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
2023年3月3日发(作者:枙子花开)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220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
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
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
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
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
行。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总图制图标准》GBJ103—87、《建筑制
图标准》GBJ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
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
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103—87)
进行了修编。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
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
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C/10的相
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二、充分考虑手工制图与计算机制图的各自特点,兼顾二者的需要和新的要求。
三、对不适合当前使用的或过时的图例、表达方式和制图规则进行了修改、删除或增
补,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
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该所(北京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以
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参编单位: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班焯陈景来
1总则
1.0.1为了统一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
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手工制图;
2计算机制图。
1.0.3本标准适用于总图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总图制图;
2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
3总图的通用图、标准图。
1.0.4总图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一般规定
2.1图线
2.1.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01)中图线的有关规定选用。
2.1.2总图制图,应根据图纸功能,按表2.1.2规定的线型选用。
表2.1.2
图线
名称线型线宽用途
实
线
粗b
1.新建建筑物±0.00高度的可见轮廓线
2.新建的铁路、管线
中0.5b
1.新建构筑物、道路、桥涵、边坡、围墙、露天堆场、
运输设施、挡土墙的可见轮廓线
2.场地、区域分界线、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尺寸起止
符号、河道蓝线
3.新建建筑物±0.00高度以外的可见轮廓线
细0.25b
1.新建道路路肩、人行道、排水沟、树丛、草地、花坛
的可见轮廓线
2.原有(包括保留和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铁路、
道路、桥涵、围墙的可见轮廓线
3.坐标网线、图例线、尺寸线、尺寸界线、引出线、索
引符号等
虚
线
粗b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可见轮廓线
续表2.1.2
名称线型线宽用途
虚线
中0.5b
1.计划扩建建筑物、构筑
物、预留地、铁路、道路、
桥涵、围墙、运输设施、管
线的轮廓线
2.洪水淹没线
细————0.25b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铁
路、道路、桥涵、围墙的不
可见轮廓线
单点长画线
粗b露天矿开采边界线
中0.5b土方填挖区的零点线
细0.25b
分水线、中心线、对称线、
定位轴线
粗双点长画线b地下开采区塌落界线
折断线0.5b
断开界线
波浪线0.5b
注:应根据图样中所表示的不同重点,确定不同的粗细线型。例如,绘制总平面图时,
新建建筑物采用粗实线,其他部分采用中线和细线;绘制管线综合图或铁路图时,管
线、铁路采用粗实线。
2.2比例
2.2.1总图制图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表2.2.1
比例
图名比例
地理、交通位置图1∶25000~1∶200000
总体规划、总体布置、区域位置图1∶2000、1∶5000、1∶10000、1∶25000、
1∶50000
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管线综合图、土方
图
、排水图、铁路、道路平面图、绿化平面图
1∶500、1∶1000、1∶2000
铁路、道路纵断面图
垂直:1∶100、1∶200、1∶500
水平:1∶1000、1∶2000、1∶5000
铁路、道路横断面图1∶50、1∶100、1∶200
场地断面图1∶100、1∶200、1∶500、1∶1000
详图
1∶1、1∶2、1∶5、1∶10、1∶20、
1∶50、1∶100、1∶200
2.2.2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铁路、道路、土方等的纵断面图,可在水平方向和
垂直方向选用不同比例。
2.3计量单位
2.3.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
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如不以毫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2.3.2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和铁路、道路转向角的度数,
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2.3.3铁路纵坡度宜以千分计,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
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4坐标注法
2.4.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
超过45°。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2.4.1)。
2.4.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
