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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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发(作者:)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组的最高领
导机关,在党组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
时召开。
三、会议由党组班子召集,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
如果缺席,可由党组其他成员主持。
四、党组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认真确定
会议议题。
五、会前党组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
体党员,使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六、参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
方可召开,决议方可表决。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
大会决议有效。
七、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听取审议党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讨论、决定
党组的重大问题。
(三)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省委、地委的决议、指示和
领导讲话精神。
(四)选举新的党组班子,增补和撤销党组成员,选举
和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
励和处分。
(六)听取局领导关于价格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七)讨论决定由党组班子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八、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并认真做好
记录。
九、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应出
席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
十、党员大会需作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十一、在实施党内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
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十二、为便于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党组可事先提出
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必要时,也可将党组对某个问
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
十三、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
避免在党组班子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
大会上突然提出的现象。
十四、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
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