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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索票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6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索证索票制度

索证索票制度

企业文化海报-佛家思想

2023年2月20日发(作者:1到100数字表)

麦穗香面点屋

索票索证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产品供货商和产品进货质

量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

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

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2、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等产品安全,在进货前,本单位采

购人员必须向供货商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产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的制度。

3、本单位采购人员对新进供货商要严格审验其经营资格,索取其具备

法定经营资格的证明等资料。内容包括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效

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及联

系方式。

对上述证明,每年至少对其有效性检验核对一次。供货商不再具备法

定经营资格的,应立时中止采购。

4、采购人员应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

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

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5、除产品检验报告外,采购人员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其他证明产品符

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证明产品来源的下列票证:

(1)发票等进货票据:

(2)有关质量认证标志、注册商标等相关证明;

(3)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证书;

上述票证应索要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应提供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

的复印件。

7、对索取的票证可单独建立档案,也可以并入供货商档案。档案保存

期限不少于2年,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检查。

8、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

究其责任。性质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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