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发(作者:)

民国纸币
叶 宏
我国的纸币产生于北宋时期,但其发行到了清末民初才步入鼎盛阶段。据初步统计,民国时期纸币的种类很多,有法币、关金券、金圆券、银圆券、商业银行与特种银行票,及各省地方金融机构发行的纸券等。
民国初期,市场上流通的纸币有中国、中央、交通、通商、兴业、实业、四明、中南等银行发行的l元、5元、10元券,与银圆等值使用。民国12年(1923年),中央银行发行中央银元兑换券,有l元、5元、10元、50元、100元券,均以“国父”孙中山像为主图;随后的十多年,又发行过其他图案的中央银元兑换券及中央银元辅币券、中央改作法币券等。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颁布法币政策,明确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次年又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为国家信用法定货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均用法币。并废除银本位制,将市面银圆等全部白银收归国有,以充法币准备金。抗日战争爆发后,政府实行外汇统制政策,法币成为纸币本位制货币。
1942年4月起,又将“关金券”(即中央银行于1931年5月起发行的“海关金本位兑换券”)投放市场,以1元抵法币20元的比值与法币同时流通,等同于变相增发法币大钞。1948年8月,为应对财政赤字、物价上涨的困境,支撑通货膨胀、经济混乱的局面,南京国民政府发行了一种新的货币——“金圆兑换券”,规定以金圆券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并停止使用法币与关金券。次年7月,迁至广州的国民政府又宣布停止发行金圆券,改以银圆券取代,而发行了“银圆兑换券”。
综上所述,民国国民党政府在没有实际财货支撑的情况下大量滥发纸币,使得货币贬值、钱不值钱、币制崩溃,而导致了一场中国近代史上最严重的通货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