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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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
展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本法适用于
城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外资企业、乡村企业、城乡集体经
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 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
立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的协议书。
第三条 劳动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原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在用人单位或
者其主管部门劳动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基础上签订。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内容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
工作报酬等;
(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其它权益保障等;
(四)劳动条件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况;
(五)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应当包办以下义务: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依法应当享有的工作条
件和劳动保护;
(二)劳动者应当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
质。
第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过约定可以续订,经续订的,应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应当事前劳动者的自愿意愿,不得强
制劳动者订立。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用的劳动者收取
中介费。
第三章 劳动合同变更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
协商一致的情况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
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
提前进行协商,并经劳动者同意。劳动合同变更应当以书面形
式订立,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劳动者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
(二)变更的内容合法、合理。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包括:
(一)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
(二)劳动报酬等劳动条件;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终止协议;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四)劳动者提前退休;
(五)用人单位宣告破产、解散;
(六)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可以依照下列规定解除: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
(二)用人单位无法继续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办理了破产清
算;
(三)用人单位毁约;
(四)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一方需要解除,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情况紧急,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适当缩短
通知期限或者不作通知。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情节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
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履行已经约定
的劳动义务,如果劳动者怠工、浪费或者违章指挥,损害用人
单位的利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给予经济赔偿
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未经申请或者申请不予批准的招用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无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以招用劳动者所需提交的身份
证明、学历证书等材料的被损毁为由,拖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劳动法律规定规定劳动者享受的基本权益不
得变相损害。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仅限于男性或者仅限于女性招
用劳动者,不得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本法相抵
触的其他法规,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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