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法148条
-
2023年2月19日发(作者:)行政公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制度的检视与反思
何骏
【期刊名称】《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年(卷),期】2014(000)003
【摘要】一方面,行政公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业已成为规制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社会群体自我防范风险提供保障;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当,这种规制手段又可
能侵害到具体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透过“典型事件”寻找消费警示在食品安全法规
范中的定位,分析现有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主张将
消费警示法律关系类型化,并通过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公布食品安全
消费警示法律控制的一点思考。
【总页数】6页(P77-82)
【作者】何骏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20004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2.112
【相关文献】
1.行政公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制度的检视与反思2.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资格
制度的检视与反思——基于美国康乃狄克州双语教师资格制度的经验与启示3.中
国行政听证制度检视——对中国发展行政听证制度的功用和问题分析4.行政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制度的检视与反思5.法经济学视野下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
的检视和完善——以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为切入点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阅读量:0
© 版权声明:本文《食品安全法148条》内容均为本站精心整理或网友自愿分享,如需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zastudy.cn/wen/1686139670a173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