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轮椅尺寸标准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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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日发(作者:地质实习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996一91
电动轮椅车
Electric wheelchairs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轮椅车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行动有困难的残疾人和年老体弱者使用的由电力驱动的各种电动轮椅车,但不包括
有电力助动的手动轮椅车。
2引用标准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681硫化橡胶回弹性的测定
GB 3565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6031硫化橡胶国际硬度的测定(IRHD)常规试验方法
3术语
3.1电动室内型轮椅车
适合在室内和建筑物附近使用的电动轮椅车。
3.2电动室外型轮椅车
适合室外中距离行驶的电动轮椅车。
3.3电动道路型轮椅车
适合在普通道路上较远距离行驶的残疾人用电动车辆。
3.4测试用表面
轮椅车在其上进行测试所用的路面、地板、支撑表面或平面。
4分类与型号
4.1电动轮椅车按使用要求分为三类:
电动室内型轮椅车,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N表示;
电动室外型轮椅车,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W表示;
电动道路型轮椅车,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L表示。
4.2电动轮椅车的型号由名称代号、分类代号、规格代号及改型与改进代号组成,其组成形式如下: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一06一19批准1992一03一01实施
GB 12996一91
改型与改进代号
规格代号
分类代号
名你代号
4.2.1电动轮椅车的名称代号用其首位大写汉语拼音字母DY表示。
4.2.2分类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N,W,L分别表示室内型、室外型及道路型电动轮椅车。
4.2.3规格代号用电动轮椅车驱动电机总功率的十位和百位有效数字表示,如35表示驱动电机总功
率为350 W o
4.2.4改型与改进代号依次用大写英文字母A,B,c,……表示。
5技术要求
5.2
电动轮椅车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电动轮椅车的主要技术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内容
性能指标
测试方法
室内型室外型道路型
最大速度,km/h
簇4. 5镇6. 0簇186.4条要求
制动性能,m毛1.0毛I.5成3.56.5条要求
驻坡性能808-6-6.5条要求
静态稳定性
纵向200200250
6.6条要求
侧向15015,150
动态稳定性
上坡8-8.6-
6.7条要求下坡5-5.5-
转向,m3.05.012
越障高度,mm>25>40j806.8条要求
越沟宽度,mm1001001506.9条要求
爬坡能力〕8*妻8-)6*6. 10条要求
最小回转半径,m0.91.22.06. 11条要求
一次充电最大行程,km)10)20)456. 15条要求
可靠性试验,km4 0006. 16条要求
耗电量,kW・h八00 km不允许超出生产厂规定指标的15 0o6. 12条要求
使用环境一25℃至50,C6. 13条要求
结构强度在200 kg垂直静载荷下塑性变形<3 mm6. 14条要求
强制停止试验强制停止1 min,不出现元器件损坏6. 17条要求
GB 12996一91
5.3
5.4
电动轮椅车除电机驱动外,应备有手移动装置。
