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相关推荐文章
- 云南省人事厅 推荐
- 黑龙江省人事厅 推荐
- 人事厅 推荐

人事厅
-
2023年2月13日发(作者:)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
黑人发[2005]36号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
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
处:
为不断完善职称评聘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现
就做好200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7月l5日正式开始。高级职称评
审时间从8月15日至9月30日(见附件),核准时间从l0月15
日至11月底,从12月份开始办理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必
须在12月底前完成。今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到8
月31日,核准的任职资格时间一律从2005年9月1日算起。
二、为进一步完善评价手段,今年除继续按黑人发[2004]84
号文件规定的系列进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外,还要在卫生系列
晋升正高级职称和经济系列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中实行考试和评审
相结合的办法。评审前的考试工作除经济系列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外,其它系列的考试仍按原办法实施。考试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凡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是对本地区、本
行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具体是: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被国家及省
有关部门确认的;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授予特殊津贴及国家或省政府
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以上奖项的
前三名或省重大贡献奖规定额定人员的(社科类奖励参照执行);取得
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
用的(年纳税在500万元以上经营者),由各地、市人事部门审查,
同级政府出具报告,附本人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经省人事厅复查后提
交有关评委会。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的单位可按上述政策和条件自行确
定,但需将享受这一政策人员的情况以正式文件报省人事厅职称处备
案。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四、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
制,今年除黑人发[2O04]84号文件规定的单位和系列专业技术职
务继续试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外,还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举
办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中的高教、科研、工程、实验、
图书资料五个系列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含医学院校卫生所)中卫生
系列实行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制度。没有列入此范围的单位和系列仍
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评审。有关这方面的具体意见另行通知。
五、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具体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称时,可免于职
称外语考试:
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
2、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
进修一年以上的;
3、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的;
4、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
5、取得大学外语六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称时,可免于计
算机知识考试:
1、取得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
2、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
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
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
络)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的。
(三)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免试证件和考试成绩(外语:全国各语种
通用标准均为6O分;省内通用标准:芙语为30分、日语为35分、
俄语为45分、德语为35分、法语为35分。计算机知识:达到省
人事厅组织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晋升职称时的有效期:
l、具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免试条件的人员,评聘高、中级
职称时,证件一直有效;
2、取得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
试”合格证书(两科以上)人员,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在晋升一个
职称级别有效;评聘字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
3、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
绩在晋升一个职称级别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
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知识考
试合格成绩人员,在评聘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凡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和省内通用标准的、计算机知识考试
未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允许评聘高级职称。
4、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和省里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知
识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
特点对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
职称一直有效。
为简化手续,对具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免试条件人员,在评
聘各类职称时,可将有效证件随《评审表》一并报评审委员会,省里
不再办理免试手续。
六、鉴于教师资格考试已面向社会,从今年起,凡取得教师资格
人员,在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受身份限制;取消各
地、市每年对中小学申报人数控制在不超过各地、市每年空岗人数1
20%的宏观调控办法,实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下的职务聘任制度,
即:各地、市首先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省
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的试行意见》(黑人
发[2004]3号)精神,确定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之
后再根据各学校的岗位空缺数,确定每年中小学校的申报人数,并由
市、地人事局、教育局将每年申报空岗人数同时上报省人事厅、省教
育厅备案,没有空岗的学校,不能参加评审;要加大中小学校教师水
平能力测试管理力度,将水平能力测试同教师年度考核紧密结合起
来,防止流于形式,使水平能力测试真正得到落实。
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职称申报程序是: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的,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推荐;人事档案不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
由各级残联负责推荐,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查合格后报评委会评审。按
照[1997]残联教就字第1O3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称时,须
经省人事厅审查合格后,委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中国盲人按犀中
心评审;申报中级职称时,须报省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评审,由地市人
事部门核准、办理资格证书;初级职称由各地市残疾人联合会按条件
进行认定,并报当地人事局备案;同时在评价方式上要增加中、初级
临床测试内容。考虑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实际状况,在申报各类职称时,
不再做外语和计算机知识要求。
八、根据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卫生系列临床医学、预防医
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并结合我省评审标准,
最近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文件(黑人发[2005]22号)。从
今年起,各单位及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新标准进行推
荐和评审,但对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业绩与成果
的评价标准,应按黑人发[2O03]48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人事
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OO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O04]109号)文件精神,我省
对卫生系列中、初级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将继续采取中级评审、
初级只聘不评办法。
九、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
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OO5]10号:文件
精神,自2OO5年起,全国范围实行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
(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为此,我省不再组织翻译系
列英语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其它语种仍按原
办法组织评审。
十、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稳定专
业技术人员队伍,我省对中直企业移交到地方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
员职称必须进行认定,认定办法仍按黑人办字[1998]140号文
件第七款规定执行。原职称未经各级人事部门审查认定的,不允许申
报上一级职称。高级职称由主管部门统一报省人事厅职称处认定。
十一、为认真贯彻评聘分开有关政策,按照评审标准的要求,凡
晋升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近几年,我们发现个
别单位没有按省里文件办事,推荐未聘人员晋升了职称,这种做法是
错误的。今后无论是全省统一评审人员,还是直接聘任人员,都要严
格执行省里文件规定,一旦发现未聘人员晋升了职称,将取消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二、根据评委会的组建原则,中级评委会由各地人事部门、委
会的统一管理,确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评审质
量。
十三、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必须在全省高
级评审计划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评审材料签转上报各评委会,否
则,评委会无权受理。为保证申报人员数据的准确,各高级评审委员
会要接受各单位上报数据,不得自行录入。各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
门在评审前后报送省人事厅的材料,仍按黑人发[2004]84号文件
第七款办理。
中直单位“委托评审”和“绿色通道”及“支教”材料报省人事
厅职称处的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5曰。联系人:刘英,电话:8262
8685、82650427。
十四、过去下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全省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职称评审通知
抄送:有关中直单位
黑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2005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