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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

发布时间:2023-11-17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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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
2023年11月17日发(作者:)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

近年来,由委托合同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委托

律师代理合同,这是个怎样的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律师委托代理

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1

委托人: 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 之间的 纠纷,现委托乙方为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友好协

商,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一般代理,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甲方委派 参加诉讼,代理权

限为特别代理。

2.乙方及 律师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

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及 律师不得承接可能与

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

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

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

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4.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委托事项为:【一审】【二审】【再

审】【执行】。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

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履行

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为甲方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

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4.如甲方认为乙方能力无法完成代理事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达到乙方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不

再支付剩余代理费。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实际费

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以律师行业要求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向甲方提供本

合同约定下的法律服务,并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根据甲方的要

求,及时迅速的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

决定。

6.代为签署、送交、接受及转送各种法律文书。具体权限以授权

委托书为准。

7.根据代理工作的进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词以及

案件总结等书面材料。其中,首次开庭前向甲方提交书面代理意见,

并在开庭后三日内补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见。收到判决书、调解书

或执行完结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案件总结,内容包括案件处理进程

法律分析、管理建议。

五、代理方式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约定本合同涉及案件

采取 普通/风险 代理方式,具体如下:

1.关于前期办案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后至本案终审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为乙方前期办案费用。

2.案件处理过程中付费办法:

①经乙方努力,一审判决或仲裁裁决达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

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②经乙方努力,二审判决达到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及案件总结

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③经乙方努力,再审判决达到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

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④经乙方努力,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应于收到执行款

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3.其他情况:

如甲方与被告方在诉讼/仲裁期间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则甲方

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于收到调解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4.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代理事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

及合理的诉讼费、仲裁费、查询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

费、调查及外埠差旅费、住宿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其他

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办公地区内发生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

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须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

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

义务。

②隐瞒与诉讼相对方的关联关系;

③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④丢失重要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

⑤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未按时参加开庭;

⑦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

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①乙方未按时领取法律文书;

②未按时提交给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各类法律文件;

③在没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未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案

相关的会议。

七、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

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寄送达的,

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员会对本合同争议享有管辖权。

九、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

式作出或者经双方书面确认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有两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盖章) (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

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

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

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

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

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

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

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

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

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

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

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

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

甲方预交 ,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

(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

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

结为止。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3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

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

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

包括: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

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

乙方律师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

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

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

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

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

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

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

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

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

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

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

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

发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

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 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 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

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 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

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

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

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

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

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

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

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

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

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

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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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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