电动轮椅车的最大外形尺寸不得大于表2规定的数值。
表2
室内型、室外型道路型
总长l镇1 200(1 600
总宽b蕊700镇750
总高无镬1 090落1 150
其中:
总长l为电动轮椅车的最前端至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总宽b为电动轮椅车完全展开和椅座伸直时两个最外侧部位间的水平距离;
总高h为从地面至电动轮椅车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5.5电气系统
5.5. 1带电部位与非带电部位间应有足够的绝缘强度:在500 V常态下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 M S2,湿
态下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 M S2 0
5. 5.2线路中各结点必须接触良好,焊接处必须牢固可靠。
5.5.3电气元件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蓄电池的装拆及连接应方便,并有明显的极性标志。
5. 5. 4对电路系统的过载、欠压、电极反接及刹车断电等情况,应有保护装置或报警指示,报警指示应
置于易于观察的明显部位。
5.5.5在强制停车状态下,不应出现任何元器件损坏的现象。
5.5.6充电器应有充电指示,应能在交流180^-240 V的情况下正常工作。
5.5.7电动道路型轮椅车应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鸣号、转向、照明、制动等各种信号装置。
5.6装配要求
5.6. 1车辆的各零部件应装备齐全、准确、可靠,紧固件的扭紧力矩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的规
定。
5.6.2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间隙适当,可调整部位应有适当的调整余地。
5.6.3车辆的操纵机构应轻便灵活,复位可靠,并有适当的调整余地。
5.6.4车轮轮惘的径向跳动和端面跳动应符合GB 3565的有关规定。
5.7外观质量要求
5.7. 1涂漆和喷塑件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装饰表面不允许有明显的流疤、麻点、起泡、裂纹、起
皱、脱落和划伤等缺陷。非装饰表面不允许有露底和严重的流疤、裂痕等缺陷。
5.7.2电镀件表面应色泽光亮、均匀,不允许有鼓泡、剥落、烧黑、锈蚀、露底和明显的毛刺。
5.7.3塑料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飞边、划伤、裂纹、凹陷等缺陷。
5.7.4焊接件焊缝应均匀平整,无漏焊、裂纹、夹渣、烧穿、咬边等缺陷。
5.7.5座垫、靠背应丰满,缝边应清晰,不应有皱折、褪色、破损等缺陷。
6试验方法
6.1测试用表面
6.1.1测试用表面应平坦、坚固,表面与标准试块间的摩擦系数应在0.75^-1. 0之间。
6.1.2标准试块由钢材制成,在其底面上粘贴有试验橡胶,其尺寸如图1所示。试块及粘贴橡胶的质量
为5士0. 05 kg o
GB 12996一91
测力计
图1
注:图中尺寸偏差为士2 mm,
6.1.3试验橡胶的回弹性和硬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橡胶硬度和回弹性的测试分别按照GB 1681和
GB 6031的规定进行。橡胶表面应当用防水金刚砂纸磨光。
表3
性能
温度,℃
0
10203040
回弹性,%4349
58---6566^-7371-7774-79
硬度,IRHD50士5
6.1.4测力计在25-100 N之间的误差应不大于士2 0/a o
6.1.5在测试用表面上以平行于表面的力拉动试块,以约10s的时间通过200 mm的距离,记下测出
的平均拉力尸,;然后再反方向拉动试块,记下平均拉力FZ。用下面的公式计算测试用表面的摩擦系数:
F,+F2
u一一2 m.g
式中:u摩擦系数;
F,—平均拉力,N;
FZ—反方向平均拉力,N;
饥—试块总质量,kg;
9—重力加速度,9. 81 m /s' o
此方法仅用于倾角小于lo*的测试用表面,如果表面是水平的,则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F,一F:1<0.1 (F,+Fz)
