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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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8日发(作者:)教育部关于同意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国家
开放大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2.06.21
•【文号】教发函[2012]103号
•【施行日期】2012.06.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国家开放大
学的批复
(教发函[2012]103号)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国家开放大学的请示》(电校规划
[2011]1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0]48号)要求,以及专家考察、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中央广
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国家开放大学,学校代码为5116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面向成人
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二、国家开放大学坚持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并举。学校应以课程
为单位建设学习资源,充分利用高校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积
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通过建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学分的累积、转换制度,探
索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三、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首批设置本科
专业为19个。
四、国家开放大学可授予学士学位,其程序是由学校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提
出申请并获批准通过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名称暂时保留。过渡时期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
办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在校学生仍按原有关规定管理,国家开放大学挂牌以
后新进入学习的学生,按照新政策执行。
六、批复文件印发后2个月内向我部报送学校章程,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
和改革情况进行评估。
学校要进一步形成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需求导向深入推进人才培养
模式的创新,尤其在运用信息技术与开放学位教育的深度融合方面做出更大努力;
切实和有效地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学位教育质
量。希望学校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深化改革,科学定位,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作
出应有的贡献。
教育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