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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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发(作者:血涂片)参股合作经营合同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1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与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劳动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保合少镇脑包村,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劳动服务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5号
第三章、入股合作经营企业
合作企业名称:
合伙公司地址: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三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科学的经
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量,提高经济效
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五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万元。甲方为人民币出资120万元。乙方
为经营资质出资,价值100万元。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七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
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49%股份,乙方占有51%股份。此比例是以乙方一
年完成业务十万元产值为基准,乙方随着业务量的上涨,有权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八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
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
进行分配。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九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____________为合伙
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乙方责任:;①参予
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
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以发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
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10万元产值。
第八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一
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
合营企业会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
合营企业会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
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一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
效。
第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
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
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
企业的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
资购买的工具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
格按比例分给乙方。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
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
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
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
中国签字。此合同的年限为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2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范本
第一章总则
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
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
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董事长,国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
省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Co.,LTD.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xx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
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
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
20xx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xx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
建设经营,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
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乙方占%。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
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
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
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
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亿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
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
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股份,乙方占有%股份。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
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
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
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及时提供变更注册所需的有关资料(商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
成员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
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及时归还甲方借款本息及支付甲方应分配的利润;每季度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
为甲方财务监督提供方便;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
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
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
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
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
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
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
财务总监。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
进行审计。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
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
撤换。
第十章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主
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略)
第二十七条(略)
第二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
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
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
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
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
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
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
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
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
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
业也可解散;
a、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15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延长或缩短合营期限。
第十四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
方所有。
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
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
生效。
第四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
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
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
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
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
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
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
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
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
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应
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
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
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
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3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
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江阴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
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入股合作经营公司
合作公司名称
合伙公司地址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三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
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
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汽车维修、汽车保养、做漆、年审、保险
等汽车有关业务。。
第五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本公司现是属于三类企业,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
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
记。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甲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现有固定资产评估
价值人民币。
第七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
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八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
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70%股份,乙方占有30%股份。此比例是以乙方一
年完成业务十万元产值为基准,乙方随着业务量的上涨,有权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九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
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
例进行分配。乙方在完成甲方所给的目标时应得到每月工资1500元底薪。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
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
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
务;乙方责任:;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
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以发
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10万元产值。
第八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20xx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
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
合营公司侩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
合营公司侩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
效。
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
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
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
公司的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
资购买的工具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
格按比例分给乙方。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
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
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
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