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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温泉之都

发布时间:2023-06-13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中国温泉之都

中国温泉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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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9日发(作者:药学考研学校排名)

咸宁沐浴温泉水质标准

WaterstandardsofhotspringforbathinginXianning

City

(报批稿)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咸宁市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咸宁市旅游局、咸宁市地热水

管理站、咸宁市地震局、三江森林温泉度假分公司、咸宁市温泉谷酒

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旅赤壁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佑赤壁温泉

度假区、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泽辉、祝琼妮、陈双银、杭莺、刘秋芬、

丁列宾、陈琼、陈和平、何裕琪、郑新权、程杨李。

引言

咸宁是湖北省内温泉贮量最多的地区之一,具有分布广泛、贮量

丰富、含矿物质多等特点。全市六个各县市均有温泉出露,主要分布

在咸宁市城区、赤壁市五洪山、崇阳县浪口、嘉鱼县蛇屋山、通城县

茶铺和通山县西坑潭、娄下。

咸宁市地热资源利用历史悠久,早在1400多年的唐代就名声在

外,被逾为“沸潭”,前人留有“古柏亭亭立,温泉曲曲波”的佳句;

宋朝时“温泉沸波”被列为咸宁八景之一。早期仅用于民间淋浴,20

世纪40年代建成温泉疗养基地,现已广泛用于水产养殖、温室种植、

医疗保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运动健身等领域。

2006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矿业联合会、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矿业联合会组成的专家进行了实地考察与

认证,经中国温泉之乡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2006年9月,批准命

名咸宁市为“中国温泉之乡”。

2009年,中国湖北咸宁首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圆满成功,“万

人同浴温泉”成功创上海大世界基尼斯纪录,打响了“中国温泉之

都”旅游品牌。为规范温泉旅游服务行为,促进咸宁温泉旅游服务业

做大做强,打造中国温泉之都,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紧

密结合咸宁温泉特色和人文历史,全面协调开发与保护、规范与快速

发展等问题,制定咸宁沐浴温泉水质标准。

咸宁沐浴温泉水质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咸宁沐浴温泉水质标准的术语和定义、水质要求及

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咸宁市境内公共场所室内外沐浴温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11615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16367-1996地热水应用中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T18204.29-2000游泳水中尿素测定方法

SL79-1994矿化度的测定(重量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温泉(hotspring)

从地下自然涌出的,温度高于当地年平均气温的地热水。

3.2咸宁沐浴温泉(hotspringforbathinginXianning)

咸宁市境内温泉及人工揭露的含有适量矿物质、微量元素的地热

水,主要用于沐浴。

4水质要求

4.1感官要求

不允许有除硫磺气味以外的其他气味,允许有天然矿物质沉淀,但不

得有其他异物。

4.2水源水特征特性指标

温泉水源水的特征特性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温泉水质的特征特性指标

项目指标

1

度,℃≥

35

2矿化度,mg/L≥1000

3偏硅酸,mg/L≥30

4硫酸根,mg/L≥600

5氟(以F计),mg/L≥2.5

6锶(以Sr计),mg/L≥10

7

氡,

Bq/L≥

37

注:鉴于咸宁温泉特性的多样化,凡符合本表5个(包括5个)以上指标的温泉,即可认为符合特征特

性指标。

4.3水源水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水源水放射性物质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水源水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项目指导值*

总β放射性,

Bq/L≤

1.0

*:如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与评价。

4.4卫生限量指标

卫生限量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浴用水卫生限量指标

项目指标

漂浮物质(浴池)

水面应无油膜

和其他杂物

尿素,

mg/L≤

3.5

菌落总数,CFU/mL≤1000

大肠菌群,MPN/L≤18

5检测方法

5.1采样

按GB/T11615的规定进行。

5.2感官检验

按GB/T8538-2008中4.1的规定进行。

5.3特征指标检验

5.3.1温度的测定

用精度为1℃温度计或测温表进行测量。

5.3.2矿化度的测定

按SL79-1994的规定进行。

5.3.3偏硅酸的测定

按GB/T8538-2008中4.35的规定进行。

5.3.4硫酸根的测定

按GB/T8538-2008中4.43的规定进行。

5.3.5氟的测定

按GB/T8538-2008中4.36的规定进行。

5.3.6锶的测定

按GB/T8538-2008中4.24的规定进行。

5.3.7氡的测定

按GB16367-1996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5.4总β放射性的测定

按GB/T8538-2008中4.49的规定进行。

5.5浴用水卫生限量指标的测定

5.5.1漂浮物质

目测。

5.5.2尿素的测定

按GB/T18204.29-2000的规定执行。

5.5.3菌落总数的测定

按GB/T8538-2008中4.51条的规定执行。

5.5.4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B/T8538-2008中4.52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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