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成功!

山东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3-06-06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山东职称评审

山东职称评审

-

2023年2月17日发(作者:)

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分类评审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好、

技能适宜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

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改革我省基层卫生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号)等有

关规定,结合我省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评审条件指

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设置

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分为医、药、护、技4类,正高级和副高级职

称名称分别为:

(一)基层主任医师、基层副主任医师

(二)基层主任药师、基层副主任药师

(三)基层主任护师、基层副主任护师

(四)基层主任技师、基层副主任技师

三、评审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工作。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

责,完成规定的工作。积极承担医疗、预防及培养指导下级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任务。

3.取得法定的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并依法完成注册。

4.按照规定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5.任现职期间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

6.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含合格)以

上。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副主任

(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聘任副主

任(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主治(主

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聘

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

技术职务8年以上。

(三)能力业绩条件

1.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

(1)全科医学:需具有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

在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等方面有

丰富的经验;能根据社区情况制定社区诊断方案,熟练掌握主要慢性

病的一、二、三级预防,以及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救治处理与转诊;

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人,并对其进行长

期跟踪服务;能正确识别、评价与干预心理行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

康问题,有较强的基层卫生保健组织管理能力;能制定社区不同人群

的健康计划,组织实施,并对全程进行评价。

(2)内科: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

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具备正

确抢救危急重症能力,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3)外科: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

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能独立完成本专业较复杂手术,有

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

力。

(4)妇产科: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

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能独立完成本专业较复杂手术,有

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

力。

(5)儿科: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

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具备正

确抢救危急重症能力,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6)口腔科: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

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具备正

确抢救急重症能力,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7)公共卫生:在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

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对本专业某一方面

有一定的研究;能制定疾病控制工作计划,并具有组织实施、评价和

总结的能力;能组织开展重点疾病的预测预报,对常见的疾病防治、

计划免疫、学校卫生、妇幼保健、紧急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病提出

处理原则和防治方案;能正确处理公共卫生事件。

(8)计划生育: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本专业

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在计划生育服务和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及预

防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能正确、熟练地组织和指导对专科危重

病人的抢救和治疗;能解决疑难复杂病症的诊治及重大技术问题;能

承担疑难复杂病症的会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有全面的组织管

理能力。

(9)药学: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药事法规,

根据所从事岗位特点,能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全面掌握药

剂专业的操作规程与技术;具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疑难问题和组织下

级药师开展合理用药咨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治疗方案设计的

能力,对新药及药品有一定的分析评价能力。

中药人员还应全面系统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调配、鉴别

和养护等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和专长。

(10)护理:全面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在本专

业护理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造诣;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护

理及配合医生抢救危重病人;具有较高的解决护理工作中复杂疑难问

题的综合能力;能全面负责管理范围日常工作的质量监督、控制。

(11)医技类:熟练掌握本专业现状及发展动态,在本专业某一

领域具有较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熟练的

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的临床工

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12)中医:全面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

相关学科的进展;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辨证论治;能熟

练运用中医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并做好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对本专业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病症有较深的理

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熟练地处理;具备较高的带教能力,可全面开

展中医基层师承工作。

2.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

(1)全科医学:需具有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

在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等方面有

一定的经验;能根据社区情况制定社区诊断方案,熟练掌握主要慢性

病的一、二、三级预防,以及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救治处理与转诊;

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人,并对其进行长

期跟踪服务;具有一定的基层卫生保健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制定社区

不同人群的健康计划,组织实施,并对全程进行评价。

(2)内科:熟练掌握正确的病史采集和物理学检查技术;掌握

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掌握常用

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做

出正确诊断并及时安全转送;具有较高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3)外科:对外科领域内疾病、危急重症能作出正确地诊断、

鉴别诊断和初步处理;熟练掌握外科各种中型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

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较高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4)妇产科:对妇产科领域内疾病、危急重症能作出正确地诊

断、鉴别诊断和初步处理;熟练掌握中型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

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较高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5)儿科:熟练掌握正确的病史采集和物理学检查技术;掌握

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掌握常用

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做

出正确诊断并及时安全转送;具有较高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6)口腔科:熟练掌握正确的病史采集和物理学检查技术;掌

握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掌握常

用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

做出正确诊断;具有较高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7)公共卫生:掌握系统的预防医学理论,三级预防原则及步

骤;熟悉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检疫、隔离措施;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

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能力,能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

务;熟悉儿童计划免疫、学校卫生、妇幼保健、健康咨询、健康检查、

检查结果的判读及健康指导;熟练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

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

(8)计划生育:具有本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正

确、熟练地完成计划生育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能正确、熟练地解决

计划生育常见的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和手术问题;能承担计划生育

的指导与咨询工作;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有一定的组织、管理

能力;对本地区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9)药学: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药学工

作经验,了解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掌握药品供应、调配、

管理及养护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掌握毒、麻、精神药

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

法。

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调配、鉴别和养护

等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

(10)护理: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

临床护理经验;掌握本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掌握

本专科护理技能;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

(11)医技类:了解本专业现状及发展动态,熟练掌握本专业各

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吸收最新技术并应用

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参与有关疾病的

诊断、治疗、预防工作;了解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

其安装、保养和维护。

(12)中医:全面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

有关的各家学说;能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辨证论治;能熟练

运用中医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对本专业领域内较复杂疑难

的疾病、危急重症有深入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

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具备中医带教能力,可开展中

医基层师承工作;具有较高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

四、评价考核重点

参加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论

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

求,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

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

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能力,承担公共

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

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加强医德医风考核,引导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突出工作业绩上下功夫。

五、附则

(一)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申报

评审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职称。取得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

人员申报全省统一的卫生正高级职称时,需取得全省统一的卫生副高

级职称后申报。

(二)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所

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本文所称“以上”含本数,所称“以下”含本级。

(四)本标准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各设区的市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本评审条件指导

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市具体的评价标准。对不具备规定的学

历、资历但长期扎根基层,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各设区的市可制

定相应破格条件。

(六)本指导标准自2017年10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

年10月12日。

👁️ 阅读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