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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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日发(作者:小壁虎借尾巴)员工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南京南汽冲压件有限公司
员工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2第二章投诉
和举报的受理范围和方
式....................................................................
2第三章投诉和举报的受理程
序.....................................................................
...............3第四章投诉和举报的调查和处
理.....................................................................
.........4第五章罚
则.....................................................................
.........................................................5第六章附
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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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投诉制度,切实加强员工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监
督,维护投诉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提高员工满意度,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公司全体员工都可以是投诉人,均有
监督权、举报权和投诉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具有一定职权的员工,都应接受全
体员工的监督。
第三条本公司各类人员对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应以谦恭、礼貌、迅速、周
到、实效为原则。
第四条员工的不满、争议、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处理程序,均按照本制度执
行。
第五条受理员工投诉和举报的部门是综合办公室。员工投诉和举报的具体调
查等日常工作由绩效管理员负责。问题严重的员工投诉和举报案件,由人力资源与
公共事务部负责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拿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经
理。如被投诉人或被举报人是员工投诉或举报的受理或参与人员,则应当回避,由
其他员工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受诉部门接受员工投诉和举报案件后,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在查明事
实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二章投诉和举报的受理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员工投诉,是指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和生活中,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已
经受到或即将受到侵犯而采取的申诉和揭发的行为。本制度所适用的投诉范围包括:
1.擅自克扣员工工资、奖金,或未按公司规定标准收取费用或巧立名目
滥收费用;侵犯员工经济利益的行为;
2.对员工进行造谣、谩骂、歧视、侮辱甚至殴打,或泄露当事人隐私等
侵犯员工名誉以及其它人身权益的行为;
3.在绩效考核中不公平、不公正对待员工业绩的行为;
4.在工作中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员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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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故推诿应当受理的事项而不予受理的行为;
6.对正常申诉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7.其它侵犯或妨碍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员工举报,是指员工对已经或即将侵犯公司的财产和声誉等合法权
益、公共利益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揭发和揭露的行
为。本制度所适用的举报范围包括:
1.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贪污、受贿、索贿等徇私行为;
2.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的行为;
3.故意毁坏设备、工具等公司财物的行为;
4.泄露公司秘密或当事人隐私的;
5.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等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进行招摇撞骗、欺诈的行为;
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等舞弊行为;
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等玩忽职守行为;
9.在公司内或宿舍内进行 或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等违法行为;
10.其它多次或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
第九条鉴于匿名投诉和举报使得受理后无法与投诉或举报人取得联系,给取
证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员工的投诉和举报应采用署名方式。但对于匿名投
诉和举报也必须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员工进行投诉和举报时,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网上投诉、投诉电
话或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
第三章投诉和举报的受理程序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设立投诉和举报信箱,公布员工投诉和举报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地址,由综合办公室受理投诉和举报工作。
第十二条投诉或举报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投诉或举报内容应尽可能具体、
明确,包括投诉或举报事项的时间、地点、经过、涉及人员等,并附上相应的证据
材料和证人。对于对同事恶意攻击、造谣、诬陷、诽谤、伪证或制造事端的,按照
本制度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对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的,受理人应当热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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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谈话笔录,笔录应交投诉或举报人核对并签名。
第十四条如受理人收到的投诉或举报信函、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是署名
