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6条
-

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劳动合同法第36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重要条
文,其中提出了福利保障劳动者的有关措施。根据第三十六条,劳动
者的福利和待遇应当受到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削
弱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就业、社会保险、经济福利等方面,对
劳动者的福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就业方面,劳动者应当受到
就业单位的保护,根据就业单位的发展情况不宜削减或者解雇劳动者;
就社会保险方面,劳动者应当受到社会保险单位的保护,不得有形式
主义或者非法规定等。
此外,第三十六条还对劳动者的经济福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通
常来讲,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者在工作时应当受到安全
保护,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劳动条件和技术创新达到安全和卫生的要求。
除此之外,根据第三十六条,单位还有义务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
职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劳动者针对不断变化的劳动市场进行技能升级,
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另外,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单位给予技术提
升培训,以促进劳动者发挥更大的技术潜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旨在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劳
动者及其家属的福利待遇。它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平台,也是
劳动者实现自身物质利益的基础。因此,它的实施对于促进社会的就
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 1 -
然而,尽管第三十六条是实现劳动者福利的基本法规,但它在实
施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许多劳动者仍然受到欠薪和辞退等
问题的困扰;另外,有些劳动者因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个人问题
而无法得到保障;最后,在技术提升方面,有许多劳动者无法得到持
续的技能培训机会。
因此,实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要求部分政府部门和劳动者
组织的努力和参与,以切实改善劳动者福利待遇,维护劳动者基本权
益。在此基础上,劳动者应当了解法律法规,合理保护自己的权利,
有效避免可能的纠纷。另外,部门政府也应该加大落实第三十六条的
力度,为实施的政策提供更多的保障。
-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