用时根据设计、施工内容、施工条件按照本说明第七条有关规定中的第

(九)条执行。

四、本定额工期按封闭交通状况、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作业流水

线,并综合考虑一般的工程结构形式、施工条件及北京市地域、气候特点

等因素编制的。

五、本定额工期城市道路施工内容包括路基挖填土、机动车道、非机

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

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停车场施工内容包括路基挖填土、停

车场的广场、护栏、雨水支管、雨水口以及停车场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

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

六、结构层厚度是指从路床顶面以上至路面表面的总厚度。

七、有关规定:

(一)道路长度按道路设计长度计算,道路长度处于本节相邻长度区

间时,工期按内插法计算。

(二)车道宽度,按车行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准断面设计

宽度计算,不计算分隔带和人行道宽度。

(三)拓宽或利用旧路改建的工程,车道宽度按实际拓宽或改建的车

行道宽度计算;当工程拓宽又同时改建时,将车行道宽度合并在一起按总

宽度计算。

(四)不做人行道的工程,按基本工期的95%计算。

(五)当道路工程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及厚度不同时,按

机动车道的路面结构和厚度计算。

(六)当道路工程机动车道含有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两种路面结

构时,按工期长的计算。

(七)道路与管道工程同期施工时,以道路工程工期为基数,加上第

三章管道工程工期的75%计算总工期。

(八)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施工时,按以下方法计算总工期:

1、当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水平交叉作业施工时,分别计算道路和桥梁

工程工期,以二者工期长的作为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工期的25%计算总

工期。

2、当道路和桥梁工程同期垂直交叉作业施工时,以二者工期长的作为

基数,再加上另一工程的50%计算总工期。

(九)道路工程附加工期计算规定:

1.半封闭交通施工时,附加工期按基本工期乘以表一相应系数计算:

表一半封闭交通施工附加工期系数表

车道宽度(m)≤8≤14≤18≤22>22

半封闭交通附加工期

系数

0.350.20.10.070.05

2.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挖填土方总数量÷(道路长度×表中取定

车道宽度)

挖填方厚度差=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结构厚度

当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大于结构厚度的路基挖填土方施工时按表二

计算附加工期天数,若挖填方总数量平均厚度与结构厚度差超过80cm时,

超过部分按每1000立方米土方增加3天计算附加工期,最多不超过30天。

表二挖填方厚度差附加工期表

道路长度(m)工期(天)

挖填方厚度差(cm)

≤20≤40≤60≤80

≤100036810

≤2

>2

3.路基局部处理时(换土、掺灰、填骨料),增加附加工期按基本工期

乘以表三相应系

数计算。其处理的工程量以厚度20cm折成面积,按其占车行道总面积

百分比计算。

表三路基局部处理附加工期系数表

折算面积占车行道总面

积百分比

≤30%≤50%≤100%

路基局部处理附加工期系

0.030.050.1

4.道路工程设有砌筑式挡墙时,当其总长度大于道路总长度20%时按

表四计算附加工期。

表四砌筑式挡墙附加工期表

砌筑式挡墙占道路长度百

分比

工期(天)

挡墙平均高度(m)

≤1≤1.5≤2

30%<L≤50%51015

50%<L≤100%101520

100%<L≤150%152025

150%<L≤200%202530

5.道路工程设有现浇及装配式挡墙时,按表五计算附加工期。

表五现浇及装配式挡墙附加工期

现浇及装配式

挡墙长度(m)

工期(天)

挡墙平均高度(m)

≤2≤3≤4>4

≤50m21242832

≤100m29333945

≤150m35414753

>150m4247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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