6.2试验用轮椅车
6.2.1电动轮椅车应按正常使用装备完善,其轮胎气压应与标称气压一致。
6.2.2电动轮椅车应承载一个质量为75 kg的试验用假人或相同质量的真人。
6.2.3如果电动轮椅车的人体承载装置是可调的,则应将其调到人体自然坐姿的位置。水平可调的椅
座应调至中间位置;可旋转的椅座应调至向前的位置;椅座相对于水平面的夹角应尽可能接近100;椅
座与腿支架间的夹角应尽可能接近9000
6.2.4每次测试开始时,蓄电池的容量至少应达到其标称容量的750o a
6.3测试应在温度为20士15'C,相对湿度为60%士35%的环境中进行。
6.4最大速度的测试
GB 12996一91
6.4.1测试应在水平路面上进行。
6-4.2将电动轮椅车以全速驶入测试路面,在两个标志物之间全速行驶,然后再以全速返回。记录电动
轮椅车驶过两个标志物之间的时间和距离。将上述过程重复一次,根据这四次所用的时间计算出最大速
度。应保证所选择标志物间的距离和时间的测量精度,使计算出的最大速度的误差不大于50o0
6.5制动性能的测试
6.5.1驻坡性能测试
把电动轮椅车的制动器调整适当并刹紧后,将电动轮椅车方向向下置于斜度可调的测试平台上(全
部轮子都在斜面上),电动轮椅车的方向轮或小脚轮应置于正常向前直行位置。改变平台的倾斜角度,直
至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电动轮椅车的车轮开始沿平台向下滚动(制动失效);
b.电动轮椅车开始沿平台滑动(车轮与平台间摩擦力不足);
电动轮椅车失稳(一个或多个轮子抬离平台)。
上述测试重复进行三次,并记录测试结果。
6.5.2行驶制动测试
将电动轮椅车在水平路面上以最大速度向前行驶,然后使制动器产生最大制动效应,并保持这种状
态直到电动轮椅车被迫停下来为止。上述试验重复进行三次,记录最大车速、刹车距离及测试中出现的
其他现象。
6.5.3温度升高后的制动性能测试
在水平路面上以最大加速度开动电动轮椅车,达到最大速度后再使其尽快停止,尽可能快地重复这
一过程10次,然后立即进行6.5.2条测试。
6.6静态稳定性的测试
6.6.1将电动轮椅车制动后置于斜度可调的测试平台上,方向为向前及向后,电动轮椅车的方向轮或
小角轮应置于正常向前及向后直行位置。以等速率增加平台斜度,直到上坡位的轮子刚好离开测试平台
(可通过从上坡位的轮子下面抽出一张纸条的方法来判断)。记录前后两个方向上轮子抬起时的最小倾
斜角度。如果在平台倾斜时,电动轮椅车出现滑动,可在轮椅车下坡位轮子后垫上木块。
6.6.2以与6.6. 1同样的方法测量电动轮椅车侧向的静态稳定性。
6.6.3如果电动轮椅车在某一方向上的静态稳定性比在前、后及侧向差,则需将电动轮椅车制动后以
最不利的角度置于测试平台上,按6.6.1进行测试。
6.了动态稳定性测试
6.7.1上坡时的稳定性测试
将电动轮椅车按上坡方向置于倾斜度可调的平台上,如果车轮下滑,可在下坡位轮子后垫上木块。
操纵电动轮椅车以最大加速度从静止状态起动向上坡行驶,记录出现下列情况时的最小倾斜角度:
一个或多个车轮抬离试验平台;
b.车辆倾斜超过平衡点。
6.7.2下坡时的制动稳定性测试
在一个5。的下坡上操纵电动轮椅车以最大速度行驶,然后操纵控制装置以最大减速度制动,记
录下列情况:
a.是否有一个或多个车轮抬离试验表面;
b。车辆倾斜是否超过平衡点;
c,车辆是否发生滑移。
6.7.3转向时的稳定性
在一个平坦的水平路面上以最大速度开动电动轮椅车,操纵转向装置向一侧以最小半径转向。如果
可能的话,在此项操作中不使用制动器。然后重复整个过程,向另一侧转向。记录下列情况:
GB 12996一91
是否有一个或多个车轮抬离试验路面;
b.车辆倾斜是否超过平衡点。
6.8越障性能测试
6.8. 1测试用的障碍物如图2所示,为长方形,阶梯高度h应能以20 mm为一级逐级升高到200 mm o
图2
障碍物的尺寸必须足够大,以便当轮椅爬上障碍物后所有轮子都能同时落在障碍物上。
即:b)l ;1,)2 l。
其中,l为电动轮椅车总长。
障碍物正面边缘处必须是光滑的,并有一个半径为3 mm的圆角。
障碍物与电动轮椅车接触面的摩擦系数应符合6.1条的规定。障碍物应有固定装置,以防止测试时
滑动。
6.8.2在测试开始前,所有脚轮应转到相应于前进方向的拖曳位置。然后驱动电动轮椅车向前或向后
以90。入射角驶向障碍物,测出电动轮椅车所能攀越的障碍物的最大高度(在测试完成时,电动轮椅车
所有车轮应在障碍物上)。
对于电动室内型轮椅车,试验时没有起动距离,即试验开始前电动轮椅车朝向障碍物的轮子抵住障