“X、Y”表示;建筑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图2.4.1)。坐
标值为负数时,应注“-”号,为正数时,“+”号可省略。
2.4.3总平面图上有测量和建筑两种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换
算公式。
2.4.4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
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2.4.5在一张图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用坐标定位时,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
用相对尺寸定位。
2.4.6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线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1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外墙面)或其交点;
2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
3皮带走廊的中线或其交点;
4铁路道岔的理论中心,铁路、道路的中线或转折点;
5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或其交点;
6挡土墙墙顶外边缘线或转折点。
2.4.7坐标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如图面无足够位置,也可列表标注。
2.4.8在一张图上,如坐标数字的位数太多时,可将前面相同的位数省略,其省略位
数应在附注中加以说明。
2.5标高注法
2.5.1应以含有±0.00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图平面。
2.5.2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
标高的换算关系。
2.5.3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沟等应按以下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
1建筑物室内地坪,标注建筑图中±0.00处的标高,对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别标注其
标高(图2.5.2a)。
2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的标高;
3构筑物标注其有代表性的标高,并用文字注明标高所指的位置(图2.5.2b);
4铁路标注轨顶标高;
5道路标注路面中心交点及变坡点的标高;
6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沟顶和
沟底标高;
7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砌面标高。
2.5.4标高符号应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标高”一节
的有关规定标注。
2.6名称和编号
2.6.1总图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注写名称,名称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当图样比例小
或图面无足够位置时,也可编号列表编注在图内。当图形过小时,可标注在图形外侧附近
处。
2.6.2总图上的铁路线路、铁路道岔、铁路及道路曲线转折点等,均应进行编号。
2.6.3铁路线路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站线由站房向外顺序编号,正线用罗马字表示,站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厂内铁路按图面布置有次序地排列,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3露天采矿场铁路按开采顺序编号,干线用罗马字表示,支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6.4铁路道岔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岔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2车站道岔由站外向站内顺序编号,一端为奇数,另一端为偶数。当编里程时,里程
来向端为奇数,里程去向端为偶数。不编里程时,左端为奇数,右端为偶数。
2.6.5道路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矿道路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圆圈(如①、②……)顺序编号;
2引道用上述数字后加1、-2(如①-1、②-2……)编号。
2.6.6厂矿铁路、道路的曲线转折点,应用代号JD后加阿拉伯数字(如JD1、
JD2……)顺序编号。
2.6.7一个工程中,整套总图图纸所注写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的
名称应统一,各设计阶段的上述名称和编号应一致。
3图例
3.0.1总平面图例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
总平面图例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1新建建筑物
1.需要时,可用▲表示出入口,可在图形内右上
角用点数或数字表示层数
2.建筑物外形(一般以±0.00高度处的外墙定位
轴线或外墙面线为准)用粗实线表示。需要时,
地面以上建筑用中粗实线表示,地面以下建筑用
细虚线表示
2原有建筑物用细实线表示
3
计划扩建的预留
地或建筑物
用中粗虚线表示
4拆除的建筑物用细实线表示
5
建筑物下面的通
道
续表3.0.1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6散状材料露天堆场需要时可注明材料名称
7
其他材料露天堆场或露
天作业场
8铺砌场地
9敞棚或敞廊
10高架式料仓
11漏斗式贮仓左、右图为底卸式中图为侧卸式
续表3.0.1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12冷却塔(池)应注明冷却塔或冷却池
13水塔、贮罐
左图为水塔或立式贮罐
右图为卧式贮罐
14水池、坑槽也可以不涂黑
15明溜矿槽(井)
16斜井或平洞
17烟囱
实线为烟囱下部直径,虚线为基础,必要时可
注写烟囱高度和上、下口直径
18围墙及大门
上图为实体性质的围墙,下图为通透性质的围
墙,若仅表示围墙时不画大门
续表3.0.1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19挡土墙
被挡土在“突出”的一侧
20
挡土墙上设围
墙
21台阶箭头指向表示向下
22
露天桥式起重
机
“+”为柱子位置
23露天电动葫芦“+”为支架位置
24门式起重机
上图表示有外伸臂
下图表示无外伸臂
3图例
续表3.0.1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25架空索道“I”为支架位置
26斜坡卷扬机道
27
斜坡栈桥(皮带
廊等)
细实线表示支架中心线位置
28坐标
上图表示测量坐标
下图表示建筑坐标
29
方格网交叉点
标高
“78.35”为原地面标高“77.85”为设
计标高
