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成功!

管辖异议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3-06-06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管辖异议申请书

管辖异议申请书

中国硬笔书法-节约用水的小妙招

2023年2月20日发(作者:京东价格战)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11篇)

在如今这个年代,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申请书

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申请书犯愁

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

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1

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

地址:b市××区××大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申请人因××省a市××商店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向

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

将该案移送至b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申表人认为,本案中××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令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8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应由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而,本案应由申请人所在地b市×

×区人民法院管辖。请你院予以审查,依法处理。

此致

a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

××年××月××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______

律师事务所:________

律师:________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单位依法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管辖。

申请理由:

作为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委托的

辩护律师诉讼代理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后,经过对案件的进一步

了解,认为贵单位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故提出管辖权异议。

理由如下:

鉴于上述理由,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

证本案的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第二章关于管辖的规定,以及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

一百一十条、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

请求贵单位依法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管辖。

申请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3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赵XX诉被告宋XX借贷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

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

在1997年离开永寿,现居住在咸阳市XX路XX小区XX号楼

31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

住XX市XX路一楼一单元,所以,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咸阳市

XX区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

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4

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

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XX室,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

诉。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0年月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

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

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

案件有管辖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

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

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

驳回起诉。即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

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已经具

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根据2006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

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

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

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

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排除法院的诉讼

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

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

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

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双

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原

件待查)。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5

申请人:中国XXXXXX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杭州市XXXX

坊XXX栋XXX楼。

负责人:XXXX峰,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黄山市XXX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

异议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

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请予以准许。

此致

黄山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XXXX有限公司

二〇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6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XX

申请人因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

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7年9月6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X有限公司

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

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XXXX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

2006年11月1日的所谓《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解决合同

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解决。

XXXX有限公司向贵院供给的这份《合同书》,实际上是申

请人于2007年6月17日交给XXXX有限公司,用于《钢材供

应合同书》内部结算用的协议草案。该《合同书》不仅仅被XXXX

有限公司篡改了时间,并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

际上并未生效。

所以对于上述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的条款因合同未生效而

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申请人与XXXX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当适用双方于2006

年11月18日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中争端解决的条款。

其次,申请人与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

第8条约定: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经过双方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由上述约定能够看出,双方只是约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

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

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

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

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

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3条约定:卖

方负责办理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

由卖方承担。

该条实际上确定了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采用的

是送货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是货物送达地,也即

申请人工程现场所在地,而非原告XXXX有限公司所在地。

所以,XXXX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

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请予准

许。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7

申请人:X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XXXX区人民法

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不应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在起诉

状中称:2007年8月1日,在申请人处购买奥迪A8轿车,在

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无法正常使用,因该问题

多次前往被告处反映和检修,造成XX公司精神和经济上的重大

损失。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

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精神损失只存在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在合同纠纷、财产损害纠纷中根本不存在

精神损失,所以XX公司主张的“精神损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其次,XX公司所谓的“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根本不是法律

规定的产品质量损害,理由如下: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

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

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职责。”的规定,产

品质量损害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产品本身存在缺陷,二、

造成人身、产品本身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才能构成产品质量损

害。针对第一个条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

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之规定,诚城公司所谓的“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根本不是存在危

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同时,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

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职责:(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职责”之规定,

应当首先由XX公司承担举证职责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然后由生

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在本案中,XX公司只是

发现音响系统噪音过大,并没有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针

对第二个条件,XX公司主张的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根本不会对人

身、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造成损害,至少目前没有任何损害结

果的发生。所以,本案不是产品质量损害纠纷。XX公司从申请

人处购买奥迪A8轿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之间是买

卖合同关系,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双方的纠纷也应属于买卖

合同纠纷。

二、本案的买卖合同纠纷应由申请人所在地的XXXX人民法

院进行受理,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审理。

上述已经充分论述了本案应属买卖合同纠纷。在该车买卖过

程中,XX公司采用自提的方式至申请人住所地提取车辆得,合

同的履行地毫无疑问是申请人所在地——XXXX,同时,申请人

的住所地也在XXX。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

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的合同纠纷,无论是由申请人

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关管辖,

均应由XXXX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人:XX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8

申请人:XXX,男,XX日生,加拿大籍。

申请人因周专诉其欠款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

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诉申请

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本人

认为本案应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周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委

托合同关系,周专委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该民

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北京市朝阳区。

其次,北京市朝阳区并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申请人为加

拿大籍华人,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申请人

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上海黄浦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

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

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根据

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

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9

申请人:H市A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H市B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

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

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

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A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的。2005

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

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A

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

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

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

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

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

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style="text-align:left;">H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H市A公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10

申请人:XXXXXX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X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

送到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

住所地在XXXXXXX,系XXXXXX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区,而不在XXXX区,为此,

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市XXX区XXXX路XXXX号,

被申请人应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

有管辖权。请XXXX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XX市XXX

区人民法院。

此致

XX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11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

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12】第

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

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09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

动关系,2009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

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

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

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

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

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

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

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 阅读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