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擦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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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发(作者:)高处安全作业的规定
1目的为了减少和杜绝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2范围全公司。
3职责与分发部门公司全体员工对本SOP负责。分发至各车间、生产技术部、
仓储部、设备部、机修车间、动力车间、产品研发部、质量保证部、安全环保部。
4程序
4.1高处作业分级
4.1.1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高级高处作业,符合GB/T3608的规定。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h≥30m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1.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属于高处
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
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4.2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属下列情况时,视为高处作业。
4.2.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
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2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以及架空管道上进行作业时,
视为高处作业。
4.2.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4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可致伤范围内)有洞、升降(吊装)口、坑、井、排
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
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
4.2.5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亦视为高处作
业。
4.3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1凡是符合国家标准局发布的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及本规定所指
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3.2“高处作业许可证”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赴现场认真检查,落
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4.3.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
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
4.3.4高处作业,应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制定登高作业的施工方案及周密的安全措
施。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必须详细写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
4.3.5对外来施工单位,公司委托部门(车间)的项目责任人、车间安全员、外来
施工单位负责人一起对所高空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
安全检查,并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共同在证上签字同意。公司安全管理员
到现场检查,完全合格后在证上签字同意。施工方只有在批准同意后方可作业。
4.3.6严禁未佩戴安全带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
(GB6095-85)。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拴挂要在垂
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
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不准用绳子代替,拴挂必须符合要求。若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
保安全操作。
4.3.7严禁未佩戴安全帽进入高处作业现场。安全帽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
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
4.3.8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接时应避免火星落入网
里。
4.3.9高处作业所用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4.3.10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
70度为宜,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
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
带并应有人监护。
4.3.11在吊篮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篮拉绳进行检查,吊篮所承受的负荷应有一
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要挂在主绳的扣件上,并有专人监护。
吊架所用钢丝绳的粗细应根据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滑车,应该合于吊
架的计算负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制动闸必须灵敏可靠。
4.3.12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区域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地方工作时(即化工危
险部位),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并设置防护用具,以防
发生意外。
4.3.13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
几何尺寸要符合安全要求。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及时加设栏杆,因工作
需要移开栏杆时,必须加设盖板或其它防护措施。
4.3.14上石棉瓦、瓦棱板(薄板材料、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
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
4.3.15凡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同时必须遵
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
止上下垂直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时,要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4.3.1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
物件;交叉作业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他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
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
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4.3.17在5级(含5级)以上强风或雨雪天等其它气象条件恶劣情况下,禁止室
外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车间主要领导人需亲临现
场指导,确保安全。
4.3.18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
恐高症及酒后人员、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行动不便、女工怀孕等其
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4.3.19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或带钉
鞋、易滑鞋等进行高处作业。
4.3.20夜间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3.21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如发现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作业者,要立即提
出,责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停工期间按缺勤处理。
4.3.22车间(部门)组织的其它活动,如贴挂广告横幅、打扫卫生、擦玻璃等需
要登高时,亦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4.3.23“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严格审批,凡因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
审批领导负责。
4.3.24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监护
人员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4.3.25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做好记
录。并应监督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施工条件或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3.26因发生事故,紧急处理故障,必须登高作业,来不及办理“高处作业许可
证”时,必须经班长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并由班长指定专人监护,
方可登高作业,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中记载清楚。
4.4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
4.4.1一级高处作业由班组、车间(部门)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请,公司安全环保
部专职管理员到现场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登高作业。
4.4.2二级高处作业由班组、车间(部门)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请,公司安全环保
部专职管理员到现场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副经理(主管安全)
批准后方可登高作业。
4.4.3三级高处作业由班组、车间(部门)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请,公司安全环保
部专职管理员及副经理(主管安全)到现场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审核后报安全环保
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登高作业。
4.4.4特级高处作业由班组、车间(部门)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请,公司安全环保
部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审核后报公司副
总经理(主管安全环保)批准后方可登高作业。
4.4.5在高处作业前,由班组填写高处作业申请,并清除杂物、清扫场地,有利作
业。
4.4.6备好登高梯子及安全带。
4.4.7班组长向车间(部门)报告,由车间(部门)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各项安全
措施到位情况。
4.4.8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指定监护人。若外包施工队高空作业时,由公司委托
部门(车间)的项目责任人与车间(部门)指定监护人共同监护。
4.4.9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办理“高处作业许可
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作业部门留存,另一份交公司安全环保
部备案。
5变更
5.1本程序是关于高处安全作业的规定的第00版程序,根据国家《化学品生产单
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制定。
高处作业许可证
年月日NO.
申请部门班组
申请人
(班组长)
作业地点作业高度米
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责任人签字
登高器具性能是否完好
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穿戴好,安全帽、保系带是否规范拴戴好
是否有专人监护
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应急救援措施是否落实
以上各项由班组长或责任人在现场逐一核对后填写,是或已完成的在框内打
“√”,否则打“×”。
作业人员意见
(签名)
监护人
检查意见(签名)
项目委托部门责
任人意见(签名)
作业现场负责人
检查意见(签名)
安全环保部
审批意见(签名)
备注
本表一式三份,班组(施工人员)、车间(部门)、安全环保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