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后回租会计处理
-
2023年3月17日发(作者:搜客)新租赁准则:售后租回交易的财税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的财税处理
彭怀⽂
售后租回交易,也是属于⼀种⽐较特殊的租赁业务,在新租赁准则中单独⽤⼀章来规范。
税务上,对于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也有单独的规定。
若企业(销售⽅兼承租⽅)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购买⽅兼出租⽅),并从购买⽅兼出租⽅租回该项资产
,则销售⽅兼承租⽅和购买⽅兼出租⽅均应按照售后租回交易的规定进⾏会计处理。
在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出租⼈并将资产租赁给承租⼈之前,承租⼈可能会先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所
有权。但是,是否具有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本⾝并⾮会计处理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承租⼈在资产转移给出
租⼈之前已经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则该交易属于售后租回交易。然⽽,如果承租⼈未能在资产转移给出
租⼈之前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那么即便承租⼈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之前先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
该交易也不属于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的分类及其会计处理
企业(卖⽅兼承租⼈)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2017)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
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并区别进⾏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销售⽅兼承租⽅应当按原资产账⾯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权资
产,并仅就转让⾄购买⽅兼出租⼈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购买⽅兼出租⼈根据其他适⽤的《企业会计
准则》对资产购买进⾏会计处理,并根据新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会计处理。
1.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企业应当进⾏以下
调整:
(1)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进⾏会计处理;
(2)销售对价⾼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买⽅兼出租⼈向卖⽅兼承租⼈提供的额外融资进⾏会计处理。
2.同时,承租⼈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按市场价格调整租⾦收⼊。
在进⾏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按以下⼆者中较易确定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