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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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8日发(作者:)公司注册时必须提供注册地址相关证明
公司注册时必须提供注册地址相关证明,符合公司注册登记相关
法律对注册地址的要求或规定。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租赁的
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租赁协议。
上海的外资代表处注册地址必须是涉外办公楼,普通的内资公司
或外资公司可以租赁一般的办公楼作为公司注册地址,生产型公司必
须租赁厂房作为公司注册地址。
一、公司注册地址证明方式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
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
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
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
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
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
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9、有\"住宿\"经营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以及有\"房屋出
租\"经营范
围的企业的营业执照;
10、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南京军区后勤部颁发的《军队房
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1、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二、租赁办公楼需提交的证明
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
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企业);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
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
上盖章确认;
2、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
用证明;
3、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
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三、特殊情况
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应另
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以下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
1、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
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则
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
门凭规划部门同意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
2、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
《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
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
3、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4、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
仍需报批。
经济适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四、若房屋的\"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一
致,则应提交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
1、前述\"产权证明\"的地名若与实际地名不符,则应提供地名办的
证明(地名办的证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时必须注明原地名);
2、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无偿使用证明的,房屋
所有权人若与前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则应
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证明。
3、若实际地址不变,只更换门牌号码的,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
4、如实际经营地址尚未确定门牌号码的,由申请人提供场所具体
位置的描述。
公司注册地址迁移时,需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办理公司地址
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