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大工程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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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发(作者:开工许可证)1
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示牌设置指南
一、设置范围
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在建房屋市政施工项目。
二、制作安装
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标准图集》“公示标牌”
确定的位置、尺寸、版面要求制作安装。
三、举报电话
公示牌应列出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或应急部门举报电
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举报受理信息。
四、内容要求
题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示牌
内容: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
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要求,为加强社会
监督,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
设立举报奖励公示牌。
(一)举报主体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举报事故
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内容应包含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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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爱山东”APP、
住建主管部门或应急部门政务网站、信函、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
举报。
举报电话:×××
举报网站:×××(网址:×××)
举报邮箱:×××
(三)举报奖励情形
1.超资质或挂靠承揽工程的,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工程未取
得施工许可证、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的。
2.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委
托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安装、拆卸的,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
自使用的。
3.建设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
定的要求的,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4.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的,未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被
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
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6.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未按照设计图纸或者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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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组织设计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未安排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
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未按照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7.监理单位未依法按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未对施工组织
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
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
施专项巡视检查的,未按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8.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未由
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
9.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
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的。
举报并查实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奖励2、10、30万
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
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
事故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分别按3、4、5万元计算奖励。最高奖
励不超过50万元。
(四)保密要求
负责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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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
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