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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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发(作者:科目1模拟考试)(岗位职责)上海高校特聘
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申
请书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沪教委人〔2007〕98号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
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
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
(试行)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壹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特聘教授计划通知
抄送: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部人事
司。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
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深入
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引进壹批具有国际、国内领
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壹批优秀创新团队,加快上海高校高水平
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
称市科教党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决定实施上
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
壹、指导思想和原则
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着眼于上海经济社会发
展需求,主要对和高新技术产业密切关联的学科领域进行择优重点资
助,以提高上海高校教学质量,形成上海高等学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
强调资助工作要为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促进和上海社会经济发展
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的发展。
(壹)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
(二)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主要资助从海外
引进、于上海高校从事学科建设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
二、岗位目标和任务
于岗特聘教授应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项目等方面达到如下的目
标:
(壹)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
科于其前沿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二)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国际科学
和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且主持国家和上海重大科研项目;于本学科领
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重大
标志性成果;
(三)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组建且带领壹支创新团队进行
教学、科研工作,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三、经费来源和使用
(壹)资助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资助资金主要用途为:
1.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等费用。具体包括队伍建设费、
人员培训费、国际交流和合作差旅费、出版物(文献等信息传播)费、
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2.入选者个人岗位津贴。
(二)上海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每年聘用50名,聘期
三年。特聘教授每岗位资助经费共40-60万,其中特聘教授个人岗
位津贴10万/年。
(三)资助经费壹次核定,根据使用需要壹次或分年拨付。特聘
教授根据有关财务规定使用资助经费。对落户上海(包括办理人才引
进居住证)的入选者,除上述岗位津贴外,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特
聘教授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居住等待遇。
四、组织和管理
(壹)市科教党委、市教委成立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
位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
方学者)岗位计划且监督资助经费使用。
(二)领导小组下设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
理办公室),由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联处室人员组成,具体办事机
构设于市教委人事处。
(三)市教委负责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的实施
(包括申请受理、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组织验收等)和各类资助资金的管
理,定期向领导小组方案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申请对象和条件
(壹)申请者应学术造诣高深,于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
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具有带
领本学科于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
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
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壹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二)申请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须具有博士学位,于教学科研第壹线工作。特别突出和紧缺
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2.国外应聘者或海外留学归国者壹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
理教授(AssistantProfessor)之上职位(含助理教授)或其他相应
职位。
3.国内应聘者(于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流动的人员不列入本
计划资助范围),须为具有正高之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于近5年内到
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2年之上(含2年)的访问学
者或进修人员;或者为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
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之上(含3年)的海外回国人员(由管理办公室
认定的特殊学科专业除外),已经落户或愿意落户上海的予以优先考
虑。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
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特别突
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申请特聘教授须保证三年聘期内每年于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六、申报程序
(壹)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采用个人申请、
单位引进、单位择优推荐、专家评审考核、管理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
