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国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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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发(作者:学习计划800字)政府行政级别知识
一、中国当代政治模式
当代我国政治权力主要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之间运作,中国
当代的政治模式用一句话来概况就是“党委决策领导、人大立法监督、政府执行
落实、政协民主参政”。
“党委决策领导”是指党委对政治路线、方针政策、原则性问题、关系国计
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领导和决策。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体系的领导核心,包括
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党委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的简称,特指中
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
是最高级别党组织(见图1),各级政府的党组织,通过建立党委会行使其监督
职能。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选出这一届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
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
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
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
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现任总书记为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
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
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图1中共中央组织图
“人大立法监督”是指各级人民大会制定各级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政府、法
院、检察院的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现任委
员长为吴邦国。
“政府执行落实”是指政府是政策法律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管理经济、文
化和社会事务。包括中央政府(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广义上还包括各级检察院
和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
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
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现任总理为温家宝。国
务院的职能机构分为部、委、行、署。
“政协民主参政”是指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中各党派、社会群体
对政府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现任全国政协主席为贾庆林。
二、政府行政级别制度
(一)政府行政区划和机构组织
国家为设置各级政权机关,实现对全国的管理而划分相关行政区域。各级行
政区域均设立相应的一级政权机关。目前,省级行政区划有23个省、4个直辖
市、5个自治区。另外还划有2个特别行政区为准国级。
我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从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到基层的乡镇人民政府,
从国务院各部、委、行、署到市县的职能局、委、办,构成一个完整统一的行政
组织系统,并呈现出不同的结构模式(见图2)。政府职能部门在国务院一般设
置为部(委)—司—处,在地方政府一般设置为厅(委)—处—科。上下级政府
职能部门的纵向结构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公安、安全、审计、监察等独立性较
强的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另一种是经济、文化和社会管
理等部门,上下级之间是业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同级政府机关之间和政府机关
内部各部门之间属于横向协作关系,包括:一是不同行政区域的政府之间的并列
关系,如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之间的关系,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关系,各
乡镇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管辖区内同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同一人民政
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并列关系。处于横向并列结构中的各部门之间是平等协
作关系。
图2我国行政层级图
(二)政府行政级别
政府机构的行政级别依据行政区划级别、所管辖事务的重要程度、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等因素而定,分为五档十级,包括正国级、副国级、正省(部)级、副
省(部)级、正地(厅)级、副地(厅)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
正乡(科)级、副乡(科)级。
国务院部委一般是正省(部)级单位。直属机构中带“总局”的为正省(部)
级单位,其它为副省(部)级单位。办事机构、国家局都是正省(部)级。直辖
市、省(部级)的政府职能部门一般是正地(厅)级。普通省会、普通地级市的
政府职能部门一般是正县(处)级。县级市、县、普通市辖区的政府职能部门一
般是正乡(科)级。
比较特殊的情况是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政府职能部门一般是副地(厅)
级。(副省级城市目前有十五个分别是: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
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其中大连、青
岛、宁波、厦门、深圳即是计划单列市也是副省级城市)此外,经济开发区,直
辖市署区级别比一般的级别高1到2个级别。比如:上海市为正省部级,下辖
18个区,1个县即崇明县。18个区中的浦东新区为副省部级,其余区为正地(厅)
级。崇明县前几年是副地(厅)级,现在升格正地(厅)级。上海无论区辖的街
道办事处、乡镇,或是县辖的街道办事处、乡镇都是正县处级。
机构级别和公务员级别是一样的划分。但两者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机构级
别决定了担任该机构行政负责人的级别应不低于此机构行政级别,在一些重要地
区,一些重要部门往往存在“高配”现象。同一行政区域,党委书记级别一般
比政府一把手高一级。
(三)公务员行政级别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十级,非领导职
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八级。公务员级别分为
27级,公务员级别决定了公务员工资、医疗、养老等福利待遇。公务员职务层
次与公务员级别为交错对应关系。(见表1)
表1公务员行政级别表
职务层次与公务员级别交错对应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到公
务员中90%是科级以下的公务员,由于领导职务数有限,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职
务晋升不了,如果只设职务工资,则大部分公务员很难有增加工资的机会,很难
避免大家都去争职务,造成恶意竞争的不正常现象,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紧张。
二是考虑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方面也存在差别,为了
在工资分配方面体现这种差别,而设置级别工资。
公务员职务公务员级别
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地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地厅级副职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正职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
按照不同职能,基本工资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正常增资机制主要包
括两个方面:一是正常晋升工资,公务员在严格考试的基础上,每两年在本职务
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连续三年优秀的,在本职务
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国家根据
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定期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保证公务员的
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长。
(四)实例分析
基于以上的介绍,我们判断政府人员的级别可遵循三步骤:行政区划级别—
部门机构级别—职务级别。
1.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副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
中央纪委书记
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3.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
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
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4.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
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
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
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5.地(厅)级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
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
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
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
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6.地(厅)级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
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
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7.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
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8.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
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
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9.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
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
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