“-0.50”为施工高度“-”表示挖方
(“+”表示填方)
30
填方区、挖方
区、未整平区
及零点线
“+”表示填方区“-”表示挖方区
中间为未整平区点划线为零点线
续表3.0.1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31填挖边坡
1.边坡较长时,可在一端或两端局部表示
2.下边线为虚线时表示填方
32护坡
33
分水脊线与
谷线
上图表示脊线
下图表示谷线
34洪水淹没线阴影部分表示淹没区(可在底图背面涂红)
35
地表排水方
向
阴影部分表示淹没区(可在底图背面涂红)
36
截水沟或排
水沟
“1”表示1%的沟底纵向坡度,“40.00”表示变坡点
间距离,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续表3.0.1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37排水明沟
1.上图用于比例较大的图面,下图用于比例较小的
图面
2.“1”表示1%的沟底纵向坡度,“40.00”表示变坡
点间距离,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3.“107.50”表示沟底标高
38
铺砌的排水
明沟
1.上图用于比例较大的图面,下图用于比例较小的
图面
2.“1”表示1%的沟底纵向坡度,“40.00”表示变
坡点间距离,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3.“107.50”表示沟底标高
39
有盖的排水
沟
1.上图用于比例较大的图面,下图用于比例较小的
图面
2.“1”表示1%的沟底纵向坡度,“40.00”表示变
坡点间距离,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续表3.0.1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40雨水口
41消火栓井
42急流槽
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43跌水
44拦水(闸)坝
45透水路堤边坡较长时,可在一端或两端局部表示
46过水路面
47室内标高
48室外标高室外标高也可采用等高线表示
3.0.2道路与铁路图例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道路与铁路图例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1新建的道路
“R9”表示道路转弯半径为9m,“150.00”为
路面中心控制点标高,
“0.6”表示0.6%的纵向坡度,“101.00”表
示变坡点间距离
2城市型道路断面
上图为双坡
下图为单坡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3郊区型道路断面上图为双坡
下图为单坡
4原有道路
5计划扩建的道路
6拆除的道路
7人行道
8三面坡式缘石坡道
3图例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9
单面坡式
缘石坡道
10全宽式缘石坡道
11道路曲线段
“JD2”为曲线转折点编
号
“R20”表示道路中心曲
线半径为20m
12道路隧道
13汽车衡
14汽车洗车台
上图为贯通式
下图为尽头式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15平交道
上图为无防护的平交道
下图为有防护的平交道
16平窿
17新建的标准轨距铁路
18原有的标准轨距铁路
19计划扩建的标准轨距铁路
20拆除的标准轨距铁路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21新建的窄轨铁路
“GJ762”为轨距(以
mm计)
22原有的窄轨铁路
23计划扩建的窄轨铁路
24拆除的窄轨铁路
25
新建的有架线的标准轨距电
气铁路
26
原有的有架线的标准轨距电
气铁路
27
计划扩建的有架线的标准轨
距电气铁路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28
拆除的有架线的标准轨距电
气铁路
29
新建的有架线的窄轨电气铁
路
“GJ762”为轨距(以
mm计)
30
原有的有架线的窄轨电气铁
路
31
计划扩建的有架线的窄轨电
气铁路
32
拆除的有架线的窄轨电气铁
路
33工厂、矿山接轨站
尺寸以“mm”计
34工厂、矿山车站或编组站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35厂内或矿内车站
尺寸以“mm”计
36会让站
37线路所倾斜45°角
38单开道岔
1.“1/n”表示道岔号数
2.“3”表示道岔编号
39单式对称道岔
40单式交分道岔
41复式交分道岔
3图例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42交叉渡线
1.“1/n”表示道岔号数
2.“1、3、5、7”表示
道岔编号
43菱形交叉
44驼峰
上图为一线驼峰
下图为双线驼峰
45减速器
上图为单侧
下图为双侧
46车挡
上图为土堆式
下图为非土堆式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47警冲标
48坡度标
“GD112.00”为轨顶标高,“6”、
“8”表示纵向坡度为6‰、8‰,倾斜
方向表示坡向,“110.00”、
“180.00”为变坡点间距离,“56”、
“44”为至前后百尺标距离
49铁路曲线段
“JD2”为曲线转折点编号,“a”为曲
线转向角,“R”为曲线半径,“T”为
切线长,“L”为曲线长
50轨道衡粗线表示铁路
51站台
52煤台
粗线表示铁路
53
灰坑或检查
坑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54转盘
粗线表示铁路
55水鹤
56臂板信号机
(1)表示预告
(2)表示出站
(3)表示进站
57
高柱色灯信
号机
(1)表示出站、预告
(2)表示进站
(3)表示驼螃及复式信号
58
矮柱色灯信
号机
59灯塔
左图为钢筋混凝土灯塔
中图为木灯塔
右图为铁灯塔
60灯桥
61铁路隧道
续表3.0.2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62涵洞、涵管
1.上图为道路涵洞、涵管,下图为铁路
涵洞、涵管
2.左图用于比例较大的图面,右图用于
比例较小的图面
63桥梁
1.上图为公路桥,下图为铁路桥
2.用于旱桥时应注明
64跨线桥
道路跨铁路
铁路跨道路
道路跨道路
铁路跨铁路
65码头
上图为固定码头
下图为浮动码头
3.0.3管线与绿化图例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3图例
表3.0.3
管线与绿化图例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1管线
管线代号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
注
2地沟管线
1.上图用于比例较大的图面,下图用于
比例较小的图面
2.管线代号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注
3管桥管线
管线代号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
注
4
架空电力、
电讯线
1.“○”表示电杆
2.管线代号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注
续表3.0.3
序号名称图例备注
5常绿针叶树
6落叶针叶树
7
常绿阔叶乔
木
8
落叶阔叶乔
木
9
常绿阔叶灌
木
10
落叶阔叶灌
木
11竹类
12花卉
13草坪
14花坛
15绿篱
16植草砖铺地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