碍物。
对于电动室外型轮椅车,试验时有0. 5 m的起动距离。起动距离的测量应从电动轮椅车朝向障碍
物轮子的触地点量到障碍物。
对于电动道路型轮椅车,试验时有0. 5 m的起动距离,只测定向前方向攀越障碍物的能力。
6.9越沟性能测试
6.9. 1测试沟的截面如图3所示:
GB 12996一91
注:室内型W=100 mm;室外型W=100 mm;道路型W=150 mm,
6.9.2将电动轮椅车正对测试沟,其间可有2m的助行距离。以最大速度驱动车辆向前行驶,观察车
辆的越沟情况和其他情况。
6.10爬坡性能测试
将电动轮椅车置于斜度可调的平台上,方向正对上坡,若车辆下滑,可在下坡位车轮后垫上木块。从
静止状态开动电动轮椅车向前行驶,连续行驶距离应不小于5m。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因电气或其他原因
导致车辆停止,则认为不能爬上该角度的坡道。
6. 11最小回转半径的测试
在水平路面上驱动电动轮椅车以最小回转半径向一侧做3600转向,然后再向另一侧重复这一过
程。测量电动轮椅车回转3600所需的最小圆柱面的半径,见图4}
6.12耗电量的测试
开动电动轮椅车在平坦路面上连续行驶,待电动机温度保持稳定时,用1.5级以上的功率表测量在
平坦路面上电动轮椅车的电力消耗量((kW " h/100 km).
6.13环境性能测试
6.13.1雨天
6.13.1.1将电动轮椅车置于标准环境((23'C,相对湿度50%)至少24 h,然后检查下列各项性能:
速度控制;
b.制动器;
c.方向控制;
GB 12996一91
d.所有电气部件。
6.13. 1.2以3 mm/min的降水量成45“角模拟下雨状态向车辆喷水,1h后在继续喷水状态下检查
6.13.1.1中a至b各项性能。
6.13.2温度变化对电动轮椅车性能的影响。
6.13.2.1重复6.13.1.1的过程。
6.13-2.2将电动轮椅车放入环境试验箱中,以1 0C /min的变化率使温度降至一25℃后保温3h,再以
VC /min的变化率升温至501C,保温3h后移出试验箱,在5 min内完成6.13.1.1中a至d项性能的测
试。
6.13-2.3重复6.13.2.2的过程,但温度变化程序相反。
6.14静载荷试验
首先测量电动轮椅车可能产生变形部位的各部分尺寸,然后将一个大小为300 mm X 300 mm质量
为20 kg的沙袋均匀地放在电动轮椅车椅座中,沙袋上再放180 kg的重物,10 min后检查各部位的变
形情况;然后去掉静载荷,检查是否产生永久变形。
6.15一次充电最大行程的测试
在城市普通自行车道上进行,检查电动轮椅车在充满电的情况下行驶到蓄电池放电至额定电压的
90%时,电动轮椅车的连续行驶距离。
6.16可靠性试验
6.16,1电动道路型轮椅车需进行可靠性试验。可靠性试验在普通城市道路上进行,试验前,车辆应做
全面的检查与调整。
6.16.2可靠性试验包括两个阶段:
a. 0-1 500 km为无故障行驶;
b. 0^-4000 km为可靠性行驶。
其他各项道路试验里程均不包括在上述里程之内。开灯行驶里程应不少于20ooa
6.16.3试验应连续进行,在保证行驶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以较高车速行驶,不得滑行。
6.16.4在行驶过程中需经常检查各系统的工作状况:检查其功能是否有衰变;声响、温升是否正常;有
无渗漏、松动、变形、裂纹、损坏等现象;运动副的润滑、蓄电池中电解液量和浓度、蓄电池电压、轮胎气压
是否正常。并做好详尽记录。
6.16.5按维护使用说明书进行技术保养,在试验过程中,考察维修、保养的方便性。
6.16.6在无故障行驶过程中,除允许对蓄电池的电解液、电压、电流和车辆的各连接部位及传动、制动
部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外,不允许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故障。
6.16.7在可靠性行驶里程期间,只允许更换维护使用说明书所列的易损零件。完成行驶里程后,按本
标准6.4,6.5,6.8,6.9,6. 10,6.12,6.1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性能测试,整车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下降幅
度不得超过其技术条件规定的50o.