定及由市教委核准公布的方式实施。
(二)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每年上半年(壹
般为四月)申报评审壹次,由管理办公室通过“上海教育”网(网址:
http://www.shmec.gov.cn)发布年度申请指南。
(三)申请者于规定时间内,于网上填报《上海特聘教授(东方
学者)岗位计划申请书》,打印后连同有关附件材料,报送所于单位
审核。
(四)申请者所于单位应按照本意见关联规定对申请者的基本情
况和申报内容进行审核,择优向管理办公室推荐,且如实填写单位意
见和提供经费配套等有关承诺。
(五)网上填报且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且和网上
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壹致的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七、评审和公布
(壹)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内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管理办公室提前
10个工作日通知通过初评的申请者参加复评或答辩会,本人不参加
复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通过复评的申请者,由管理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定后,通
过“上海教育”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凡无异议或经异议调查后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入选者,经
市教委批准,授予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称号且颁发证书,
通过“上海教育”网予以公布。
(四)入选者和岗位所于单位签订特聘教授(东方学者)聘用合
同,管理办公室和岗位所于单位共同对资助经费的使用和项目进展进
行监督。
八、义务和责任
(壹)岗位所于单位应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入聘者大力支
持,提供必须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其于聘期内从事岗位规定和要求
的工作。
(二)凡得到上海市高校特聘教授计划经费资助所取得的成果或
发表的文章,均应标注中文“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
资助”,英文为:
ResearchsupportedbyTheProgramforProfessorofSpecialAppoi
ntment(EasternScholar)atShanghaiInstitutionsofHigherLearnin
g。
(三)入选者所于单位应当对特聘教授进行中期考核,考核未通
过者,终止资助,且报管理办公室。聘用期满后,入选者应按规定时
间和要求提交总结方案和项目资助预算执行情况表(经费决算表)等资
料,经所于单位审核后报送管理办公室验收。聘期到期后,未能完成
岗位任务和项目的,可申请适当延长聘期,直至项目完成。聘期延长
期间,个人岗位津贴不再追加,其他所需费用和工资福利由单位和当
事人协商决定。
(四)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入选者不得替换,
资助经费不得截留、转让或挪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影
响研究工作如期完成的,入选者及所于单位应及时向管理办公室书面
方案,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合同中止或变更手续。
(五)申请人于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经管理办公室
发现且核实后,将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且取消其今后申请
本计划的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于岗的特聘教授如有违反
学术道德规范的情况,将撤消其东方学者称号,停发且追回已发放的
资助资金,学校应解除和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实施意见由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负责解释。本实施意见自发布
之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申请书
附件:
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
申请书
申请人:
推荐单位:
填表时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文化程度:系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2.毕业院校:系指最高学历的毕业院校;
3.毕业时间:系指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
4.最高学位:系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5.留学单位:系指于海外攻读学历、学位的高校或研究机构
6.访学单位:系指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所于的高校或研究机构,或者到海外知
名跨国公司、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所于单位;
7.留学职务:系指于海外攻读学历、学位期间担任的学生身份外的职务;
8.访学职务:系指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者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从事
专业技术或管理期间担任的职务;
9.从事学科、专业及代码: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填写,如因研究方向为新学科、跨学
科无法填写,请填写关键词;
10.突出贡献:填申报者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学术水平;
11.代表论著:填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
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等;
12.如内容超出表格容量,可另附页。
壹、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
出生
年月
国籍
文化程度毕业院校
毕业
时间
最高学位
留学国别留学单位
留学
职务
留学起止
时间
访学国别访学单位
访学
职务
访学起止
时间
现任职
单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归国时间
户籍情况○国内户籍○居住证A○居住证B
从事学
科、专业
学科、专业
代码
主要学术
兼职
个人简历
近五年主
要学术成
就简介
二、主要学术成果、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限2000字)
三、近五年主要科研项目(限10项)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经费起始年月终止年月
本人
排序
四、近五年主要科研获奖情况(限10项)
获奖项目奖项等级排名角色时间
说明:1、角色:项目负责人、子项负责人、主要参加;
2、奖项: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省部级奖等。
五、近五年主要代表论文和著作(限20篇、部)
序号论著名称出版单位或发表期刊出版、发表时间
本人
排序
六、近五年主要授权专利(限10项)
序号专利名称
专利授
权国
专利号授权公告日
本人
排序
七、近五年主要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任职及会议方案情况
会议方案指大会方案或特邀方案等(限10项)。
八、近五年主要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
申请人近五年授课情况、指导研究生情况、获国家级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情况等。
九、特聘岗位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限3000字)
申请人于特聘岗位拟开展的有关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梯队建设、基地建设、人才
培养方面的计划及预期目标等。
十、学校支持配套计划
学校特聘岗位设置情况、现有基础、依托学科,经费配套、人员配备、场地提供、试
验设备条件及其它支持配套计划等。
十壹、审核意见
推荐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专家
评审
意见
专家组长签名:
年月日
上海
市教
育委
员会
意见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