的,受理人应以保密的方式通知投诉或举报人,确认投诉或举报材料已经收到,以
保护投诉或举报人。
第十五条综合办公室根据投诉或举报的信函、电子邮件、网上投诉、投诉电
话记录或来访谈话笔录等材料,认真做好投诉或举报登记,填写《员工投诉和举报
登记单》,登记的内容包括:投诉人或举报人姓名、部门、岗位、受理时间、投诉
或举报事由、时间、地点、经过、涉及人员等。
第十六条为了对投诉或举报人的保护,投诉或举报人的姓名、部门、岗位、
联系方式等仅限于向投诉或举报人调查取证或通知投诉或举报人处理结果时使用,
保证不在其他任何场合使用,特别禁止泄露给被投诉人或被举报人。否则按照本制
度给予处罚。
第四章投诉和举报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受理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员工投诉和举报登记单》交中合办公
室主任复核并签字。主任根据投诉和举报的事项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由受理单独
调查,或由经理本人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人
第十八条受理人或调查组自接到或收到投诉或举报的次日起60日内对投诉或
举报事项依法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方式答复投诉人或举报
人。如因投诉或举报事项复杂,在规定日期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或举报
人说明情况,延长答复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第十九条对于公司委托调查的投诉或举报事项,受理人或调查组应在30日内
上报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一时无法查清的,应在规定限期内报告调查进展情况。
第二十条对于投诉或举报的调查,受理人或调查组必须以保密的方式开展。
任何参与调查的人员不得在任何场合泄露调查的进展情况,更不准向被投诉人或被
举报人通风报信,否则按照本制度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受理人调查组在处理投诉案件时,必须听取被投诉人的申辩。
第二十二条有关性骚扰的投诉,则应由与投诉人同一性别的人员负责调查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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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对投诉或举报的情况隐瞒不报、反映不及时、不配合调
查、设置障碍阻挠调查或对投诉人或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任何投诉或举报调查完成后,应由受理人或调查组做出完整的书
面情况汇报。
第二十五条对于投诉或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不成立的,受理人或调查组要实
事求是地做出说明,澄清事实。被投诉人或被举报人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
勉”的态度,正确对待,不得对投诉人或举报人冷嘲热讽或打击报复。
第二十六条如员工投诉或举报经调查属实,情节轻微的,受理人或调查组要
责令被投诉人纠正错误;由于态度、礼仪不当等造成投诉的,在查清责任后将由被
投诉人向投诉人赔礼道歉。
第二十七条如员工投诉或举报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受理人或调查组应
根据《员工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要对被投诉人或被举报人提出处罚意见,经员
工奖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于员工投诉或举报的管理问题,受理人或调查组要提出处理意
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限期执行,并在全公司通报。必要时,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
调整,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员工投诉或举报调查处理完成后,受理人或调查组应在处理完成
后的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投诉人或举报人,给投诉人或举报人一个合理的答
复,保障投诉人或举报人的知情权。
第三十条如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或问题仍未能获得解决的,
受理人或调查组应进行合理的解释,并交由较高层的管理人员处理。
第三十一条受理人应将所有投诉或举报的资料,包括《员工投诉和举报登记
单》、电话记录、来访谈话笔录、证据材料以及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等,妥为保
存。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投诉或举报事项的调查
和处理又没有向投诉人或举报人说明情况和处理结果的,公司给予责任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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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处罚,同时处以50元罚款,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警告处罚,同时
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对同事恶意攻击、造谣、诬陷、诽谤、伪证或制造事端的;
2.将投诉人或举报人泄露给被投诉人或被举报人的;
3.泄露投诉或举报调查进展情况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降
职、撤职(仅限管理层员工)处罚,同时罚款500元,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向被投诉人或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
2.对投诉或举报的情况隐瞒不报、反映不及时、不配合调查、设置障碍
阻挠调查的;
3.对投诉人或举报人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对投诉人或举报人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
的,公司给予责任人开除处罚,同时罚款1,000元,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后自
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使用表格和文件包括:
1.《员工投诉和举报登记单》
编制:杨春霞审核:王国富批准: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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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冲压件公司员工投诉和举报登记单
编号:,,信访字第号举报投诉地日属何
人姓名址期类型被反映人单职问题
姓名位务性质
内
容
摘
要
转来上级
要求
承办部门
意见
公司纪委
领导意见
公司党委
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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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压件公司员工投诉和举报请示审结表
编号:,,信访字第号
举报投诉地日属何
人姓名址期类型被反映人单职问题
姓名位务性质
内
容
摘
要
转来上级
要求
承办部门
意见
公司领导
意见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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