6.17强制停止试验
在水平地面上,使电动轮椅车正对墙壁,电动轮椅车的最前端抵在墙壁上,向前开足马力,保持
1 min。然后检查6.13.1.1中a至d项性能。
6.18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使用的仪器设备;
b.产品类型、型号及出厂编号;
c.生产厂的名称和地址;
d.被测车辆的照片;
e.检测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GB 12996一91
f.测试结果。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电动轮椅车必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合格签证后才能出厂。
7.1.2出厂检验必须包括以下项目:
外观和装配质量;
b.速度控制;
方向控制;
d‘爬坡能力;
e.制动性能;
f.灯光及声音信号。
了.2型式检验
7.2.1提交型式检验的车辆必须经出厂检验合格。
7.2.2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时;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3检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了.3抽样和判定规则
7.3.1型式检验抽样比率按每3 000辆抽取3辆;若年产量低于3 000辆,也按3辆抽取。
7.3.2抽检车辆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
了.3.3进行型式试验的三辆样车中,有一辆不合格时,可抽取不合格样车数量的两倍重复进行试验。重
复试验仍有一辆不合格时,则本批为不合格。
7.3.4
7.3. 5
进行型式试验的三辆样车中有两辆不合格时,则本批为不合格。
对被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允许厂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改进后再提交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标志
每辆电动轮椅车上均需有铭牌,铭牌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和型号;
电机功率;
d.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8.2包装
8.2.1包装箱应牢固可靠,标志应清晰,符合GB 191的规定;并注明商标、数量、净重、毛重、箱体尺
寸、出厂日期及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志。
8.2.2包装箱内应附有以下文件:
GB 12996一91
产品合格证;
b.使用维护说明书,其内容应包括:附录A(补充件)中的参数、产品简图、各部件名称、电路原理
图、电气接线图、充电方法和安全要求、使用蓄电池的注意事项、使用维护与保养说明、质量保证期及对
故障的处理办法等;
易损件及附件清单;
d。装箱单。
8.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准抛掷、翻滚、重压,蓄电池不准带电解液。
8.4贮存
8.4. 1产品应置于干燥通风处,应避免在高温和温度急剧变化处放置。
8.4.2产品应与酸、碱等有化学腐蚀性物品隔离。
8.4.3产品应采取必要的防锈措施,保证在正常的储运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发生锈蚀现象。
GB 12996一91
附录A
电动轮椅车的主要技术参数
(补充件)
A1主要尺寸及结构参数
A1.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
A1. 2轴距,mmo
A1. 3轮距,mm。
A1. 4离地间隙,mmo
A1. 5转弯半径,mmo
A1. 6重量,kgo
A1. 7最大载荷,kgo
A1. 8前后轮规格。
A1. 9轮胎气压,kPao
A2电气参数
A2.1电动机:型号;
额定电压,V;
额定功率,w,
A2.2蓄电池:型号;
额定容量,A’h;
额定电压,V;
装备数量,个。
A2.3充电器:电源,v,HZ;
输出电压,v;
最大输出电流,Ao
A2. 4调速器:最大输出电流,A;
连续工作电流,Ao
A2.5速度调节方式:分级变速;
无级变速。
A2. 6电压指示,v。
A3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A3. 1最大速度,km/ho
A3.2制动性能Imo
A3.3爬坡能力,(0) o
A3.4耗电量,kW・h八00 km,
A3. 5纵向稳定性,(0)o
A3. 6侧向稳定性,(“)。
GB 12996一91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上海轮椅车厂、河北省假肢厂和浙江省假肢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楷、陆光焰、于布风、刘墨林、王喜太、彭兆林、周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