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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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发(作者: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
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
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
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
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
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
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
经营食品的质量;
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
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
的食品;
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
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
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
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
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报告。
责任人: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
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
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
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
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
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
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
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篇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职责
(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餐饮服务单位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
理;
(四)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五)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
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
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
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
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
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
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
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
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
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
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
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
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
扩大,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
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
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
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
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
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
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
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
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
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
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
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
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
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
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
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
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
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
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
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
理部门报告。
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
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
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
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
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
上柜销售。
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
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
(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在醒
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
期.
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
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
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
“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
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对于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
糕点(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除外)等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做
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
当天未售出的不再进行销售.
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
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
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6、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
常清查制度。
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
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
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
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
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
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
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
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
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十、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
离。
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
放设备、设施.
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
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
材料、餐具.
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制作单位:
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